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25年金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5年金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金平区统计局
(2026年6月)
一、地区生产总值
根据汕头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620.53亿元(初步核算数),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0亿元,同比增长1.9%;第二产业增加值195.90亿元,同比下降8.2%;第三产业增加值421.53亿元,同比增长4.5%。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0.5:31.6:67.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0620元,按不变价增长0.4%。
表 1 2025 年金区地区生产总值情况


二、农业
全年全区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8亿元,同比下降1.5%。其中农业产值2.43亿元,同比下降4.5%;林业产值60万元,同比增长72.1%;牧业产值5万元;渔业产值2.65亿元,同比增长1.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0.79亿元,同比下降1.7%。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5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39 户,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 357.66 亿元,下降 4.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 12.83 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 86.71 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 3.35%。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 43.6%。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 24.33 亿元,比上年下降 47.0%。全年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 48 个,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104.06 亿元,比上年下降 34.0%。
四、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85.75 亿元,比上年下降 6.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 18.06 亿元,增长 6.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 18.54 亿元,增长 2.6%;金融业增加值 43.35 亿元,增长 14.2%;房地产业增加值 54.46 亿元,增长 2.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 8.55 亿元,下降 2.7%。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 51.54 亿元,比上年下降 37.9%。分行业看,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 40.4%,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增长 3.4%。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下降 75.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202 个。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 100%,第二产业投资下降 76.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 74.1%。工业投资下降 76.7%,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 33.8%;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 67.8%,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 17.6%。
2021年-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六、国内贸易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09.7 亿元,同比增速 0.1%。
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下降20.3%,饮料类下降22.4%,烟酒类下降32.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8%,日用品类下降16.6%,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8.4%,中西药品类下降3.9%,石油及制品类下降35.3%,汽车类下降21.1%。

七、财政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 15.85 亿元,累计增长 0.13%。其中,税收收入 11.05 亿元,累计增长 0.17%;非税收入 4.80 亿元,累计增长 0.02%。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 35.83 亿元,累计下降 2.70%。
八、人口、人民生活
截至 2025 年 12 月,户籍总户数 210958 户,总人口 693149 人,其中乡村人口 18871 人。常住人口 769268 人,城镇化率 98.09%。
2025 年,金平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9754 元,同比增速 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9754 元,同比增速 4.4%。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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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报中 2025 年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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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要求,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年份数据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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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单位,规模以上工业相关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价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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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口径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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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口径为: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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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资料来源: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户籍数据来自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其他数据来自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