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2024年清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年清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清丰县统计局
2024 年是实现 “十四五” 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清丰难中求进、逆势破局的 不 凡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力以赴拼经济、稳增长、促发展,全县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稳中蓄势的良好态势,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清丰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生产总值255.4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1.8亿元,同比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79.2亿元,同比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124.4亿元,同比增长3.5%。三次产业结构为20.3:31.0:48.7。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57.0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62万人。出生率8.19‰,死亡率7.84‰,自然增长率0.35‰。城镇化率37.16%,比上年提高1.13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5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7.94亿元,同比增长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4亿元,同比增长0.5%。
二、农业
全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128.2万亩,与上年持平。其中,夏粮种植面积74.0万亩,比上年减少0.2万亩;秋粮种植面积54.2万亩,比上年增加0.2万亩。
全年粮食产量64.59万吨,比上年增加1.7万吨,同比增长2.69%。其中,夏粮产量38.34万吨,比上年增加1.13万吨,同比增长3.04%;秋粮产量26.25万吨,比上年增加0.56万吨,同比增长2.19%。
全年肉类总产5.98万吨,比上年增加0.35万吨,同比增长6.2%。禽蛋类总产5.29万吨,比上年减少0.29万吨,同比下降5.3%。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4%,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其中:轻工业增长13.5%;重工业增长8.3%。按经济类型分:公有制经济增长3.0%,非公有制经济增长12.0%;按门类分:食品制造业增长2.5%,家具制造业增长19.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49.1%,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长29.7%。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97.3%。
全县共有资质内建筑企业29家,建筑业总产值15.49亿元,同比增长13.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119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
76个,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3%。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增长44.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8.0%,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3.0%。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17.85亿元,同比下降27.0%。商品房销售面积35.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2%。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1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批发业8.4亿元,同比增长2.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1%;零售业59亿元,同比增长9.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1%;住宿业0.05亿元,同比增长4.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0.4%;餐饮业15.4亿元,同比增长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5%。
六、对外经济
全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值10189.44万元,同比增长0.78%。
七、居民生活
全年全县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5540.8元,同比增长5.8%。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2185.1元,同比增长3.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3658.2元,同比增长8.6%。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县共有学校(含教学点49个)280所,在校学生(含私立)104279人,教职员工(含私立)9126人,专任教师(含私立)7816人。其中:基础教育学校277所,教学点49个,在校
全县共有传统项目学校9所,教练员12人,裁判员46人,承办及参加上级赛事4次,我县组织举办赛事活动11次。
十、环境保护
全年平均气温为15.1度,较历年值13.7度偏高1.4度。年极端最高气温40.2℃(6月13日),极端最低气温-11.1℃(1月23日)。本年度无霜期为365天。全年总降水量为597.8毫米,较历年值551.3毫米多46.5毫米。年内一日最大降水量为102.2毫米(7月5日)。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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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报2024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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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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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含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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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报2024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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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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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含国际组织)。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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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报2024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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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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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含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