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2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年苏州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围绕打造全市产业科创主阵地目标,积极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各项风险挑战,综合实力再攀新台阶,结构转型实现新突破,高质量发展展现新成效,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766.17 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 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29 亿元,增长 3.3%;第二产业增加值 857.57 亿元,增长 2.6%;第三产业增加值 907.31 亿元,增长 3.3%。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0.1:48.5:51.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20.98 万元,比上年增长 2.3%。

数字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出台《苏州高新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苏州高新区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5行动计划》,发布《关于支持光子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集全区之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3%。获批江苏省首批“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江苏

省区块链技术创新与应用试验区,新增落户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2家,新增获批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2家。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苏州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2》。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城通办通取”。全年新设市场主体22764户,其中新设企业12973户。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35722户,其中企业61565户,比上年末增长19.0%。切实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70亿元。在全省率先发布一站式供应链服务平台“全链通”,有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制定出台“纾困解难21条”、“稳岗惠企10条”等一系列区级惠企支持政策,支持企业稳产增效。高新区帮办代办工作列入全省营商环境基层联系点项目,“首贷直通车”、项目审批“三零”服务等案例入选全市“百企话营商”案例。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4569 人。高新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 96.98%。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1.3 亿元,惠及企业 1.41 万户。获评全市“就业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唯一一等奖。

二、农业

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7%。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1745.3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400公顷,蔬菜播种面积291.1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9375吨,比上年增长9.5%,其中夏粮产量1850吨,增长52.1%;秋粮产量7525吨,增长2.4%。粮食产量和种植面积均为近五年来最高水平。主要农产品中,蔬菜产量7370吨,比上年增长9.5%;水果产量5049.3吨,比上年下降12.7%。

深入推进智慧农业国家级试点。全区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 97.23%。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 91.95%,已建成通安现代农业园、浒墅关现代农业园 2 个市级农业园区。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3602.5 亿元,比上年增长 3.7%。分行业看,三大主导行业产值 2510.7 亿元,比上年增长 4.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分别比上年增长 2.4%、8.5% 和 5.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大型企业产值 1825.8 亿元,比上年增长 3.9%;中型企业产值 838.1 亿元,增长 4.1%;小微型企业产值 938.5 亿元,增长 3.0%。年产值规模超亿元的企业数量达 408 家,比上年末增加 2 家,其中超百亿元企业 2 家。全区五十强企业实现产值 2183.1 亿元,比上年增长 9.0%,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 60.6%。从经济类型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 128.8 亿元,比上年增长 9.3%;民营企业产值 876.1 亿元,增长 11.8%;外商及港澳台企业产值 2597.5 亿元,增长 1.0%。

全区高技术制造业产值 1915.8 亿元,比上年增长 3.4%,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 53.2%。其中医药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产值分别比上年增长 14.0% 和 8.0%。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3673.9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实现利税 262.1 亿元,比上年增长 4.5%。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39.31 万元/人,比上年增长 10.8%。

全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428.9 亿元,比上年增长 15.0%,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产值 427.2 亿元,增长 17.5%;竣工产值 99.8 亿元,比上年下降 60.8%,竣工率 23.3%。全年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 965.5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40.6%,其中新开工面积 389.2 万平方米,增长 345.3%。建筑业企业在外省完成建筑业产值 197.9 亿元,比上年下降 4.4%。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579.6 亿元,比上年增长 5.1%。其中第二产业投资 96.9 亿元,比上年增长 6.5%,全部为工业投资;第三产业投资 482.6 亿元,比上年增长 4.8%。

全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 93.7 亿元,比上年增长 36.7%。全年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 228.8 亿元,比上年增长 23.7%。重点领域投资结构优化。全区完成高技术产业投资 135.7 亿元,比上年增长 41.6%,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 23.4%,比上年提高 6.0 个百分点,新兴产业投资 188.2 亿元,比上年增长 46.7%,其中节能环保、智能电网和物联网、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行业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 319.3%、111.4%、61.6%。全年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 53.4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7%,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由上年的 51.5% 提升至 55.0%。

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 342.3 亿元,比上年下降 3.7%。房屋新开工面积 202.9 万平方米,下降 20.1%;房屋施工面积 1051.2 万平方米,增长 1.6%;房屋竣工面积 46.6 万平方米,下降 60.6%;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181.1 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 5.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 149.5 万平方米,下降 18.8%。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30.94 亿元,比上年增长 0.3%。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 568.28 亿元,增长 1.2%;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 62.66 亿元,下降 7.6%。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日用品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比上年增长 32.5%、50.2%、3.3% 和 3.5%。升级类消费加快释放,智能手机、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商品零售额分别比上年增长 234.4%、7.5%。汽车类商品零售额 127.6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 37 亿元,增长 102%,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占汽车类商品零售额的比重达 29%,比上年提高 13.7 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 56.5 亿元,比上年增长 65%。推进“高新欢乐购”、夜间经济、“双十二购物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扩大数字人民币在全区范围内的应用场景。

六、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 2839.6 亿元,比上年增长 0.6%,其中出口 1892.1 亿元,增长 4.9%,进口 947.5 亿元,下降 7.1%。全年一般贸易进出口 735.6 亿元,比上年增长 7.7%,快于加工贸易 7.1 个百分点,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 25.9%,比上年提高 1.8 个百分点。从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进出口 10.3 亿元,增长 12.3%;民营企业进出口 519.2 亿元,增长 18.9%;外资企业进出口 2310.1 亿元,

下降 2.8%。从出口市场看,对美国、日本、欧盟和东盟出口分别为 562.7 亿元、169.9 亿元、452.3 亿元、162.6 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 1.6%、增长 0.5%、14.9%、20.6%。全年机电产品出口 1787.2 亿元,比上年增长 5.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1042 亿元,比上年增长 4.0%。

全年服务贸易进出口 13.14 亿美元,比上年下降 0.8%。跨境电商进出口额 1.46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46.0%。全年完成服务外包接包合同额 31.8 亿美元,比上年下降 12.1%;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 17.12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15.1%。

全年新设外资项目 131 个,实际使用外资 8.05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55.5%,其中制造业使用外资 1.76 亿美元,增长 39.6%。年末 38 家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投资设立了 60 个项目。西门子、苏尔寿、卡乐电子、尼得科等一批总部型、研发型外资项目落户。全区当年新增省认定跨国公司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5 个,累计 11 个。

全年新增对外投资项目 25 个,中方境外协议投资额 0.65 亿美元,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协议投资额占比达 60.4%。

七、财政金融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82.1 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 0.2%,其中税收收入 155.6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 8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3.0 亿元,其中城乡公共服务支出 107.3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 80.7%,比上年提高 2.1 个百分点。

年末共有各类金融机构 149 家。全年金融业增加值 120.47 亿元,比上年增长 7.6%,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 6.8%。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2744.03 亿元,比年初增加 444.93 亿元,比年初增长 19.4%。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 3236.97 亿元,比年初增加 403.37 亿元,比年初增长 14.2%。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全年数币交易金额达 670 亿元。

年末共有保险总公司及分支机构 35 家,营销服务部及营业部 23 家,保险公估 4 家,保险代理 10 家,保险销售 7 家,保险经纪 5 家。全区实现保费收入 230.73 亿元,比上年增长 7.7%,其中寿险业务保费收入 133.08 亿元,产险业务保费收入 97.65 亿元。

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 5 家,其中境内 A 股上市公司 4 家。年末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26 家,其中境内 A 股上市公司 24 家,保持全市第五;新增科创板上市公司 3 家,累计 8 家。年末全区上市公司总市值 1820.25 亿元,上市以来募资总额 558 亿元。

八、交通物流

全年公路、水路客运量 394.9 万人次,比上年下降 15.9%,旅客周转量 32196.2 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 11.8%;公路、水路货运量 213.1 万吨,比上年下降 13.4%,货物周转量 64921.9 万吨公里,比上年下降 13.5%。全年码头货物吞吐量 744.24 万吨。集装箱吞吐量 7.25 万标箱,比上年增长 43.2%。

年末全区机动车保有量 33.88 万辆,比上年增长 10.9%,其中私家汽车 33.61 万辆,增长 10.8%;新能源汽车 2.06 万辆,增长 83.9%。年末有轨电车营运线路总长度 44.22 公里,全年有轨电车

运营里程 438 万列公里,线网客运量 508 万人次。年末全区公共汽车运营车辆 560 辆,新开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 23 条,公交线路总数达 73 条,全年区公交客运总量 1438.48 万人次。

九、科技教育

预计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67%左右。全区财政性科技投入18.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4.0%。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80家,有效高企数达1376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062.65亿元,比上年增长4.0%,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7.3%。

年末各类人才总量 31.4 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总量 5.1 万人,高技能人才 6.62 万人。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12196 件,比上年增长 22.8%;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145.19 件,比上年末增加 25.93 件。入选首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和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PCT 专利申请 333 件。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 54.65 亿元,比上年增长 37.5%。

以太湖科学城发展为契机,全力推进重大载体建设。依托南大获评全国重点实验室,实现了苏州全国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获批全脑在体单神经元解析成像实验装置项目,是全市唯一立项的省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获批省高端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中心,是全省唯一医疗器械领域技术创新中心。高起点建设世界级太湖光子中心,组建高功率半导体激光等4个创新联合体。天准科技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3家,累计113家;新增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家,累计193家。全区拥

有省级重点实验室 1 家。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1 家,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累计达 8 家。当年新获批省级孵化器 5 家,列全市第一并获得江苏省政府督查激励。全区已集聚各级各类孵化器共 38 家,其中国家级 8 家、列全市第二,省级 14 家、列全市第三。

认定江苏独角兽企业 2 家;认定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 17 家,累计达 44 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0 家,累计达 14 家。当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3377 家,列全市第二。年末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达 2588 家,比上年增长 40.0%。加计扣除额 95.39 亿元,比上年增长 67.6%,折合减免企业所得税 23.85 亿元。“苏科贷”实现苏州高新区域全覆盖,“科贷通”全年为 170 家企业解决贷款 6.5 亿元,比上年增长 8.3%。

全年新投用中小学、幼儿园 8 所,其中小学 2 所、幼儿园 6 所,新增学位 5040 个。年末拥有各级各类学校所 44 所(不含幼儿园),在校学生 10.31 万人,毕业生 2.01 万人,拥有专任教师 9580 人。年末全区共有幼儿园 68 所,比上年末增加 2 所,在园幼儿 2.89 万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四星级普通高中实现各功能片区全覆盖。

十、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刺绣文化艺术节、苏州高新区运河文化艺术节。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12家,比上年末增长4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3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7%。俞挺、姚惠芬二人入选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年末全区共有图书馆总分馆38个,其中区级图书馆1个、社区分馆33个、特色阅读空间4个;

备案博物馆 1 个,文化馆 1 个,文化站 6 个。积极做好精品文艺原创作品创编工作,小品《我们的 30+》获第十五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

苏州乐园森林世界景区列入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年末全区拥有4A级景区6家。新增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条,累计4条;备案民宿21家。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11.1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0亿元。

年末全区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78 家,其中对外营业 177 家,包含 4 家三级规模综合医院、4 家专科医院、2 家一级综合医院、8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 35 个下设服务站点、8 家护理院、1 家护理站、15 家门诊部和 100 家诊所。卫生机构实有床位 4874 张,其中医院 4700 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74 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 6082 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2320 人、注册护士 2819 人。全年各级医疗机构完成诊疗量 379.7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0.9%。

新建改建体育公园(广场)2个(枋山公园、新区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平方米。《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95%以上。举办省级以上赛事2项。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苏州肯帝亚男篮主场比赛、中国男子手球超级联赛(苏州赛区)等赛事成功举办。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总人口 48.29 万人,比上年末增长 3.3%,人口自然增长率 8.03‰,比上年提高 4.46 个千分点。年末常住人口 84.39

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91.97%。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072元,比上年增长3.6%。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民消费支出47169元,比上年增长2.3%。

年末全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 42.96 万人,比上年增加 2.66 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43.29 万人,比上年增加 3.26 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 40.15 万人、40.56 万人和 40.64 万人。

全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00张;新增家庭夜间照护床位90张,完成538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年末全区共有各类社会服务机构188家,其中养老服务机构12家。年末托育机构40家,托位2522个。

十二、城市建设和公共事业

稳步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个,建成海绵城市面积1.92平方公里。中环西线北延、科正路、通浒路东延三期工程竣工通车。累计建成5G基站达1223个。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 93.77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2.1%,其中工业用电量 60.03 亿千瓦时,下降 3.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0.89 亿千瓦时,增长 17.4%。年末全区拥有公共自行车租赁点 507 个,公共自行车 11625 辆。全区新增共享单车 3000 辆,累计 5300 辆。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用水总量 15971 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 0.9%。其中生活用水增长 0.5%,工业用水下降 3.1%,农业用水增长 15.4%。万元

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9.19 立方米,比上年下降 8.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7.7 立方米,比上年下降 6.4%。

全区 PM2.5 年均浓度 31.2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78.9%。省考断面金墅港河太湖桥断面水质达Ⅱ类,京杭运河轻化仓库断面水质达Ⅲ类,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优于Ⅲ类比例达 100%。完成太湖治理重点项目 9 个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重点工程项目 4 个。

全区完成造林总面积 500 亩,实施森林抚育 2500 亩,新建湿地保护小区 2 处,新增受保护湿地面积 1151.58 公顷。连续 17 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保持零成灾。获评“2021~2022 年度苏州市林长制激励县级市(区)”。

加强工业源治理,完成 VOCs 治理项目 28 项,推动 44 家省重点监管单位企业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和专家评审,对 168 家企业开展“回头看”,实现全过程深度治理。深化移动源减排,加快国 III 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工作,已完成淘汰 2301 辆,淘汰率 55.1%。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全面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40%和50%。

注:

  1. 本公报使用数据为快报数。

  2. 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