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2年莱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年莱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莱阳市统计局

2022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恢复发展,经济稳增长的态势进一步夯实。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莱阳市生产总值(GDP)51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同)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4.58亿元,增长5.7%;第二产业增加值215.17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230.25亿元,增长1.7%。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7:42.2:45.1。

年末全市现有市场主体 85754 户,增长 4%。其中,企业 15728 户,增长 2.5%;个体工商户 67159 户,增长 4.6%;农民专业合作社 2867 户,下降 1%。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产值 120.4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 6.3%。其中,农业产值 66.4 亿元,增长 8.4%;林业产值 1.44 亿元,减少 1.2%;牧业产值 41 亿元,增长 3.9%;渔业产值 7.35 亿元,增长 6.8%;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 4.21 亿元,增长 10.7%。各行业产值中,农业、林

业、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业产值占比分别为 55.1%、1.2%、34.1%、6.1%、3.5%。

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 9.8 万公顷,增长 0.9%。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7.05 万公顷,增长 1%;油料种植面积 1.81 万公顷,下降 4.4%;蔬菜种植面积 0.94 万公顷,增长 4%。全年粮食产量 42.21 万吨,增产 0.8%;油料产量 8.44 万吨,减产 6.1%;蔬菜及食用菌产量 56.78 万吨,增产 6.2%;园林水果产量 56.93 万吨,增产 4.7%;水产品产量 2.2 万吨,增产 4.5%,其中海水产品 2.05 万吨,淡水产品 0.16 万吨。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 144.44 万千瓦,增长 2.6%,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 5071 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95.6%。农业用电量 2.08 亿千瓦时,增长 9.4%。全年化肥使用量(折纯)4.7 万吨,下降 6.5%。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 66.67 公顷,下降 300%。年末全市森林面积 1.17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 6.8%。自然保护区面积 0.54 万公顷。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 198.22 亿元,增长 6.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231 个,增加值增长 9%;工业总产值 371.28 亿元,下降 1.1%;营业收入 385.22 亿元,下降 2.8%;利润总额 21.6 亿元,下降 12.9%。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 17.32 亿元,增长 9%。其中,具有资

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75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9.2亿元,增长8.2%;实现利润总额1.58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5.41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竣工面积76.07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分产业来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8.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7.8%;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2%。分领域来看,民间投资下降16.8%,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13.8%,高技术产业投资下降2.7%。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5.3%,其中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87.8%。商品房销售面积80.31万平方米,下降8.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67.1万平方米,下降22.7%。商品房销售额49.02亿元,增长10.9%,其中住宅销售额38.95亿元,下降9.4%。商品房施工面积436.3万平方米,下降8%,其中住宅施工面积355.39万平方米,下降8.2%。

五、贸易、服务业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19亿元,增长1.1%。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0.76亿元,增长1.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6.42亿元,增长0.6%。年末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94个,实现零售额49亿元,占零售总额比重为17.1%。其中,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销售(营业)额18.14亿元,占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总销售(营业)额的6.1%。

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0.69亿元,增长9.9%。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6.77亿元,增长4.6%;其他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3.93亿元,增长20.5%。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业

公路(国、省级)通车里程 191.31 公里。年末全部汽车拥有量 19.26 万辆,增长 2%,其中大车 1.04 万辆,小车 18.06 万辆,低速载货汽车 0.14 万辆。

年末全市固定电话用户达到 5.9 万户,移动电话用户 71.59 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 28.27 万户。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 580.8 万人次,增长 11.4%。旅游消费总额 30.72 亿元,增长 15.1%。

七、财政、金融

全市境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4.72 亿元,下降 10.5%。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4.36 亿元,下降 1.3%,其中税收收入 14.86 亿元,下降 17.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0.28 亿元,下降 15.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09 亿元,增长 17.3%;教育支出 12.26 亿元,增长 0.7%;卫生健康支出 4.78 亿元,增长 11%;农林水支出 3.89 亿元,增长 5.8%;节能环保支出 0.45 亿元,下降 81.9%;城乡社区支出 0.49 亿元,下降 19.3%。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688.02 亿元,增长 13.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 542.82 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 107.46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 325.91 亿元,增长 9.9%,其

中住户贷款余额111.49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214.43亿元。

八、教育、科技与人才

全年各类学校数 173 所。其中,普通高中 3 所,在校生 8856 人,增长 0.5%;普通初中 10 所,在校生 13556 人,增长 1%;九年一贯制学校 24 所,在校生 20571 人,下降 1.7%;小学 20 所,在校学生 18980 人,下降 3.2%;特殊教育学校 1 所,在校学生 55 人,下降 11.3%;幼儿园 114 所,在园幼儿 17758 人,下降 11.2%;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1 所,在校学生 3260 人,增长 2.7%。

全年引进青年人才 2896 人,其中,博士 2 人,硕士 160 人,大学生 2734 人。入选山东省急需紧缺人才项目 2 个,齐鲁乡村之星 5 名,烟台市首席技师 1 名。

九、文化和卫生

年末全市文化系统拥有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拥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发射台1座,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均为100%。

年末共有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608 个,其中,医院 20 所(综合医院 15 所、中医医院 2 所、专科医院 3 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82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 所,卫生院(街道、乡镇)12 所,村卫生室 375 所,门诊部 8 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172 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 所(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专科疾病防治院2所、妇幼保健院1所、卫生监督所1所),其他卫生机构1所。年末卫生技术人员4807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1935人,注册护士1814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682张,其中,医院356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5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0张。

十、城市建设、宜居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区公园绿地面积 530.5 公顷,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8.45 平方米/人,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1.35%, 日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 10 万立方米/日。年末实有线路班车营运车辆 105 辆, 出租车 399 辆, 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 152 辆。

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 320 天,较上年改善 26 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 87.7%,较去年增加 7.2 个百分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达到 17521 万元。市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 33 微克/标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 8 微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 18 微克/标立方米,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区域环境噪声值平均为 54.1 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 67 分贝,均符合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 人,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 0.002 人。

十一、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835 元,增长 5.7%。其中,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3000 元,增长 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471 元,增长 6.9%。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9288 元,增长 0.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4646 元,下降 1.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4794 元,增长 3.8%。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67.77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5.33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52.43 万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 16.23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数 51.83 万人。失业保险覆盖人数 7.67 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9.21 万人。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5998 人,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135 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5863 人。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 118.69 万元,农村低保资金 3428.07 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5770.43 万元。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 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

资 500 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包括: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2.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指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3.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均来自于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