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深圳市龙岗区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25年6月6日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龙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五个中心”建设部署,大力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奋发进取、真抓实干,较好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深圳东部中心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综合

根据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龙岗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901.27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6.7%。分行业看,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下降11.3%;工业增加值增长8.0%;建筑业增加值增长4.4%;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9.8%;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4.0%;金融业增加值增长0.5%;房地产业增加值下降1.0%;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25亿元,下降12.5%;第二产业增加值3789.27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2110.74亿元,增长4.7%。三次产业比例为0.02:64.21:35.7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3374元,增长5.9%。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112元,增长6.2%。

表 1 2024 年地区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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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工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划入第三产业核算。

全区年末常住人口 413.39 万人,增长 0.9%。其中,常住户籍人口 140.94 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 34.09%;常住非户籍人口 272.44 万人,占比 65.91%。

表 2 2024 年末各街道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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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 2396.96 亿元,增长 10.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40.62%。占比较大的产业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

数字与时尚产业,以及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分别为 1822.95 亿元、231.17 亿元和 171.98 亿元。

表 3 2024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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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19.31 亿元,下降 6.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45.09 亿元,下降 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较大的项目是教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 2.34 亿元,增长 0.3%(按可比价计算)。蔬菜类总产量 2.02 万吨,瓜果类总产量 980 吨,园林水果总产量 136 吨。

三、规模以上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 2460 家,全年增加值增长 9.4%。分行业看,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前十大行业依次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12.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 15.9%,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长 25.0%,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 15.8%,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 5.4%,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长 3.4%,金属制品业增长 8.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0.1%,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 12.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 17.8%。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695.42 亿元,比上年增长 27.9%;销售产值比上年增长 12.5%;工业产品销售率 99.62%,比上年提升 0.93 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 44.17 万元/人,比上年增长 10.8%;成本费用利润率 6.89%,比上年提升 0.8 个百分点。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表:

表 4 2024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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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情况如下表:

表 5 2024 年各街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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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共 430 家, 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1267.89 亿元, 增长 6.2%。

四、商业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537.28 亿元,下降 0.4%。

年末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2797 家,全年实现商品销售额 4422.57 亿元,增长 13.2%,其中零售额 660.59 亿元,下降 2.6%。主要零售商品中,粮油、食品类增长 10.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 2.6%;日用品类增长 12.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 47.6%;通讯器材类增长 28.8%;石油及制品类下降 13.4%。

年末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346 家,全年实现营业额 59.33 亿元,增长 5.4%。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

年末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共 1616 家,实现营业收入 1785.81 亿元,增长 22.9%。营业收入占比较大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为 518.70 亿元、492.50 亿元和 422.23 亿元,三个行业营业收入合计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总额的 80.27%。

各街道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表:

表 6 2024 年各街道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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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1%。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下降 10.6%;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增长 9.2%。

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投资增长 6.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 1.8%。

分行业看,房地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 30.46%。其他投资额较大的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大行业,分别占比 27.41%、14.61% 和 8.63%。

表 7 2024 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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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情况如下表:

表 8 2024 年各街道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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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 140.46 万平方米,增长 1.3%;销售额 446.86 亿元,增长 7.5%。

七、科技和教育

年末全区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612 家,增长 6.0%。全年专利授权量 38583 件,增长 3.1%,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 9142 件,增长 10.7%。PCT 国际专利申请量 7354 件,增长 10.9%。

年末区属各类全日制学校 216 所,在校学生 44.53 万人。其中,小学 73 所,在校学生 29.34 万人;普通中学 140 所,在校学生 14.62 万人;中职 2 所,在校学生 0.55 万人;特殊教育学校 1 所,在校学生 0.02 万人。全年全区高考上线人数(大专以上)为 10463 人。年末幼儿园 518 间,在园幼儿 13.13 万人。

八、文化、旅游、体育和卫生

年末全区公共图书馆(室)共 146 家,增长 7.4%;藏书 618.54 万册,增长 3.7%。博物馆、出版物零售点分别是 11 家和 399 家。

全年累计接待旅游者 2064.96 万人次,增长 29.4%。其中,国内游客 1993.68 万人次,增长 30.0%;海外游客 71.28 万人次,增长 15.3%。

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 115.84 亿元,增长 52.6%。

全区拥有全民健身广场(苑)160个,标准体育馆37个,标准体育场82个。国民体质测定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为92.7%。

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541 间,其中,市属公立医院 3 间,区属公立医院 11 间,社会办医院 22 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83 间,个体诊所 1107 间。医院床位 1.61 万张,增长 13.9%。卫生工作人员 3.00 万人,增长 4.3%,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2.51 万人,增长 6.2%。区属公立医院全年诊疗人次达 1903.61 万人次。

表 9 2024 年末卫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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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床位数据为2024年可供应床位(包括公立和民营医院)。人员数据含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正式、聘用及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

九、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2023 年末,全区森林覆盖面积 1.20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30.89%。

2024 年末全区共有公园 303 个;公园面积 3303.36 公顷;市政道路路灯 14.18 万盏;垃圾焚烧发电厂 3 家。

全年供电量 216.45 亿千瓦时,增长 8.9%;自来水供应量 3.86 亿吨,增长 4.1%。

全年环境空气优良率为 94.2%。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 5 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 1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 18 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 8 微克/立方米。 ( PM_{2.5} ) 年平均值 17 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 2 微克/立方米。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100%,与上年持平。

注:

  1. 本公报中 2024 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深圳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口径,包含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12 个行业,与国家、广东省及内地其他城市有所不同。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6. 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是: (1) 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2)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3)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是: 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财政收支数据来自龙岗区财政局;科学技术数据来自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教育数据来自龙岗区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数据来自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出版物零售点数据来自龙岗区新闻出版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森林覆盖面积、森林覆盖率数据来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园、市政道路路灯、垃圾焚烧发电厂数据来自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供电数据来自龙岗供电局;供水数据来自龙岗区水务局;环境空气质量、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龙岗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