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2025年永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5 年永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永胜县统计局
2026 年 3 月
2025 年是 “十四五” 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调研丽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各级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度落实 “3815” 战略发展目标,锚定 “三个发展定位”,持续推进 “六个示范区” 建设,加快落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措施,主动作为、积极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有效克服各类困难挑战,推动全县经济实现持续恢复、稳步向好,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1389466万元,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8360万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465331万元,增长6.4%;第三产业增加值595775万元,增长7.5%。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4.2%、35.0%和50.8%,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8、2.1和3.1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 24.4:34:41.6 调整为 23.6:33.5:42.9。第一、二产业比重比上年分别下降 0.8 和 0.5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 1.3 个百分点。全部工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 21.2%,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为 13.6%,拉动经济增长 0.8 个百分点。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5620 万元,同比增收 4463 万元,比上年增长 10.8%。全年税收收入完成 33586 万元,增长 35.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73.6%。其中,增值税完成 12640 万元,增长 8.7%;企业所得税完成 618 万元,增长 30.7%。全年非税收入完成 12034 万元,下降 2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26.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293206 万元,同比增支 2321 万元,增长 0.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564 万元,增长 46.0%;教育支出 61684 万元,增长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026 万元,增长 0.9%;卫生健康支出 31085 万元,增长 13.1%;农林水支出 59606 万元,下降 11.3%。
永胜县202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增速

二、民营经济
全县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 867795 万元,比上年增长 7.0%,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 62.5%,比上年提高 0.7 个百分点,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 71.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261972 万
元,增长 3.4%,第二产业增加值 284843 万元,增长 8.9%,第三产业增加值 320980 万元,增长 9.1%。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全县新登记民营经济经营主体 2249 户,同比下降 25.8%,累计 33552 户,占全县经营主体的 99%,占比较 2024 年末减少 3.28 个百分点。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 328 户,下降 24.42%,累计 4151 户。
三、农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546935 万元,比上年增长 3.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331109 万元,增长 3.2%。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 638950 亩,产量 236017 吨,增长 1.7%;蔬菜及食用菌 22.98 万吨,增长 3.1%;烤烟 8969.92 吨,增长 2.7%;园林水果 32.83 万吨,增长 8.7%。全年生猪出栏 31.54 万头,下降 10.3%,牛出栏 3.64 万头,下降 9.2%,羊出栏 24.18 万只,下降 15.0%,家禽出栏 115.49 万只,下降 1.5%。

2025 年永胜县主要农产品产量

四、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 302271 万元,比上年增长 3.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4.3%。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 149.7%,制造业增长 5.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4.0%。分行业看,非金属矿采选业下降 15.6%,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 1.4%,食品制造业增长 21.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 2.8%,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 12.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 18 户(含鲁地拉电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02858 万元,下降 4.5%,利润总额 70831 万元,下降 14.1%;税金总额 48471 万元,增长 8.1%。

永胜县 2025 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年末全县拥有资质以上建筑企业 15 户,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 163762 万元,比上年增长 10.9%。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比上年增长9.4%。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3.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2.4%,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6.2%。全年施工项目个数下降26.1%,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下降14.1%。全年产业投资增长11.5%,占全县
固定资产投资的 76.4%;民间投资增长 39.6%,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 49.7%;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 11.2%,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 55.1%。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 9225 万元,比上年增长 93.8%。全年房屋施工面积 36.1 万平方米,下降 4.5%;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 1.34 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 20403 平方米,下降 10.5%;商品房销售额 9673 万元,下降 23.0%;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 23222 平方米,增长 535.0%。
六、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70098 万元,比上年增长 4.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 408985 万元,增长 4.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61113 万元,增长 7.5%。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 394722 万元,增长 4.1%,餐饮收入 75376 万元,增长 6.5%。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 10831 万元, 比上年增长 21.4%。其中, 出口 10707.3 万元, 增长 20%。2025 年全年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 28 个, 落地项目 19 个, 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 161735 万元, 下降 22.11%。
七、交通、邮电
全年通车总里程 3425.345 公里,境内高速公路 186.3 公里,国道公路里程 202.2 公里,省道里程 22.487 公里,县道里程 818.103 公里,乡、村道里程 2196.255 公里,乡镇、建制村通畅率均达 100%。全县公共汽车共有 45 辆,公交线路 16 条。
2025 年全县民用汽车保有量 130465 辆,增长 10.25%;私人汽车(个人名下非营运机动车)保有量 125551 辆,增长 10.51%;私人轿车(个人名下非营运轿车)保有量 24025 辆,增长 6.23%。
邮政行业寄递业务累计完成 28.17 万件,增长 105.77%,其
中,标快业务量累计完成 24.47 万件,增长 236.78%;邮政普遍服务业累计完成 235.52 万件,下降 7.38%。年末移动电话用户数 332226 户,下降 0.33%。其中,5G 移动电话用户 227730 户,增长 13.99%;年末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 117067 户,减少 3272 户。
八、金融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200.8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0.92 亿元,增长 5.7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 177.92 亿元,增长 8.31%。各项贷款余额 166.5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0.03 亿元,增长 6.41%;其中,短期贷款余额 44.62 亿元,下降 9.53%,中长期贷款 113.81 亿元,增长 13.76%。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小学在校学生 19663 人,初中在校学生 10555 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4933 人,全日制中职在校学生 665 人,幼儿园在园幼儿 6551 人,幼儿园专任教师 484 人。在校残疾儿童 303 人。小学学龄儿童毛入学率 103.9%,小学毕业生升学率 100%。全县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 100%,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 100%,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 100%。
2025 年永胜县各类教育基本情况

全年实施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 项,有 1 项科技成果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认定登记技术合同 6 项,成交额 31262 万元。发明专利有效量 51 件,下降 3.77%。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全县有文化馆 1 个,博物馆 1 个,公共图书馆 1 个,乡镇文化站 15 个。全县电视、广播人口覆盖率分别为 99.9% 和 99.9%。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 10 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1 家,有线电视实际用户 3536 户。全年举办县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25 次。
年末全县共有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20个,其中:综合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健康教育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4个,实有病床位1404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562人。民营医院3个,实有病床位205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58人。村卫生室14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65人。
人。全年总诊疗 174.2 万人次,出院人数 4.11 万人。妇幼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婴儿死亡率 5.24%,无孕产妇死亡,住院分娩率 100%。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 399591 人(其中:男性 201659 人,女性 197932 人,60 岁以上 79425 人),比上年减少 3811 人。出生人口 2651 人;死亡人口 3359 人。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9元,比上年增加1341元,增长5.6%。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51元,比上年增加1220元,增长3.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19元,比上年增加1386元,增长7.4%。全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784元,比上年增加1000元,增长5.6%。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108元,比上年增加1123元,增长5.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93元,比上年增加955元,增长5.9%。

十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 186 人,下降 4.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506 人,增长 25.56%。
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63455 人,下降 0.52%;其中,参保职工 24943 人,增长 5.36%;参保离退休人员 9068 人,增长 3.2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29444 人,下降 1.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21263.36 万元,下降 0.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5717.52 万元,增长 40.5%;失业保险费收入 1032.09 万元,增长 4.0%;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17617 人,增长 2.46%。工伤保险费收入 479.4726 万元,增长 1.09%。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355523 人,比上年减少 2472 人。医疗保险费收入合计 53367.2 万元。全年共 144.51 万人次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享受待遇金额 48659.74 万元。年末全
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268 人,比上年下降 7.3%。
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 170.5834 万元,下降 10.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18461 人,下降 5.58%。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 8357.1973 万元,下降 6.1%。全年发放农村 60 岁以上老年人补助补助资金 1099.587 万元。年末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3 个,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 202 张,收养各类人员 54 人。2025 年慈善会收到慈善一日捐共计 74.0752 万元。
十三、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2025年全县城市建成区面积5.9万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52.175公里。建成区绿化面积241.6公顷。自来水综合生产能力2.2万立方米/日,用水普及率100%。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57.86万立方米,比上年末提高2.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2.35%,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环保投资完成 18451 万元,增长 15.8%。项目环评执行率 100%。项目 “三同时” 执行率 100%。
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 3.1995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2.3995 万亩,退化林修复 0.8 万亩。管护森林面积 560.568 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 56.93%。
全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与上年相比减少1起,下降5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比上年减少1人,下降5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起,与上年持平,死亡人数1人,
与上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约 120 万元,下降 60.7%。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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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报数据 2021、2022、2023 年地区生产总值(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为经济普查后修订数,2024 年地区生产总值(GDP)为年报数,其余数据为快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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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生产总值(GDP)、三次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及畜牧业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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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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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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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
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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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住户在调查期间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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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报指标数据除县统计局数据外,其余由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县林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永胜金融监管支局、县邮政局、县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和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