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泾源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泾源县 202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泾源县统计局
(2026年5月21日)
2025 年,是 “十四五” 规划收官之年,意义重大。泾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耕细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自治区“六个攻坚战”和固原市“九项重点任务”,担当“建设‘两个市’,泾源作贡献”的政治使命,立足“生态泾源,绿色发展”定位,实施“七项提升行动”,在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中交出更加出彩的泾源答卷。
一、综合
经济总量: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4114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025万元,增长10.6%;第二产业增加值45282万元,增长20.0%;第三产业增加值188808万元,增长4.5%。三次产业占比为15.6:15.9:66.5。,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396元,比上年增长9.4%。
表 1:2025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人口:据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总人口为8.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31万人,乡村人口4.9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0.22%,比上年末提高0.97个百分点。全年全县出生人口0.09万人,出生率为10.90%;死亡人口0.06万人,死亡率为7.2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4%。据公安户籍年报,年末全县总户数为32186户,户籍总人口112581人。其中:城镇人口31524人,乡村人口81057人。男59092人,女53489人。回族人口91953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1.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8%。
表 2:2025 年全县户籍人口及其构成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674 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 262 人,创业培训人数 30 人,技能培训人数 312 人。创造新岗位 400 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607 万元,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28639 人,实现工资收入 7.5 亿元。
物价水平: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0.3%。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3%,非食品价格持平,服务价格上涨0.1%,工业品价格下降0.1%。
表 3:2025 年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较快成长。年末存续各类市场主体6432户,全年新增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75户。其中,年末存续私营企业2078户,全年新登记私营企业343户;年末存续个体经营户4081户,全年新登记个体经营户521户。
二、农业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 21970 亩,比上年下降 1.5%。夏粮面积 420 亩,增长 5.0%;秋粮面积 15400 亩,下降 2.5%,其中:玉米面积 15400 亩,下降 2.5%;薯类面积 6000 亩,下降 1.7%。
全年粮食产量 6112 吨,增长 8.8%。其中,夏粮产量 64 吨,下降 25.6%;秋粮产量 4111 吨,下降 3.6%。小麦产量 64 吨,下降 25.6%;玉米产量 4111 吨,下降 3.6%,薯类产量 1917 吨,增长 54.7%。
表 4:2025年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全年肉类总产量 9051 吨,比上年增长 51.4%。全年猪肉产量 73 吨,增长 90.9%;牛肉产量 7765 吨,增长 47.0%;羊肉产量 767 吨,增长 144.2%;禽肉产量 289 吨,下降 12.1%;禽蛋产量 493 吨,增长 17.5%。年末牛存栏 69284 头,增长 16.3%,全年牛出栏 33990 头,增长 3.6%。年末羊存栏 41889 只,增长 129.3%,全年羊出栏 35935 只,增长 103.4%。年末家禽存栏 217100 只,增长 245.9%,全年家禽出栏 141200 只,下降 10.7%。年末生猪存栏 593 头,增长 50.1%;全年生猪出栏 703 头,增长 59.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14.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5.5%。
建筑业:全县具有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22家,全年注册地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13亿元,比上年增长48.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3.4%。其
中:厅局项目投资增长103.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7.9%;地方项目投资下降25.2%,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6%;房地产项目投资增长162.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6.1%。地方项目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60%,占地方项目投资的比重为6.3%;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31.8%,占地方项目投资的比重为38.2%;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11.3%,占地方项目投资的比重为55.5%。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53.7%,占地方项目投资的比重为37.5%。
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额 2.67 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 2.55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24.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 1.71 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 0.85 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 1.05 亿元,其中,住宅销售额 0.65 亿元,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 0.4 亿元;商品房待售面积 4.62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 4.08 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 0.53 万平方米。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7704 万元,比上年增长 5.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零售额 97180 万元,同比增长 5.2%;乡村实现零售额 524 万元,同比增长 6.7%。按消费类型统计:批发业实现零售额 21498 万元,同比增长 4%;零售业实现零售额 64641 万元,同比增长 5.1%;住宿业实现零售额 576
万元,同比增长5.6%;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0988.9万元,同比增长8.3%。按经济类型统计:国有经济实现零售额619.4万元,同比增长6.8%;集体经济实现零售额239.1万元,同比增长6.7%;私营经济实现零售额5338.2万元,同比下降1.4%;个体经济实现零售额76262.2万元,同比增长6.1%;股份制经济实现零售额9451.4万元,同比下降11.2%;其他各种经济实现零售额5793.7万元,同比增长2.1%。
六、交通和邮电
交通运输业:全县境内等级公路里程达到821.341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37.4公里,二级公路96.052公里,三级公路37.572公里,四级公路650.317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55.2公里,省道73.1公里,县道27.945公里,乡道214.478公里,村道450.618公里。全县公里通车里程821.34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7.4公里。全县营运车辆375辆,其中:客运61辆。全县公共交通运营车辆40辆,出租汽车123辆,旅游客运20辆。
全年旅客运输总量 59.30 万人次,旅客运输周转量 3999.1365 万人公里。
电信业: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 5533.32 万元,增长 1.1%。全县电话用户总数 94549 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 93016 户。固定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 39423 户。
七、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支:全年地方公共预算总收入335237万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81万元,比上年增长6.5%。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5111万元,比上年下降4.8%;非税收入5270万元,比上年增长2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00万元,比上年同比持平。全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35273万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800万元,比上年增长9.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151万元,比上年下降34.1%。
据人民银行统计,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31903万元,比上年增长8.4%;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53121万元,比上年增长5.3%。
八、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77.3元,比上年增加1680.9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15.2元,比上年增加1041元,增长7.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26。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1827 人,参加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62358 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102300 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7521 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94779 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5435 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7613 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 3427 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5622 人。
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14584 人,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1042 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649.73 万元(含高龄津贴 22.58 万元);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5348 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6887.05 万元(含高龄津贴 415.8 万元),479 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临时救助 1389 人次。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314 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 312 人,年发放抚恤生活补助 283.6 万元。
年末,全县有敬老院4所,床位556张,五保供养人数479人,其中集中供养114人。年末全县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6个,其中养老机构4个。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床位602张,其中养老服务床位556张。
全年全县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 3845 人,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 10774.41 万元,累计归集公积金 112049.7 万元,归集余额 40555.08 万元。当年发放贷款 17 户 654.6 万元,累计发放个人贷款 2014 户 33032.33 万元,贷款余额 5866.9 万元。公积金当年提取 3355 人 6876.18 万元,累计提取 14902 人 69699.73 万元。
公积金使用率 67.44%,公积金个贷率 14.47%。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 56 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 907 万元。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52 项,已评审立项 38 项。争取上级科技项目 17 个,争取项目资金 210 万元。其中,争取自治区级科技项目 17 个,争取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 210 万元。全年专利授权数 28 件。县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 550 万元。全县培训发展科技特派员 153 名,其中,法人科技特派员 78 名,自然人特派员 75 名。培育种养科技示范户 83 户,推广草畜、中蜂等新品种 7 个。
年末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58 所。其中,幼儿园 27 所,普通小学 24 所,普通初中 4 所,完全中学 0 所,职业中学 1 所。专任教师 1113(不含特岗教师)人,其中,幼儿园 204 人(不包括民办幼儿园教师),普通小学 457 人,普通中学 439 人,职业中学 5 人,特岗教师 0 人。在校学生 14760 人,其中,学前教育 2018 人,普通小学 6855 人,普通初中 3645 人,普通高中 2197 人,职业中学 18 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 95.41%,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为 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 108.2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 95.62%,小学六年巩固率为 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 100%。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4个,共举办文艺演出97场。有县级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7个,村级文化室95个,社区文化室3个,农家书屋87个。有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25.9万册,借阅人次0.96万人次。文物管理所1所,有馆藏文物238件(可移动文物),其中国家级二级文物6件。不可移动文物全县定级122处,其中6处为区级保护单位,20处为县级保护单位。有线电视实际用户27000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27000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广场文艺演出5场次。全县共有旅游景点4个,其中,4A级旅游景点1个,3A级旅游景点2个,2A级旅游景点1个。注册旅行社1家。全年接待游客208万人次,接待游客总收入11.8亿元。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24个,其中:公立医院1所,民营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7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村卫生室96个、个体诊所15个。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65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17人、护士194人、药剂师31人、技师37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86人。乡村医生197人。实有病床数公立医院468张、私立医院60张,婴儿死亡率1.76%(1周岁以内),其中
新生儿死亡率 1.76‰(28 天以内),传染病发病率 848.53/10 万。全年总诊疗人次 271458 人次,出院人数 11042 人。
全县在小区、公园、广场、绿地、社区安装健身路径累计145套,篮球架累计125幅。共组织开展体育活动赛事18项,广场配体育健身器材累计143个。全县共有体育场地944个,体育场地总面积62.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944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8.05平方米。县全民健身中心、县体育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城乡所有体育运动场所全部免费对外开放。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8万人次,占常住人口的47.2%以上。有7人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
十一、资源、能源消耗、环境和应急管理
水资源总量 750 万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 749.4496 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6.64%。其中,生活用水 479.9245 万立方米,工业用水 23.5514 万立方米,农业用水 243.526 万立方米。年末行政区域面积 1131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8018.4 公顷,森林面积 9066.67 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 54493.33 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 个,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 56%。全年完成造林面积 636.33 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 636.33 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100%。
县城公园绿地面积 139.85 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 237.8 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9.5%,污水处理厂 1 个,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90.6%,垃圾处理站 4 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全县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 363 天,其中优良天数 333 天,扣除沙尘天气影响后,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97.8%。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 38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 14 微克/立方米。
全年平均气温为 ( 7.7^{\circ}C ) ,比往年偏高 ( 1.1^{\circ}C ) 。全年降水量 ( 689.7~mm ) ,比以往偏少 ( 29.3~mm ) ,日照时数 ( 1824.2~小时 ) ,比往年偏少 ( 460.9~小时 ) 。
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 0.0352 人。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宁夏统计年鉴-2025》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2 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增加值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增加值。
[4]全县价格指数统一使用固原市数据。
[5]根据自治区统计局规定,自2018年起,不再公布固定资产投资总量。
[6]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五上”企业入统标准: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②限额以上商贸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③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④有资质的建筑业是指有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业企业。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是指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
[7]此公报数据若与上年公报数据有不衔接之处,系按统计相关资料调整。
[8]部门数据来源: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批局、医疗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体育中心、社保中心、人民银行泾源支行、社会经济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气象局。
[9]其余数据均来自于县统计局、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主 编:马三学
副主编:马瑞
编 撰:毛嘉鑫
审 校:买学智 马磊 马小娟 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