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20年平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年平原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年,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 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做好 “六稳” 工作、落实 “六保” 任务, 扎实开展改革攻坚行动, 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经济运行稳定恢复, 高质量发展势头向好,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综合

经济发展好于预期。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38.3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67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76.97亿元,增长5.6%;第三产业增加值116.75亿元,增长2.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9:34.9:47.2调整为18.7:32.3:49.0。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新增城镇就业 4579 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1197 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19 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1451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2.9%,两项指标均在控制目标范围内。

物价总体涨势温和。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 3.0%。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 4.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 1.2%;食品价格上涨 10.3%,非食品价格上涨 0.2%。

二、重点战略

动能转换初见成效。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 46.48%,比上年提高 8.81 个百分点。1 家企业入围全国、1 家入围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新增“瞪羚企业”1 家、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家。新动能培育明显提速。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 8.17%,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比上年提高 3.63 个百分点。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整合涉农资金6.75亿元支持76个乡村振兴项目,新增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8.6公里,改厕35389户;农村“户户通”、饮水安全工程提前完成,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11个、市级7个,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通过省级验收。农村改革成效明显。发展农民合作组织1996家、家庭农场612家、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1223家,土地流转面积49万亩,占承包地的50%。

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扎实推进。编制《平原县落实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平发〔2020〕5号),明确了推动县域产业向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构建“3+3+1”产业体系,即:做强医养健康、绿色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做优高端装备、

新材料、特色轻工三大优势产业,着力发展城市新基建,使平原成为具有产业活力的新型工业化强县。

三大攻坚战成果丰硕。脱贫攻坚全面胜利。1742户、363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94个省定扶贫重点村全部摘帽。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7亿元,实施扶贫产业项目146个,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加到9870元,翻了近两番。生态环境明显改善。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改善5.3%、11.0%、14.3%、6.2%,空气优良天数212天、增加34天。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1560辆,发放补贴836万元。河湖长制常态化落实,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2条。雨污分流建设总里程16.2公里,城区3.4公里,改造黑臭水体1条。2020年,我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调引黄河水9457万立方米,封停地下水井12眼。造林1.34万亩。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化解不良贷款2.05亿元,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2.45个百分点。疫情期间,县融资担保公司为6家企业提供担保4329.4万元。2020年在保310笔,余额1.3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为53家企业提供续贷周转资金4.59亿元。

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11837户,比上年增长124.78%。其中,各类企业1419户,增长12.33%;个体工商户10130户,增长175.87%;农民专业合作社288户,增长64.57%。年末,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35666户,增长34.0%。

三、农业

农业生产平稳增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9.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8%。粮食喜获丰收。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83.44万吨,比上年增长0.76%。其中小麦产量41.29万吨,增长1.69%;玉米产量42.01万吨,下降0.37%。全年棉花产量0.04万吨。蔬菜及食用菌总产量132万吨。全年主要畜禽肉类总产量7.8万吨,禽蛋产量(不含小品种)7.46万吨,奶类产量1.02万吨,水产品产量0.62万吨。

现代农业产业蓬勃发展。创新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机制,2020年,评选出1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新增1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已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市级3个。发展“新六产”示范主体3个。培植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个、省级产业强镇1个、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11个。全县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5个、面积68.8万亩,占食用农产品耕地面积的66.09%。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4%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100%。

四、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较快增长。2020年,平原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7.0%,增速较2019年增长0.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重点行业贡献突出,平原县涉及23个行业大类中14个行业实现正增长,增长面为60.9%,其中化工、农产品加工、造纸、医药及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等5个行业累计实现产值

171.8 亿元,增长 15.6%,对规上工业的贡献率为 126.1%;重点企业起到压舱石作用,产值排名前十位的重点企业合计实现产值 113.4 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比重为 52.4%,增长 13.7%,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速 4.4 个百分点;新增企业拉动明显,23 家年度新增企业实现产值 15.3 亿元,增长 102.1%,对规模以上工业的贡献率为 41.9%;行业结构持续改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 46.48%,比上年提高 8.81 个百分点,占比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六大高耗能行业占比为 36.3%,较同期下降 2.0 个百分点,新兴行业占比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企业效益不断向好,2020 年平原县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增长 6.14%、48.58%,增速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98 个、26.72 个百分点,企业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建筑业发展壮大。资质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9家,比上年增加1家;完成总产值11.2亿元,比上年增长5.7%;竣工产值9.3亿元,增长75.5%。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8家,比上年增加1家,完成产值11.2亿元,增长6.7%;竣工产值9.3亿元,增长78.8%。专业承包企业1家,和上年持平,完成产值646万元,下降26.7%;竣工产值185万元,下降75%。

五、服务业

服务业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 49.0%,比上年提高 1.8 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

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 6.39%,其中,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 15.39%,非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交通运输平稳回升。年末实有公路通车里程2550.61公里(不包括村级道路),其中高速公路24.671公里。公路客运量7.7万人,比上年下降65.0%,客运周转量485.1万人公里,下降65.0%;公路货运量724.07万吨,增长3.85%,货运周转量290795.3万吨公里,下降46.65%。年末公交营运车辆154辆,营运线路43条,运客量59.89万人次,其中县区公交营运车辆88辆,运客量39.4万人次。年末营运出租汽车181辆,运客量196.65万人次。年末全县机动车保有量85071辆,比上年末增长6.7%。其中,汽车80452辆,增长7.3%。全县实现行政村100%通公交(客车),公交化比率已达100%。新建行政村候车亭、牌556个,完成745个行政村物流网点建设任务,全县行政村物流网点覆盖率达100%,乡镇物流服务站100%覆盖。

邮政电信加快发展。邮政业务总量7355.97万元,增长9.46%。电信业务总量1.76亿元,增长231.3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14万户,比上年末下降36.31%;移动电话用户36.7万户,增长287.13%;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1.6万户,新增6.6万户。

六、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基本稳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1.1%,三次产业投资构成为6.4:41.7:51.9。重点领域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8.6%,占全部投资比重为27.3%,比上

年提高 9.1 个百分点;“四新”经济投资增长 17.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 58.9%,比上年提高 9.5 个百分点。

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6.6亿元,比上年增长38.3%。房屋施工面积132.7万平方米,增长31.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12.1万平方米,增长24.0%。房屋竣工面积15.7万平方米,增长239.6%。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3.7万平方米,增长362.9%。商品房销售面积27.0万平方米,增长17.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4.5万平方米,增长17.8%。商品房销售额15.4亿元,增长9.2%。其中,住宅销售额14.6亿元,增长10.6%。

七、消费市场

消费市场运行平稳。2020年,全县社会消费品市场呈现持续增长势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59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6320万元,同比增长17.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562.2万元,增长10.2%。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82771.7万元,同比增长25.5%;餐饮收入额3718.3万元,同比下降48.8%。按行业类别统计,批发业零售额4.4亿元,增长125.0%;零售业零售额5.24亿元,增长2.1%;住宿业零售额3023.6万元,下降38.93%;餐饮业零售额677.1万元,下降71.50%。限额以上单位主要商品销售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下降13.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18.0%,日用品类增长12.9%,中西药品类增长23.4%,通讯器材类增长

86.4%,网络零售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增长93.36%。

八、财政金融

财政支出保障有力。2020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3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7.24亿元,下降10.0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8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教育支出6.9亿元,增长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亿元,增长24.65%;卫生健康支出2.08亿元,增长5.27%。

信贷规模持续扩大。年末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282.33亿元,比年初增加40.41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27.86亿元,比年初增加35.0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4.49亿元,比年初增加16.02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63.42亿元,比年初增加6.58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41.06亿元,比年初增加9.45亿元。2020年涉农贷款703430万元,比年初增长103854万元,是去年增量的356.48倍。农村小微企业贷款235937万元,比年初增加21662万元,是去年增量的1518.01倍。

保险业平稳发展。县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收入 5.57 亿元,赔款支出 1.36 亿元,赔付率 24.42%,纳税 2662 万元。

九、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发展良好。全县拥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当年招生796人,在校生1866人,毕业生372人,专任教师108人。普通高中2所,招生2558人,在校生7535人,

毕业生 2394 人,专任教师 648 人。初中 8 所,招生 4710 人,在校生 13355 人,毕业生 4043 人,专任教师 1051 人。小学 81 所,教学点 31 个,招生 4758 人,在校生 27752 人,毕业生 4812 人,专任教师 2291 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县 56 人及以上大班额全面消除,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 98.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 96.0%。幼儿园 115 所,在园、班儿童 1.4 万人。7 所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完成整治,新建幼儿园 5 所,新增学位 0.12 万个,学前教育入园率、公办率和普惠率分别达到 91.4%、65.29%、86.22%。特殊教育学校 1 所,招生 8 人,在校生 55 人,毕业生 7 人。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新型研发机构1家。全年转移转化科技成果3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8.25亿元;1个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立项。年末,获科技成果奖9项。全年商标申请1180件,比上年增长66.67%;商标注册633件,增长8.95%。专利授权量448件,增长72.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9件,比上年下降68.97%。截至年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98件,比上年下降14.78%;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19件,比上年下降0.38件。

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县共有卫生健康单位26处。其中,公立医院3处,民营医院5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各1处;乡镇卫生院9处、分院3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处。全县医疗机构开放床位2105张,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339 人。共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9 个、重点培育专科 3 个,县域省级重点专科 1 个。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2 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13 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6 家村卫生室达到省级标准、11 家卫生室达到市级标准。

文体事业健康发展。年末文化馆1个,文化站12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10万卷(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1处。精品艺术创作繁荣发展,舞蹈《我的家乡大平原》、西河大鼓《咱平原的扶贫暖人心》、《撼天雷》、歌曲联唱、《二鬼摔跤》等5件文艺作品荣获市级表彰,吕剧《贴心人》、歌曲《妈妈,我想你了》、现代戏《第一书记调解员》等3件文艺作品荣获山东省群众文化优秀文艺作品评奖三等奖。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2500场,行政村覆盖率100%。放映公益电影6580场次,“全民阅读”活动700场次,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3万册。城市电影院2家,比上年增加1家。有线数字电视用户43680户,比上年末增加4251户,增长10.78%。

十、民生保障

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28元,比上年增长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82元,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59元,增长6.4%。

城市建设日趋完善。年末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34.65平方公里;累计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1公里,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8.66平方公里。累计建成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年末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158人,比上年末增加5700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3328人,减少953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18861人,增加2572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106人,增加490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69755人,减少2335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550元提高至580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6035人,增加5044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2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4325人,增加1343人。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40.44元;居民基础养老金上涨到每人每月142元,85715名老年人受益;失业保险金标准调至每人每月1395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底,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313 人,月人均保障标准 684 元,比上年提高 204 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2631 人,月人均保障标准 511 元,比上年提高 146 元;五保对象 1498 人,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月人均补助 664.3 元,按是否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全自理人员月人均补助 50 元、半自理人员月人均补助 150 元、全护理人员月人均补助 500 元;城乡低保资金支出 1291.5 万元、特困供养资金支出 1385.95 万元。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12 个,

床位 1919 张。新增养老床位 198 张,培育或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 1 家。

保障安居工程顺利进行。全县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820套,基本建成218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5户。全县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个,完成投资0.04亿元,改造面积15768平方米,惠及居民156户。

安全事故防控有效。全县纳入考核统计范围的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起,与去年持平,死亡3人,比去年下降2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11,十万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4。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 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20 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相关数据将通过《平原县 2020 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进行公布。

  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2.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二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三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1.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2. 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