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南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商南县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商南县统计局
2024 年 7 月
2023 年,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五个年”活动,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持续用力,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全县经济运行保持平稳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9.9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9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2.57亿元,增长0.9%;第三产业增加值50.89亿元,增长4.2%。三次产业占比为18.3:25.1:56.6。全县人均生产总值44675元,比上年增长10.23%。非公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3.4%。截至12月底,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5869户,其中新增市场主体1742户,“五上”企业在库单位144家,比上年净增加18家。
2018—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

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构成

二、农业
聚焦全省农产品主产县定位,加快培育农业全产业链,聚力打造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按照“一产茶菌果”的产业发展思路,将茶旅融合作为首位产业,大力发展“1+N”(茶菌果畜药渔菜)农业特色产业,持续扩大种养殖规模,聚力打造新农业百亿产业集群。种植食用菌1.1亿袋,
新建猕猴桃标准园 500 亩,科管和改造提升猕猴桃标准园 2000 亩,形成富水、青山、过风楼猕猴桃连片产业带。发展供港蔬菜 2700 亩,商南县供港蔬菜产业园项目动工建设。积极发展陆基圆筒鱼池养殖新技术,养殖冷泉鱼 470 万尾。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30.77 亿元,比上年增长 3.7%。其中:种植业产值 17.71 亿元、林业产值 1.66 亿元、牧业产值 9.21 亿元、渔业产值 0.12 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2.07 亿元,分别增长 3.9%、3.2%、3.3%、6.5%、4.9%。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 18.07 亿元,增长 3.8%。

粮油生产稳中有增。全年粮食产量 30101 吨,比上年增长 1.35%。其中夏粮产量 13697 吨,秋粮产量 16404 吨。油料产量 8589 吨,增长 9.5%,夏季油料(油菜籽)产量 2278 吨,秋季油料产量 6311 吨。蔬菜产量 78427 吨,增长 2.67%;食用菌产量 16253 吨,增长 1.58%;茶叶产量 1773 吨,增长 3.5%;中药材产量 24562 吨,增长 2.57%。
肉类总产量 10067.5 吨,下降 4.32%,禽蛋产量 15373.89 吨,增长 4.37%。
主要农产品产量:

2023 年末,全县设施农业占地面积 215.2 公顷,耕地灌溉面积 789.6 公顷,化肥施用实物量 1.02 万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运行平稳。积极克服物流不畅、融资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政策措施,力促企业达产达效,工业经济平稳增长。2023年,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1.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4%;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长3.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4.9%,制造业增长3.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5%。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3.48亿元,增长8.1%。重工业产值21.73亿元,增长13.0%;轻工业产值1.75亿元,下降29.4%;实现营业收入22.46亿元,下降65.0%,利润亏损0.36万元,下降115.0%,税金6393.6万元,下降64%。总资产贡献率0.46%;资产保值增值率10.19%;资产负债率94.62%;资产利润率-0.65%;总资产周转天数435.3天;成本费用利润率-1.57%;产销率97.2%;全员劳动生产率729455元/人。营业收入利润率-1.58%,人均营业收入103.69万元,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82.7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82.19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四项费用18.67元。2023年规上制造业增加值15.98
亿元,占 GDP 比重为 17.77%。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规模以上工业):

全县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 41094.2 万元。施工面积 11.41 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 2.25 万平方米。全社会实现建筑业增加值 2.77 亿元,同比下降 4.6%。
四、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6.71 亿元,比上年增长 9.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 5.38 亿元,增长 3.8%;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 2.18 亿元,增长 12.0%;金融业增加值 4.97 亿元,增长 6.4%;房地产业增加值 4.6 亿元,增长 1.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 0.93 亿元,增长 5.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 2.37 亿元,增长 0.5%。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 9.2%,利润总额 4144 万元。
2023 年全县公路货运量 290.3 万吨, 增长 8.7%; 货物周转量 21034.2 万吨公里, 增长 4.1%; 客运量 254.1 万人, 旅客周转量 15187.9 万人公里, 分别增长 48.6% 和 69.3%。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2711.5 公里。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 4053 万元, 增长 12.46%, 电信业务总量 3895 万元, 下降 5.46%。2023 年末, 话机总量达 21.32 万部(含移动电话), 下降 8.0%, 电话普及率达到 100 部/百人, 移动电话 20.88 万户, 下降 7.4%;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 77723 户, 下降 20.14%。
五、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
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 5.9%,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7.8%,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 21.9%。民间投资、高技术投资占投资比重分别为 80.5%、4.41%。
全年实施投资项目 183 个, 其中亿元以上项目 30 个; 新开工项目 147 个, 投产项目 116 个。固定资产投资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 24.4 亿元,
增长 10.4%;设备工器具购置 3.45 亿元,增长 34.1%。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 8.41 亿元,增长 19.9%;第二产业投资 8.42 亿元,下降 18.2%;第三产业投资 12.75 亿元,增长 19.8%。按性质分:新建项目投资 25.4 亿元,增长 5.5%;扩建项目投资 0.85 亿元,下降 24.6%;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 1.28 亿元,增长 0.7%。完成民间投资 23.82 亿元,增长 7.8%。按主要行业分:高技术产业完成投资 1.3 亿元,下降 40.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完成投资 0.08 亿元,下降 87.5%;高技术服务业投资 1.22 亿元,下降 19.5%。工业企业完成投资 8.03 亿元,下降 21.9%,其中: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完成投资 0.28 亿元,下降 76.4%。文化产业领域完成投资 3.85 亿元,增长 13.7%。基础设施投资完成 3.25 亿元,下降 12.6%。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 232.1%;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下降 42.6%;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下降 32%。
在全市率先建成“六库两线一码”智慧管理平台,推动年度139个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天然橡胶制品、茶旅融合示范园等76个项目建成投产,县域工业集中区被认定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大街、滨河路等10条道路实现“白改黑”,北环路、文明路等5条主次干道全面改造提升,开源路、朝阳路、教场沟等6条“断头路”建成通行,茶艺街、聚贤街等4个街区,以及滨河路、机械厂等3个老旧小区完成综合改造。建成党校、西门等8个城市公厕,以及琥珀公园、北环广场等6个口袋公园,新铺设雨污管网1830米,实施线缆落地3660米。
房地产开发企业 6 家,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 2.06 亿元,同比增长 43.7%,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 3.62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9.8%。

六、文化、旅游
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2023年,成功举办中国秦岭生态文化旅游节、秦岭山水欢乐跑·乡村振兴越野赛和职工运动会等活动赛事56场次。全县公共图书馆藏书13.9万册(件)。城市书房“鹿城阅读吧”建成免费开放,新建后湾、湘河、赵川等镇、村(社区)图书室7个,完成滨河路“鹿城休闲书吧”建设。图书馆入馆4.6万余人次,文献借阅1.4万余册,阅读推广活动110余场次,博物馆入馆1.3万人次。
全域旅游稳步推进。2023年,金丝峡景区被评为中国避暑旅游目的地,我县获评“2023年美丽中国首选目的地”“中国最美全域旅游典范县”“中国最佳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城关街道办获评“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120个秦岭山水乡村示范村通过市级验收,郭家垭村被命名为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红庙村秦岭山水乡村建设案例入选《全国东西部协作案例选编》。
全年接待游客 798.92 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 50.22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64.64% 和 71.59%;其中金丝峡景区接待游客 50.03 万人次,门票收入 3251.95 万元,分别增长 62.8% 和 62.8%。
七、商业贸易
消费市场稳步恢复。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紧盯节日活动,灵活促销手段,拉动消费增长。2023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2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13亿元,增长7.5%,占零售总额的74.3%;乡村零售额4.89亿元,增长9.9%,占零售总额的25.7%。商品零售额16.81亿元,增长7.3%;餐饮收入2.2亿元,增长14.5%。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9.21亿元,比上年增长16.2%。
2018—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速度

八、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支情况良好。2023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1亿元,增长19.6%,其中各项税收收入13227万元,增长21.47%。一般预算支出31.89亿元,增长1.86%。
金融业运行平稳。2023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4.72亿元,比上年增长11.47%;其中住户存款142.51亿元,增长13.87%;各项贷款余额98.29亿元,增长15.52%,其中短期贷款25.87亿元,增长3.73%,中长期贷款66.19亿元,增长16.12%。
九、教育和卫生
教育事业持续发展。高考一本二本上线率、高分段人数和清华北大录取人数均居全市第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第一,全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新庙小学、青山幼儿园教学楼等7个教育提升项目建成投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两个创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连续四年荣获“阳光校餐”全国示范县。2023年全县幼儿园36所,其中:公办28所,民办8所。普惠性幼儿园32所,其中:公办28所,民办4所,普惠性幼儿园占比88.89%。各类中小学49所,在校学生33358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3415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1488人,小学在校学生18455人;专任教师2346人,其中普通中学1097人,职业中学162人,小学1087人。普通高校二本以上上线1227人。
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以“县医保经办服务中心,镇医保服务站为枢纽、村医保服务室为终端”的医保经办便民服务圈,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模式。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
务柜台,办理医保综合业务,在县级医院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在镇办卫生院设立“一站式”柜台,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6个(不含诊所、村卫生室、卫生所、医务室),卫生技术人员1742人,其中执业医师448人,执业助理医师598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7人;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1125张。县、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得到完善,村卫生室270个,乡村医生304人。
十、资源与环境
年末耕地总资源 12583.3 公顷,常用耕地面积 8340 公顷。
本年度年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0.2768 吨标准煤/万元,能耗降低率为 7.6%。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积极推进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项目8个。丹江、滔河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城区及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在城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全年优良天数330天,优良率达90.4%。全县森林覆盖率67.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1,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率达100%,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及社会保障
2023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 24.69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4.45 万人,增长 0.1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58.52%。全年出生人口 1574 人,死亡人口 1728 人。根据 1‰ 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截止 2023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为 20.10 万人,其中:城镇 10.388 万人,常住人口城
镇化率 51.68%,人口出生率 6.13%,死亡率 8.26%,人口自然增长率 -2.13%。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23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77元,增长7.4%,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58元,增长8.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17元,增长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5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城乡居民储蓄较快增长。2023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储蓄(住户)存款余额142.51亿元,增长13.87%;人均储蓄57631.5元,增长14.12%。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0540人,城镇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660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2972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03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9938人;已参加失业保险14836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62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286人。2023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371人,登记失业再就业人员686人,农
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5.6 万人,创劳务经济收入 13.6 亿元,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5% 以内,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注:1、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人均生产总值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户籍人口为县公安局人口统计年报数,常住人口为 1‰ 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
3、人均指标均按平均人口计算。
4、本公报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部门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年度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