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绿春县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绿春县统计局
二0二四年四月
绿春县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上下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确保经济有序合理运行,全县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610567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3525万元,同比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165897万元,同比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291145万元,同比增长4.6%。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5.1:27.2:47.7,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1、1.2、2.1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完成30467元(快报数计算),同比增长5.9%(不变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4%。

图 1 2015–2023 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注:图 1 中 2015–2018 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修订数;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为年报数据;2023 年为快报数。

图 2 2022、2023 年三次产业比重(%)
注:图 2 中 2022 年为年报数;2023 年为快报数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279728万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产值153460万元,同比增长4.3%;
林业产值 64252 万元, 同比增长 4.1%; 牧业产值 47080 万元, 同比增长 3.9%; 渔业产值 7297 万元, 同比增长 3.6%;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7639 万元, 同比增长 4.3%。

图 3 2015–2023 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增长速度
注:图3中2011-2020年为统计年鉴上数据(其中:2016-2017年为第三次农业普查核定数);2021年领导干部手册上数据;2022年为年底州级反馈、2023年为年底州级反馈。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 40.59 万亩,增速与去年同期持平;期末大牲畜存栏数为 61564 头,同比增长 0.7%;大牲畜出栏 12149 头,同比增长 2.5%;生猪存栏 88061 头,同比下降 3.8%,肉猪出栏 89330 头,同比增长 2.3%。
表一 2023年全县主要农、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全年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 8.74 千公顷,水利工程年供水量 4770.17 万立方米,为农业供水量 3700.1167 万立方米。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 176916 万元,比上年增长 30.1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 159460 万元,同比增长 33.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7420 万元,按可比价上升 12.9%;规模以下工业实现产值 17456 万元,同比增长 6.48%。
分主要产品产量看:全年水泥制造 150.86 万吨;精制茶 2530 吨,同比增长 311%,主要原因是新纳规一家精制茶加工企业;自来水生产量 136.5 万立方米,同比上升 7.5%;针织服装 2.65 万件,同比增长 9.05%。
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建筑业总产值 14.3 亿元,同比增长 45.3%。实现建筑业增加值 121745 万元,同比增长 2.2%。

图 4 2015–2023 年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
注:2011年-2021年为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据,2022年、2023年为专业提供数据。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 30.9%。其中:第一产业同比增长 22.7%;第二产业同比下降 27%;第三产业同比下降 34.7%。从重点行业来看,交通运输业投资下降 39.7%;水利投资下降 21.4%;房地产业投资增长 491%;教育投资下降 85.5%;非电工业投资下降 56%。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 24476 万元,同比增长 1071.1%;商品房销售面积 15954 平方米,同比增长 31.1%。

图 5 2015–2023 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注:2011年-2021年为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据,2022年、2023年为年底州级反馈数据。
五、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 360356.8 万元,同比增长 10.1%。批发业销售额 157339.4 万元,同比增长 13.7%;零售业销售额 303713.2 万元,同比增长 7.9%;住宿业营业额 16116.7 万元,同比增长 23.1%;餐饮业营业额 38022.8 万元,同比增长 19%。
从商品销售类别看,全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销售额分别增长4.9%、增长69.8%、增长83.8%、增长105.1%;升级消费类商品消费较为活跃,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汽车类销售额分别增长170.1%、增长46.7%、增长0.8%。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 1001 万元,同比增长 33.36%。其中,出口总额 1001 万元,增长 33.36%;进口总额 0 万元。
全年净增外商投资企业 2 户, 同比增长 20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100 万美元。

图 6 2015–2023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速度
注:2015–2019 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修订数;2020 年–2021 年为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据;2022 年、2023 年为年底州级反馈数据。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 4147.238 公里,其中:国道 141.17 公里,省道 155.565 公里,县道 1008.13 公里,乡道 942.53 公里,自然村道路 1899.843 公里。完成旅客运输量 5919 万人,旅客运输周转量 13.1 万人公里。
年末,全县共有汽车 16015 辆,同比增长 3.7%;摩托车 36115 辆,同比下降 18.4%;汽车驾驶员 47589 人,同比增长 2.1%。
年末,全县邮政局所数9个,邮路总长度614公里,农村投递线路总长度3721公里,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608.68万元,同比下降8.8%。
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2640户;移动电话用户176098户;固定互联网宽带用户52097户。
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 227.6642 万人次,比上年下降 13.5%。其中:接待国际旅游者 142 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 227.65 万人次。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 2.3815 万美元,国内旅游收入 284540.68 万元,同比下降 0.42%。
七、财政、金融
全县完成地方总收入完成26792万元,同比增长11.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59万元,同比下降24.29%,其中:税收收入4644万元,同比下降11.22%,非税收入8915万元,同比下降29.6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628万元,同比增长7.84%。

图 7 2015–2023 年财政总收入
注:2015年-2021年为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据;2022年、2023年为财政局提供数据。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443897 万元,同比增长 4.84%,其中:住户存款 351198 万元,同比增长 9.31%。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 373248 万元,同比增长 2.96%。

图 8 2015–2023 年住户存款余额
注:2015年-2021年为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据;2022年、2023年为人民银行提供数据。
八、教育
年末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140 所,其中:普通中学 12 所,职业中学 1 所,进修学校 0 所,普通小学 66 所,幼儿园 61 所。全县普通中学在校学生 12634 人,其中:初中在校学生 9967 人,高级中学在校学生 2667 人;初中毛入学率 100.06%。普通小学在校学生 22441 人,小学学龄儿童纯入学率达 99.9%,小学学龄儿童升学率 100%;普通中学专任教师 886 人,职业中学专任教师 21 人,普通小学专任教师 1113 人。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达 495234.05 平方米,同比下降 4.1%。
九、文化和卫生
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博物馆1个,文化站9个,电视台1座。全县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9.76%,电视人口覆盖率99.71%。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数 114 个,其中:医院 6 个,卫生院 9 个,村卫生室 84 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 1610 张,其中:医院 560 张,卫生院 600 张;卫生人员 1534 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1292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352 人〕。每千人拥有床位 7.99 张,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 6.46 人,传染病发病率为 776.3274/10 万。
十、人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 19.93 万人,比上年末减少 0.22 万人。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 246447 人,其中:男性 130426 人,女性 116021 人,男女性别比为 112:100;城镇人口 41667 人,同比下降 0.9%;少数民族人口 243668 人,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为 98.9%,其中哈尼族人口 215977 人,占总人口的 87.6%。
注:(1)年末全县户籍人口数来源于绿春县公安局,取数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2)少数民族人口数和哈尼族人口数来源于绿春县公安局,取数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全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 18043 元,同比增长 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 39819 元,同比增长 2.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 13389 元,同比增长 9%。

图 9 2015–2023 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注:2015年-2021年为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据;2022年、2023年为年底州级反馈数据。

图 10 2015–2023 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注:2015年-2021年为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据;2022年、2023年为年底州级反馈数据。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 601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3.7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 13871 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42820 人,失业保险参保 5801 人。
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 228911 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为 9239 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219672 人。
全县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 805 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达 369.19 万元。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 16609 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达 6188.71 万元。
注:(1)地区生产总值(GDP)、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为现价,发展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本公报数据为2023年快报统计数,最终以《2023年度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