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22年寿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年寿光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寿光市统计局

(2023年3月11日)

2022 年,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超预期因素冲击,寿光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全省全市工作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良好态势,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繁荣进步。

一、综合

经济总量突破千亿大关。经潍坊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并反馈,寿光市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据为1002.1亿元,按可比价格核算,同比增长4.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31.6亿元,同比增长2.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35.9亿元,同比增长6.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34.7亿元,同比增长2.0%。三次产业结构

比为 13.13:43.49:43.38。

二、重点战略和改革

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现。持续优化传统产业,对重点项目落实“四个一”调度推进机制,实行要素精准投放,扎实推动传统动能优化升级和新动能培育。制造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6.6%,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升至28.5%;“四新”经济投资同比增长5.9%,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4.6%;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6.5%,占工业投资比重35.0%。全面实施“链长制”,成立汽车制造产业链联盟、上药信谊富康药物研究院等5个全产业链项目建成投产。新增市级以上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冠军企业52家,其中省级以上17家。高端化工产业集群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新创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23家,寿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6家,高标准打造蔬菜合作社样板社15家、蔬菜类样板家庭农场10家,3家合作社通过全球和中国良好农业规范“双认证”。新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累计26个,美丽庭院建成率60.1%。全面摸排10.5万户农村改厕户使用情况,建立后续管护长效机制。西城污水厂项目正式投运,日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以上。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6616户。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创新推进“无证明城市”“百姓购房通”

等 20 多项改革事项,40 多项勘验评审事项实现 “云上” 审办,审批效率提速 70% 以上。年末实有市场主体 186537 家,本年新登记市场主体 85341 家,其中本年新登记企业 7655 家、个体工商户 77582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104 家。

三、农业

农业生产总体平稳。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242.0 亿元,按可比价格核算,同比增长 3.7%。粮食播种面积 129.9 万亩,同比增长 0.1%;粮食总产 59.6 万吨,同比增长 0.2%;粮食单产 458.7 公斤/亩,同比增长 0.1%。棉花播种面积 2.8 万亩,同比增长 16.1%;总产 1860.3 吨,同比增长 22.6%。园林水果总产量 3.5 万吨,同比下降 4.1%;瓜菜播种面积 73.9 万亩,同比增长 0.5%;瓜菜总产 453.0 万吨,同比增长 1.3%。

蔬菜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实施“区域+企业+产品”三位一体品牌战略,建设“崔西一品”、“斟灌彩椒”等单体品牌生产基地5家,累计创建山东省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6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达390个,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认证基地达69家。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寿光蔬菜种业集团获批国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并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及第一批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永盛农业入选国家育种联合攻关阵型企业,年末育种研发企业达到15家,其中省级平台7家,自主研发的蔬菜品种达178个。全年抽检蔬菜样品14.9万

个,合格率稳定在 99.6% 以上。

林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完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5处,退化林修复303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四旁零星植树100万株,共栽植各类苗木200万株。

畜牧业生产保持稳定。年末生猪存栏35.8万头,出栏62.8万头;牛存栏2.3万头,出栏1.2万头;羊存栏11.1万只,出栏17.4万只;家禽存栏1364.1万只,出栏9915.6万只。禽蛋产量3.3万吨,牛奶产量3.6万吨。

渔业稳步增长。全年水产品产量 16.4 万吨,同比增长 2.0%。其中,海洋捕捞 7.6 万吨,同比增长 1.0%;海水养殖 7.9 万吨,同比增长 3.0%;淡水养殖 0.9 万吨,同比增长 1.6%。

水利建设扎实推进。投入 8.4 亿建设的农圣街弥河大桥、弥河分流挡潮闸、5 座橡胶坝及弥河城区段防护 8 项重点水利工程全部完工;610 名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 3.2 万余人次,解决 “四乱” 问题 335 处;大力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6 年来地下水平均埋深上升 12.4 米。

四、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总量不断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257.4亿元,同比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实现营业收入2451.9亿元,同比增长2.6%。在统计范围内的105种工业品中,有36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其中,初级形态塑料、

锂离子电池、人造板、尿素等 22 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超过 10%。

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增强。规模以上工业户均营业收入达 5.5 亿元,同比增加 0.1 亿元。按法人单位统计,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工业企业 170 家。其中,过 10 亿元的企业 39 家,过 50 亿元的企业 10 家,过 100 亿元的企业 3 家,过 600 亿元的企业 1 家。

主导产业稳固发展。规模以上工业28个行业大类中有17个行业产值实现增长,占比为60.7%。8个产值过百亿元的行业完成产值1946.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86.2%,同比增长14.1%。其中,石油加工业增长60.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9.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8.9%,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6.0%,造纸和纸制品业下降11.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长1.6%,金属制品业下降2.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8%。

2022 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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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市场平稳。全年建筑业总产值 191.3 亿元,同比增长 5.5%。签订合同额 292.0 亿元,同比下降 3.2%。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 175.0 亿元,同比下降 13.2%。房屋施工面积 1380.0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5.6%。其中,房屋新开工面积 376.8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32.9%。竣工产值 196.4 亿元,同比增长 40.1%。

五、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继续扩大。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7%。其中计划总投资过亿元项目317个,完成投资同比增长21.2%。按产业划分,一产投资同比增长18.3%;二产投资同比增长35.9%;三产投资同比增长14.6%。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比由去年的3.6:38.7:57.7调整为3.4:42.8:53.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比重达到27.6%。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7%,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8.8%。

房地产市场低位运行。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72.0亿元,同比下降5.5%。其中,住宅投资62.5亿元,同比下降7.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2.4亿元,同比下降14.5%。房屋施工面积818.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6%;房屋竣工面积130.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6%。商品房销售面积99.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9.3%;商品房销售额61.0亿元,同比下降44.8%。商品房现房待售面积30.3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11.4%。

六、国内外贸易

国内消费基本稳定。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59.1 亿元, 同比下降 0.7%。按消费形态分, 批发业零售额同比下降 20.3%, 零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 3.7%, 住宿业零售额同比增长 14.0%, 餐饮业零售额同比下降 0.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方, 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 0.2%,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 2.6%。

对外经贸维持较高增速。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 500.8 亿元,同比增长 32.7%。其中出口 298 亿元,进口 202.8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33.6% 和 31.5%。实际使用外资 12935 万美元,境外实际投资额 21850 万美元。

七、服务业、交通运输

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下滑。99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完成营业收入65.2亿元,同比下降8.4%。其中,43家规上交通运输企业完成营业收入34.4亿元,同比下降4.3%;27家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2亿元,同比下降14.7%。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投入 5000 万元实施进港路弥河分流一号桥与二号桥连接改造工程。投入 1450 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平交口改造提升工程,对 6173 处(含 49 处铁路道口)平交道口开展整治提升行动。投入 130 万元实施三号路(弥河西坝-弥河桥西段)维修改造工程。投入 470 万元对寿尧路两侧绿化带进行

进一步改造提升。小清河复航工程寿光段全面完工,在全省率先具备试通航条件。

交通运输稳定运行。年末机动车保有量471794辆,其中汽车保有量421593辆。营运性机动车保有量34460辆。其中,营运货车33446辆,包车客运、班线客车101辆,出租车347辆,城市公交车322辆,城乡公交车244辆。港航企业27家,航运及辅助业企业23家,船舶38条,63万载重吨。全年完成港口吞吐量381.5万吨,同比下降61%。其中,寿光港263.5万吨,羊口港118万吨。

八、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支保持稳定。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累计减免退税22.84亿元。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77.2亿元,自然口径(下同)同比下降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3亿元,同比下降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增值税23.3亿元,同比下降44.8%;企业所得税9.1亿元,同比增长31.8%;个人所得税1.9亿元,同比下降33.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亿元,同比增长2.8%。民生支出保障有力。教育支出28.4亿元,同比增长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亿元,同比增长23.7%;卫生健康支出5.9亿元,同比下降9.7%;城乡社区支出27.3亿元,同比增长12.4%;农林水支出17.2亿元,同比增长15.8%。

金融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年末 28 家驻寿银行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1578.7 亿元,比年初增加 147.6 亿元。其中住户存款

余额 1034.6 亿元,比年初增加 163.5 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1214.5 亿元,比年初增加 111.4 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 335.2 亿元,较年初增加 23.5 亿元;民营企业贷款余额 429.4 亿元,较年初增加 24.7 亿元;国有企业贷款余额 449.9 亿元,较年初增加 63.2 亿元。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 234.4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19.3%,比重较年初提高 1.8 个百分点。

资本市场运行实现突破。路斯股份北交所上市。连续2年推动本地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7家、股票10只。

保险业保持良性发展。67家驻寿保险机构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1.4亿元,同比增长8.3%,赔付支出8.0亿元,同比下降2.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3亿元,同比增长5.7%,赔款支出6.0亿元,同比下降4.8%;人身险保费收入22.1亿元,同比增长9.4%,赔款支出2.0亿元,同比增长5.3%。

九、科学技术

科技创新成果显著。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18项,潍坊市级12项;批准建设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家;新认定潍坊市级重点实验室9家;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潍坊市科技进步奖44项,寿光市获2022年度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绩效评价优秀等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2家,总数达到181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87家。截至年末,共有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48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以上一企一技术

研发中心 96 家,其中省级 32 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79 个,其中省级 14 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57 家,其中省级 2 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3 家,其中国家级 3 家、省级 35 家;市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 4 家,其中省级 1 家;拥有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3 家、省新型研发机构 6 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8 家、科技企业孵化器 2 家、院士工作站 8 家、众创空间 1 家、星创天地 3 家。

知识产权工作有序推进。全年专利授权总量 2765 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286 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307 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72 件。国内有效发明专利量 1302 件,同比增长 18.9%。维持十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154 件,同比增长 45.3%。

品牌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商标申请量 4731 件,核准注册量 4013 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 26489 件。注册新增马德里国际商标 1 件,总量达 55 件。年末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 26 件、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 2 个、潍坊市市长质量奖 9 个。

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全年引进高校毕业生 6433 人。其中博士 12 人,硕士 252 人,大学生 6169 人。1 人荣获山东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1 人入选齐鲁首席技师,3 人入选潍坊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 人入选潍坊市首席技师,6 人入选潍坊市有突出贡献技师,7 人入选潍坊市技术能手,1 家单位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 家单位获批潍坊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1 家

单位获批中国潍坊留学人员创业园 “N” 片区,寿光市成功入选青年人才首选山东 20 强城市。

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品质持续提升。新修、改造道路 13.5 公里、排水管网 31.8 公里,城市功能更趋完善。年末拥有深度保洁示范路 59 条,其中省级深度保洁示范路 49 条。创新探索 “红色物业” 管理改革新模式,推出圣城街道 “红色物业” 及洛城街道 “红芯管家”,建成 40 处 “市民服务驿站”,城区 60 个 “三无” 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新增口袋公园 10 个,新建改造弥河公园等城市绿化面积 96.36 公顷,环境更加美丽宜居。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3.5%,PM ( _{2.5} ) 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9%。重污染天数3天,同比减少6天。10处市控及以上河流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四类以上水质,其中小清河羊口、弥河张建桥2处国控断面达到地表水三类优良水体水质。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整县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3个村治理任务。建成海洋浮标水质监测设施,完成373个入河排污口、188个入海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十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成投用巨能小学、南关小学、巨能幼儿园等16所中小学幼儿园,新增学位4170个。年末共有普

通高校 1 所,在校学生 30668 人;中职学校 3 所,在校学生 11026 人;普通高中 7 所,在校学生 21466 人;初中 40 所,在校学生 33278 人;小学 91 所,在校学生 78625 人;幼儿园 185 所,在园幼儿 53363 人;特殊教育学校 1 所,在校学生 158 人。高考特殊类型招生线(重点本科)上线数 2833 人,上线率为 38.5%,一段线(普通本科)上线数为 5420 人,上线率为 73.7%。

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能力提升。全年开展公益培训活动100余场次,举办演出、书画、摄影等各类文化活动390余场次,其中送戏下乡190场次。图书馆藏书100.1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5万册、纸质图书85.1万册,年内新增持证读者3852人。新建城乡书房9处,创潍坊市公共文化建设示范镇村2处。境内古遗址、古遗迹、近现代史迹及各类不可移动文物240处。博物馆馆藏品144008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1件/套、二级文物108件/套、三级文物501件/套。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1项、省级9项、市级34项、县级119项。山东手造五进示范点共10家,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2处,县级非遗工坊20家,新认定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2人。国家A级旅游景区8处,其中4级旅游景区4处,3A旅游景区4处。新增旅行社1家,累计24家。现有三星、四星级饭店各1家。

新冠疫情防控扎实有力。设置 1300 多个流动核酸采样点,培训采样人员 6802 名。7 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和 6 个方舱实验室总检测能力 9.36 万管/日,全年完成核酸检测 1 亿余人次,重点人群应

检尽检率 100%。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年末共有各类医疗机构948处,床位7163张,卫健系统从业人员10198人。16处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达标率100%;成功创建13个重点学科和13个基层特色专科;寿光市中医医院作为潍坊市唯一县市开展“中医五个全科化”试点。进一步落实民生实事,投入663万元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治疗;投入4623万元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投入97.9万元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发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各类补助资金4450万元。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围绕党的二十大,串联节日节点,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60多场次。投入160万元,为140余个行政村(社区)、公园绿地等捐助健身器材。全年培训城乡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名。为600多人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服务。在第25届省运会上,寿光市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取得了52金8银15铜的优异成绩。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户籍人口有所减少。年末户籍总人口 1112099 人。其中,男 560525 人,女 551574 人,人口性别比 101.62:100。18 周岁以下 209354 人,18(含)-35 周岁 186731 人,35(含)-60 周岁 427347 人,60 周岁(含)以上 288667 人。全年出生总人口 8708 人,同比减少 301 人,户籍人口出生率 7.83%;死亡人口 9302 人,户籍人口死亡率 8.36‰,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0.53‰,出生人口男

女性别比为 114.91:100。

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2173 元,同比增长 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1049 元,同比增长 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293 元,同比增长 6.7%。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为 1.80:1。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参保人员继续增加,年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44194人、665462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32343人、880258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08290人、149279人、133175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5.05亿元,总支出51.38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6.79亿元,总支出10.07亿元。保障标准和保障力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607元;60(含)-65周岁、65(含)-75周岁、75周岁(含)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44元、2004元和2064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98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4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76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24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94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186元。年末共有低保对象548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63人,农村低保对象5322人;特困供养人员3749人,其中

城市特困 38 人,农村特困 3711 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3 人,重点困境儿童 94 人。

注:(1)本公报所列数字均为年报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与当年《统计年鉴》不符者,以《年鉴》或最后公布数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余指标无特殊说明外,均未剔除价格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