(德州市)平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平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平原县统计局

平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 [2] 为419088人。全县共有家庭户 [3] 148416户,集体户6152户,家庭户人口为391856人,集体户人口为2723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5人减少0.41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9058人,占49.88%;女性人口为210030人,占50.1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降低1.86个百分点。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4]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1734人,占17.12%;15-59岁人口为250392人,占59.75%;60岁及以上人口为96962人,占23.1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188人,占17.70%。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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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1、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35865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62396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82595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99913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4345 人增长为 8558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2752 人增长为 14889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45043 人下降为 43570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27223 人下降为 23841 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 [5]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2年。

3、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6473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7331 人,文盲率 [6] 由 3.12% 下降为 1.54%,下降了 1.58 个百分点。

五、城乡 [7] 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3175人,占41.3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5913人,占58.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3.7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因四舍五入原因分项比重之和不等于 100。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