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大鹏新区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围绕“一个目标、两大任务、三个坚持、四个维度”发展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根据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0.74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76亿元,下降33.4%;第二产业增加值264.85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175.14亿元,增长7.8%;三次产业比例为0.2:60.1:39.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64314元,增长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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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2019–2023 年大鹏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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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2019–2023 年大鹏新区三次产业比例

年末新区常住人口 16.72 万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 5.21 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 31.2%;常住非户籍人口 11.51 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 68.8%。

全年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为 222.69 亿元,下降 1.7%,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 50.5%。其中,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 37.17 亿元,增长 36.5%;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 1.29 亿元,增长 15.5%;新材料产业增加值 3.62 亿元,下降 47.5%;海洋经济产业增加值 0.17 亿元,增长 205.1%;数字与时尚产业增加值 6.08 亿元,增长 44.1%;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 170.00 亿元,下降 11.0%;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增加值 4.37 亿元,下降 12.6%。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0.17 亿元,增长 4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4.18 亿元,下降 27.6%。

二、农业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 3043 亩,增长 19.7%,其中,蔬菜播种面积 2202 亩,增长 13.4%。全年蔬菜产量 2129 吨,增长 1.9%。水果产量 34 吨,增长 126.7%。

全年水产品总产量 3588 吨,下降 16.3%。其中,海产品 3491 吨,下降 17.6%;淡水产品 97 吨,增长 83.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 254.39 亿元,增长 4.0%。分门类看,制造业增加值增长 6.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增加值增长 3.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 554.75 亿元。分行业看,农副食品加工业总产值增长 7.5%,食品制造业增长 13.0%,纺织业下降 59.9%,纺织服装、服饰业下降 58.9%,家具制造业下降 77.7%,造纸和纸制品业增长 171.5%,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长 1.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 87.1%,医药制造业增长 26.2%,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长 8.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 29.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 2.9%,金属制品业下降 22.0%,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 36.5%,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 70.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 38.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 37.2%,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 8.4%,其他制造业增长 31.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1.8%,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4.8%,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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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2019–2023 年大鹏新区工业增加值与增速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增长 1.5%。工业产品销售率为 99.2%,下降 0.9%。主要产品产量见下表:

表 1 2023 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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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 130.96 亿元,增长 6.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 68.98 元,较上年减少 0.38 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 21.63%,较上年提高 0.2 个百分点。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68.07 万元/人,增长 9.2%。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 13.68 亿元,下降 16.1%,占 GDP 比重为 3.1%。全区具有资质内建筑业企业 28 家。全年报建工程 55 项,总建筑面积达 82.68 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 47.37 亿元。

四、服务业

全年金融业增加值 22.65 亿元,增长 49.3%;房地产业增加值 13.51 亿元,增长 34.5%;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15.52 亿元,下降 7.1%;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 2.89 亿元,增长 3.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 2.65 亿元,增长 8.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 133.61 亿元,增长 9.6%。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333.9 亿元,下降 7.1%。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降 7.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 19.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降 2.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下降 29.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 49.9%;教育下降 2.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下降 40.0%。

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 0.88 万件,下降 15.9%;包件业务 0.31 万件,下降 32.1%;特快专递 0.23 万件,下降 80.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 2.9 万户,下降 5.9%。年末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 4.10 万户,增长 0.7%。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8.3%。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6.0%;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0%。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投资下降5.6%;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2.8%。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1.3%。工业投资下降5.6%,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2.4%。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下降2.7%,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3.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0.5%,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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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2019–2023 年大鹏新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 30.54 亿元, 增长 16.0%。销售面积 7.60 万平方米, 增长 122.6%。销售金额 14.55 亿元, 增长 36.0%。

六、商业和旅游业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9.65 亿元,增长 7.8%。分办事处看,葵涌办事处 20.05 亿元,增长 5.2%;大鹏办事处 20.80 亿元,增长 10.3%;南澳办事处 8.80 亿元,增长 8.1%。从四大行业看,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实现 101.91 亿元,下降 10.0%;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实现 20.44 亿元,增长 6.6%;住宿业营业额实现 8.97 亿元,下降 9.9%;餐饮业营业额实现 7.50 亿元,增长 11.1%。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销售额中,全年石油及制品类销售额下降 11.1%,烟酒类销售额增长 3.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销售额增长 111.6%,汽车类产品销售额下降 3.7%,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销售额增长 41.4%,粮油、食品类销售额下降 16.6%,五金、电料类销售额下降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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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2019–2023 年大鹏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速

全年高品质酒店共 2 家,旅行社 13 家。旅游接待总人数 1611.74 万人次,增长 14.5%。旅游业总收入 97.17 亿元,增长 37.1%。按国内外分,国内游客 1554.83 万人次,增长 15.3%;入境游客 56.92 万人次,下降 4.2%。按省内外分,省内游客 1136.58 万人次,增长 5.0%;省外游客 475.16 万人次,增长 46.0%。按是否过夜分,过夜游客 199.03 万人次,增长 38.2%;一日游游客 1412.71 万人次,增长 11.8%。景点接待人数 1413.24 万人次,增长 40.6%。按片区分,大鹏所城-较场尾片区 444.38 万人次,增长 60.9%;玫瑰海岸片区 308.34 万人次,增长 22.7%;南澳墟镇片区 195.6 万人次,增长 47.9%;官湖片区 58.85 万人次,增长 30.2%;杨梅坑片区 218.96 万人次,增长 84.7%;西涌片区 134.64 万人次,增长 40.8%;东涌片区 68.68 万人次,增长 32.6%;金沙湾片区 66.56 万人次,增长 53.9%;坝光片区 31.56 万人次,下降 21.0%。

七、税收、财政和金融

全年税收收入合计 75.08 亿元,增长 24.2%。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0.17 亿元,增长 4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4.18 亿元,下降 27.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83 亿元,下降 36.9%;公共安全支出 3.65 亿元,下降 19.5%;教育支出 14.59 亿元,下降 4.6%;科学技术支出 0.55 亿元,增长 189.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65 亿元,下降 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6 亿元,下降 7.3%;卫生健康支出 6.28 亿元,下降 23.3%;节能环保支出 0.70 亿元,下降 14.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8.65 亿元,下降 40.4%;农林水事务支出 2.97 亿元,下降 31.3%;住房保障支出 3.30 亿元,下降 4.1%;交通运输支出 1.07 亿元,下降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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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2019–2023 年大鹏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增速

年末新区人民币各项存款期末余额 938.11 亿元,增长

18.6%。人民币各项贷款期末余额505.7亿元,增长59.7%。外汇各项存款期末余额(含储蓄存款期末余额)9.35亿美元,增长33.2%。外汇各项贷款期末余额0.04亿美元,下降85.5%。

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4359 元,增长 8.2%。

年末新区户籍居民登记失业人数为 116 人。

年末新区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2.27 万人,下降 33.5%。失业保险人数 10.01 万人,下降 38.2%。工伤保险人数 10.35 万人,下降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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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7 2019–2023 年大鹏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九、教育

年末新区各类学校 39 所,比上年增加 5 所。其中,十二年制学校 1 所,与上年持平;九年制学校 4 所,比上年增加 1 所;新增完全中学 1 所;高中 3 所,比上年增加 1 所;初中 2 所,比上年减少 1 所;小学 7 所,比上年增加 1 所;幼儿园 21 所,比

上年增加 2 所。在校学生 27479 人。其中,高中在校学生 4550 人,增长 57.2%;初中在校学生 5174 人,增长 9.0%;小学在校学生 12177 人,增长 18.3%;幼儿园在园儿童 5578 人,增长 1.4%。年末专任教师 2073 人,增长 11.2%。其中,高级职称教师 159 人,增长 2.6%;中级职称教师 467 人,增长 4.2%;初级职称教师 430 人,增长 41.4%。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新区文化站 3 个,与上年持平。文化广场 10 个,与上年持平。公共图书馆(室)3 家,与上年持平。公共图书馆藏书量 23.81 万册,与上年持平。有线广播电视站 1 座,与上年持平。电影院、影剧院 3 家,与上年持平。

年末新区医疗卫生机构 63 间,与上年持平。其中医院 3 间,与上年持平;门诊部 4 间,与上年持平;私人诊所 20 间,与上年持平;卫生监督所 1 间,与上年持平;其他卫生事业机构 8 间,与上年持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26 间,与上年持平。卫生技术工作人员(不包括公卫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卫技人员)980 人,增长 0.5%。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331 人,增长 0.6%;注册护士 384 人,下降 2.0%。医疗卫生机构床位 661 张,增长 16.9%。全年总诊疗人次(医院和社康)52.76 万人次,下降 3.5%。

全年举办单项比赛次数 2 次,比上年减少 1 次。参加活动人数 500 人,下降 28.6%。市民体质合格率为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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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8 2019–2023 年大鹏新区年末卫生技术人员人数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公路(省养公路)总长 55.57 公里,与上年持平;市政道路 151.16 公里,增长 0.5%。

全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 36.26 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公园 60 个,比上年增加 4 个。路灯 11189 杆,增长 24.0%。

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中空气质量达到一级和二级的天数为 359 天, ( PM_{2.5} ) 年平均浓度 14 微克/立方米, ( PM_{10} ) 年平均浓度 29 微克/立方米。

全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全年供电量 14.87 亿千瓦时,增长 3.9%。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2.02 亿千瓦时,增长 6.4%。

自来水供应量 2214.02 万吨,增长 4.3%。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814.23 万吨,增长 4.3%。

全年垃圾转运站 14 个,与上年持平。市政公共厕所 84 座,全年生活垃圾清运量 7.67 万吨,增长 11.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市容环卫专用车辆 196 辆,下降 6.7%。全年清扫面积 631.89 万平方米,机扫率 100.0%。

全年受理治安案件 1065 宗,增长 28.3%;查处治安案件 866 宗,增长 80.4%;查处人数 817 人,增长 43.3%;破获刑事案件 530 宗,增长 33.2%。

注:

  1. 本公报中 2023 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统计数据以《深圳市大鹏新区统计年鉴(2023)》为准。

  2. 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本公报综合部分中的生产总值及其分项数据为核算口径数据,其他专业部分数据为该专业口径数据。

  4. 2017–2019 年地区生产总值、2017–2019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已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

  5. 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 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是:(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