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济宁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

2022 年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济 宁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 (2023年3月20日)

2022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牢牢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科学应对超预期因素影响,着力发挥“九大优势”,深化实施“九大战略”,奋力谱写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篇章,全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制造强市建设走深走实,产业集群培育效应初显,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经济运行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更加稳健。

一、综合

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市生产总值为5316.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10.9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068.1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637.8亿元、增长4.1%。分行业看,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为660.6亿元、增长5.5%,工业增加值为1808.8亿元、增长6.7%,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为826.6亿元、增长2.6%,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为 228.3 亿元、增长 7.2%,住宿餐饮业增加值为 88.0 亿元、增长 1.7%,金融业增加值为 280.6 亿元、增长 7.6%,房地产业增加值为 222.7 亿元、下降 0.2%,其他服务业增加值为 939.2 亿元、增长 4.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 11.6:39.2:49.2 调整为 11.5:38.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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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全年新增市场主体 13.8 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 4.2 万户、占比为 30.6%,新登记个体工商户 9.5 万户、占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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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市场主体期末户数(万户、%)

68.8%,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825户、占比为0.6%。年末市场主体总量97.2万户、增长6.8%,注册资本金24521.9亿元、增长16.33%。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444户、增长7.6%,私营企业28.2万户、增长8.2%,个体工商户66.0万户、增长6.7%。全年新增“四上”企业2058家,“四上”企业总数量达79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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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物价水平涨势温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上涨1.7%。分类别看,衣着类价格指数上涨1.0%,居住类价格指数下降0.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指数上涨1.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指数上涨5.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指数上涨0.5%,食品烟酒类价格指数上涨2.6%,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指数上涨1.9%。

人口规模总体稳定。全市常住人口 829.06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513.85 万人,农村人口 315.21 万人。年底户籍总人口 888.4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452.1 万人、乡村人口 436.3 万人,男性 458.0 万人、女性 430.3 万人。全年出生户籍人口 6.0 万人,死亡人口 10.6 万人。

制造强市建设扎实推进。围绕企业攀登进阶、产业链条延伸和集群膨胀,推动攀登企业扩围提标,形成大抓产业、大抓制造业良好态势,全年863家攀登企业中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高于全

市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幅2.6个百分点。加快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1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2家,省级瞪羚企业23家。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改造企业超400家,培育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32家,建设“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30个。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帮助攀登企业解决问题诉求3623件,协助引进人才、技工2.19万人,新发放贷款326.3亿元。

高质量发展基础持续夯实。聚力壮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实现快速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四梁八柱”更加夯实,“四新”经济增加值现价增长9.8%,规上高端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1%,高端化工增长19.8%,新一代信息技术制造业增长28.1%,新能源新材料增长12.5%。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持续蓄力,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0.3%、对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贡献率为29.8%,新能源汽车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103.4%、对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贡献率为49.7%。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底色更亮,全年新能源发电32.7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6.2%,其中生物质发电发展加快,同比增长59.9%,占规上发电量的比重为3.8%。

二、农林牧渔业

农业经济平稳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1185.1亿元、增长5.8%。其中农业655.2亿元、增长4.1%,林业18.3亿元、增长24.0%,牧业302.2亿元、增长7.4%,渔业108.8亿元、增长6.4%,农林牧渔服务业100.6亿元、增长9.4%。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比例为55.3:1.5:25.5:9.2:8.5。

text[[47, 832, 451, 909], [546, 122, 950, 343]] 主要农副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81.9万亩、增长0.2%,总产量489.7万吨,增长0.6%,单产452.6公斤/亩、增长0.4%,其中小麦产量233.0万吨、增长0.4%,玉米产量189.6万吨、增长1.6%,大豆产量14.0万吨、增长4.8%。经济作物面积368.2万亩、下降0.6%,蔬菜及食用菌产量773.4万吨、增长2.6%,瓜果类产量95.1万吨、增长0.3%,油料产量14.4万吨、下降2.7%,棉花产量2.6万吨、增长3.2%,园林水果产量39.1万吨、增长0.7%;全市猪牛羊禽肉产量47.4万吨、增长2.5%,生猪出栏353.6万头、增长9.2%,牛出栏26.2万头、增长12.7%,羊出栏213.2万只、增长0.2%,禽出栏7419.7万只、下降0.4%,牛奶产量18.0万吨、增长29.7%,禽蛋38.3万吨、下降4.6%;水产品产量29.2万吨,同比增长5.9%。

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发力。全市创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3个、市级示范区27个、县级储备示范区21个,建成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县2个、示范镇14个、示范村149个,曲阜市获得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资格。新创建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50个、累计1050个,其中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7个、累计269个。完成41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新建高标准农田87万亩,新建水肥一体化面积5.2万亩,施用商品有机肥2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农业机械总动力1030.4万千瓦,增长3.5%。农用大中型拖拉机4.2万台,联合收割机4.1万台,拖拉机配套农具22.5万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农机合作社总数达775家,其中国家级农机示范社19家、省级示范社77家、市级示范社153家。

现代农业提质发展。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729家,累计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省级农业新六产示范县4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50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5个。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创建国家级示范村21个。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664家,其中国家级30家、省级307家;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384家,其中省级71家。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金乡县获批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累计认定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116处。持续发展品牌农业,“三品一标”数量共784个,金乡大蒜、

汶上芦花鸡入选首批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59个农产品品牌入选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名录,7个农产品品牌入选“好品山东”品牌名录。全面推进按揭农业,新落地按揭项目52个,累计实施按揭项目73个。加大金融挂职助力乡村振兴,全市156名金融挂职干部累计促成各类贷款127.9亿元,新增授信额度252.5亿元。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总体平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按门类分,采掘业增长22.3%,制造业增长3.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1.4%。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增长56.7%,股份合作制企业下降35.5%,股份制企业增长7.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2.3%,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下降18.0%。按企业规模分,大型企业增长16.9%,中型企业增长7.9%,小型企业下降1.7%。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长1.6%,重工业增长10.6%,轻重工业增加值之比为20.4:79.6。企业效益稳步改善,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实现4962.5亿元、同比增长6.6%,利润444.8亿元、同比增长56.0%,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9.0%。

建筑业发展良好。全市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502家、同比增加323家,完成总产值834.4亿元、增长8.0%。

四、服务业

服务业经济持续改善。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39.9亿元、增长19.0%,实现利润16.7亿元、下降29.9%,十大行业门类中全部7个门类实现增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38.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28.3%,卫生和社会工作增长30.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8.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7.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3.0%,房地产业增长0.6%。

text[[48, 859, 449, 910], [544, 122, 948, 485]] 交通运输业加快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济微高速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G327曲阜至任城改建工程(东段)、环湖大道东线太白湖段、龙拱港一期等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段航道“三改二”、湖西航道(二级坝-苏鲁界)改造工程竣工,建成省内首条智慧化内河航道。雄商高铁梁山段、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新改建公路856公里,年末公路通车里程达2136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499公里。公路旅客营运车辆819辆,公路货物营运车辆18.4万辆,完成公路客运量523万人次,公路货运量28905万吨。拥有各类营运船舶6950艘,水上运力规模达737.3万载重吨。完成港口吞吐量5843.5万吨,水路货运量4313.4万吨,水路客运量53万人次。济宁机场通航城市最高达28个,航点城市由25个提高到28个,完成旅客吞吐量59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13.5吨。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175万辆,其中本年新注册登记16.7万辆;小、微型载客汽车167.2万辆,其中新注册登记14.2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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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公路总里程(公里)

邮政行业保持较快发展。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完成38292万件,其中,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5177万件,邮政寄递服务业务量累计完成13115万件。邮政行业(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完成收入33亿元、增长2.64%,快递服务企业完成收入18.1亿元、下降

2.73%。

五、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稳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16.1%。其中第一产业下降56.0%,第二产业下降13.3%,第三产业下降16.5%。三次产业投资结构由上年的2.3:40.3:57.4调整为1.2:41.7:57.1。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同比增长29.7%,拉动全部投资增长3个百分点增长。5000万元以上项目1966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665个。

房地产市场运行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06.6亿元、下降13.4%,其中住宅投资445.3亿元、下降10.4%。商品房施工面积4536.5万平方米、下降10.4%,竣工面积654.9万平方米、下降15.3%,商品房销售面积1095.0万平方米、下降11.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977.8万平方米、下降14.8%。商品房销售额747.7亿元、下降13.0%,其中住宅销售额675.5亿元、下降16.6%。

六、国内外贸易和文化旅游

消费市场稳中有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463.0亿元、增长0.1%。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2095.2亿元、增长0.1%,乡村367.8亿元、增长0.3%。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实现2214.1亿元、增长0.1%,餐饮收入实现249.0亿元、增长0.5%。粮油食品类增长34.7%,中西药品类增长12.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3.6%,通讯器材类增长14.3%。

text[[48, 717, 450, 910], [546, 120, 939, 170]] 对外贸易快速增长。进出口完成848.2亿元、增长25.0%,其中出口637.8亿元、增长31.4%,进口210.3亿元、增长8.9%。按市场主体分,前三大贸易伙伴为东盟、美国、欧盟,进出口分别为199.4亿元、99.9亿元、97.4亿元,分别增长38.2%、15.4%、1.0%。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RCEP协定国分别完成进出口340.5亿元、302.7亿元,分别增长38.5%、25.5%。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进出口758.2亿元、增长23.3%,加工贸易进出口80.8亿元、增长43.8%。按商品类别分,机电产品、农产品出口分别增长42.8%、10.9%,纸浆、橡胶进口分别增长2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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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进户口(亿元、%)

招商引资增势强劲。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33家。实际使用外资12.92亿美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7.15亿美元、增长44.31%,占比为55.36%;日韩资3.22亿美元,占比为24.92%;欧美资1.38亿美元,占比为10.67%。对外承包工程在建项目11个,完成营业额1.01亿美元、增长48.4%。

园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作用日益彰显。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18个,其中10亿元以上43个,50亿元以上项目7个。形成300亿级主导产业集群3个、200亿级主导产业集群1个、百亿级主导产业集群6个,建设完成工业标准厂房182.6万平方米。形成“56789”发展格局,以5%的土地面积,集聚了60%的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了70%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0%的规上工业企业营收、90%的外资外贸。

旅游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接待游客5083.03万人次,实现收入466.63亿元,其中接待国内游客5083.02万人次。A级景区100个,其中5A级2个、4A级19个、3A级59个。微山湖景区成功创建为

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新增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1 家,省级景区化村庄 18 处,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 1 个。曲阜市获评省文旅康养强县。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累计达19家。成功举办2022年山东省文物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数量全省第一。共认定市级非遗工坊53家,县级非遗工坊104家。杂技作品《奔向冬奥—单车技巧》获第十六届山东省杂技魔术大赛一等奖。开展千场大戏进农村送戏下乡演出9193场,“戏曲进校园”演出719场,群众性文化活动2.8万场(含线上)。国有美术馆6个,博物馆64个,公共图书馆13个,文化馆12个,文化站15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8处。出版报纸5种、发行量3008.08万份,期刊7种、发行量5.87万份。

七、财政金融

财政支出保障有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7.7亿元,增长1.6%,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1.7亿元,下降9.1%,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0.6%,同口径税收占比7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9亿元,增长2.7%。其中教育、社保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分别增长10.2%、6.3%、6.5%、7%、7.8%。

金融市场运行平稳。市级银证保金融机构达112家,地方金融组织达73家。境内外上市企业累计1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34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623家、比上年增加86家。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069.6亿元、较年初增加811.9亿元、增长11.2%;各项贷款余额6410.4亿元、比年初增加809.5亿元、增长14.5%;余额存贷比79.4%,增量存贷比99.7%。绿色贷款余额342亿元,较年初增加105亿元,增长44%。全省首笔农发基础设施基金成功在我市投放,建设银行系统内全国首笔制造业买断式供应链贷款、浙商银行系统内全国第2笔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落户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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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亿元)

保险事业发展良好。实现保费收入236.6亿元、增长4.2%,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76.2亿元、增长9.1%,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160.4亿元、增长2.0%。支付各类赔款79.5亿元、增长4.7%,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48.6亿元、增长8.9%。

八、教育、科学技术和体育

教育事业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3626所,在校学生179.8万人。其中,普通高校7所,在读研究生7289人,本专科在校生15.1万人;成人高校2所,成人高校在校生6.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20所,在校生5.9万人;普通高中54所,在校生16.2万人;普通初中289所,在校生36.4万人;小学931所,在校生63.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3所,在校生5643人;学前教育幼儿园2310所,在园幼儿35.0万人。教育重点工程深入推进,新改扩建中小学校27所,新增学位2.2万个,新增公办园91个,新增学位2.6万个,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62%。完成104处中小学运动场地改善提升、111所学校食堂改造、1万口教室照明条件改造提升工作任务,城区学校配餐服务覆盖6.7万人。高考成绩实现新突破,本科上线人数29971人,同比增加11.3%,重点本科上线人数同比增加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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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7 各级各类学校和在校生(所、万人)

科技实力不断提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147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938家。平台创建提质升级,太阳纸业获批省生物基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山东鑫隆管业、山东良福制药2家院士工作站,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家,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80家。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全球揭榜”,10个项目被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9项成果荣获省科学技术奖。专利授权量达16666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为6.74件/万人。大院大所在我市建设实体化运作创新载体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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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8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

863 家攀登企业中,有 753 家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

人才支撑稳步提升。引进博士研究生81人,硕士研究生3317人。招募上岗“三支一扶”大学生72人,引进专科以上毕业生4.9万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2022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3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2万人。新设立“乡村振兴工作站”7家,招募合伙人81人。

体育事业不断进步。山东省第25届运动会,取得30.5金、32.5银、39.5铜。行政村(社区)健身器材配备率达到100%;开展“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58场次,参与人数17073人;体育彩票销售额完成10.8亿元。

九、卫生和居民生活保障

医疗卫生服务升级。提速推进市公共卫生“五大中心”建设,检验检测中心建成使用,多项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医疗中心、重症医学中心、中医医疗中心均实现主体封顶;济宁健康护理学院(筹建)一期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获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建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9个,聘请76名国内知名专家在济宁设立“名医工作室”。累计建成省、市级示范村卫生室54家、318家;新建中心村卫生室334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148家,其中医院203家(三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52家,一级医院7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8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3个,乡镇卫生院128个,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1222个,村卫生室5302个),专业公共机构51个。

居民福祉持续增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28元、增长5.6%,人均消费支出19051元、增长0.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89元、增长4.2%,人均消费支出23529元、下降2.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37元、增长6.7%,人均消费支出13554元、增长3.3%。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1.99调整为1.94。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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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9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社会保障坚实有力。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实现低保标准“十八连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2万人、特困人员3.9万人,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提高到880元、70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分别提高到1144元、910元。建成各类养老设施1407处,其中养老院215家、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9处、农村幸福院696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3处、社区老年人食堂264处,配置养老床位6.7万张。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2.94万人。住院救助13.39万人次,门诊救助26.74万人次。

十、城乡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text[[47, 715, 451, 908], [546, 120, 950, 203]] 城市承载能力大幅提升。运河路—共青团路快速化改造、太白楼路改造二期、共青团路北延高架主线、济安桥路跨车站西路口立体化改造、吴泰闸路-常青路改造、济安桥路改造等城建重点项目按期完成;高标准建成6座过街天桥,打通断头路18条、新建停车场15处,市民出行更加便利。全市完成雨污分流改造道路229个、188.1公里,梁山县、鱼台县完成清零任务;新增海绵城市31.08平方公里。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3043套,基本建成39367套,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4292户。新建口袋公园29处、改造提升口袋公园54处,高标准完成连接线3条、城市出入口景观改造14个,新建雨水排水泵站12座,改造排灌站7座。

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显著增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74件,“和为贵”人民调解室4750个,专兼职调解员18162人,受理调解案件21863件,调解成功率达99.3%。新增律师377人、总数1981名。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广场(阵地)154个、镇级198个、村级4401个,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书屋7230个,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505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584个,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1个、省级110个、市级3231个。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细颗粒物( ( PM_{2.5} ) )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改善8.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7,比上年改善4.5%;优良天数达235天、同比减少11天,优良率64.4%、同比减少3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南四湖水质连续19年持续向好,28个地表水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全面达标,水质优良率96.4%,南四湖流域内南水北调干线优良水体比例100%,34条省考核济宁境内的入湖河流优良比例82.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32678台、新能源机械3525台,国三排放标准和新能源机械占比66.42%,报废更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2175台。

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4起,死亡51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096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43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12起,死亡207人。

注:

  1. 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小数位四舍五入取舍产生的误差未做机械调整。

  2. 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部分指标统计口径有调整。

附表 1

主要农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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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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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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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年同期为 100。

附表 4

每百户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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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知识

1.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 “四上” 企业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四上”企业的标准:规模以上工业,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房地产业业是指在辖区内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是指具有资质(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所有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标准为批发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2000万元,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万元,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200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卫生行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

3. “四新” 经济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简称“四新”)经济,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工业革命以及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以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嵌入和深化应用为基础,以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为内核并相互融合的新型经济形态。“四新”经济是分别从经济活动性质、服务业载体形态、要素组合模式等方面,对新出现经济活动的总体描述。

新技术,指以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支付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基础,其他相关新技术迅速向其靠拢,并集成了可植入技术、无人驾驶、3D打印、基因测序等一大批颠覆性创新的技术体系。新技术具备可以推广或者实现替代的特点,且能够迅速形成市场力量、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新产业,指运用新成果、新技术产生或延伸出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具体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新技术直接催生新的产业;二是运用新成果、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延伸出的新产业;三是将新的科技成果、信息技术等推广应用,推动产业分化裂变、升级换代、跨界融合而衍生出的新产业。

新业态,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具体表现为:一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的经营活动;二是商业流程、服务模式或产品形态的创新;三是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个性化服务。

新模式,指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它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将互联网与产业创新融合;二是把硬件融入服务;三是提供生产、消费、娱乐、休闲、服务等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4.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指运用新一代信息手段和技术,收集、整理、储存、传递信息情报,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手段、信息技术等服务的产业。信息技术产业主要包括三大领域:一是信息处理设备生产,包括电子计算机等相关机器设备的制造和计算机软件开发;二是信息处理和服务,包括利用现代的电子计算机系统收集、加工、整理、储存信息,为各行业提供信息服务;三是信息传递中介服务,包括运用现代化的信息传递中介,将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传到目的地点。

5. 高端装备产业

text[[46, 837, 453, 905], [547, 121, 952, 263]] 高端装备产业是指生产制造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工业设施设备的行业。高端装备产业主要涉及五大领域:一是航空装备,包括大型客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和航空配套装备制造等;二是卫星及应用,包括航天运输系统、应用卫星系统、地面与应用天地一体化系统建设;三是轨道交通装备,包括动车组及客运列车、重载及快捷货运列车、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工程及养路机械装备、信号及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系统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制造等;四是海洋工程装备,包括以海洋风能工程装备为代表的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以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为代表的海洋化学资源开发装备及其他海洋资源开发装备;五是智能制造装备,包括关键智能基础共性技术、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及重点应用示范推广领域。

6.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新能源是指刚开发利用或正在研究推广的能源。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风电技术装备,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等。新材料是指新出现或正在发展中,具有传统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或采用新技术(工艺,装备)使传统材料性能有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新材料产业主要包括新材料本身形成的产业、新材料技术及其装备制造业、传统材料技术提升的产业等。具体包括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以及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

7. 高端化工产业

高端化工产业是指石油和化学工业技术处于行业高端的加工制造业,主要生产制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石化产品、精细与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的产业。主要涉及炼化、海洋化工、煤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和轮胎六大领域,采用的技术具有绿色环保、高效清洁、本质安全等特征,针对的市场包括电子电气、半导体存储芯片、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机械、医疗保健、建筑材料、纺织服装、包装材料、家居制品、日用消费品、新能源和环保处理等战略新兴产业和相关应用领域。

8. 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国际上通行的、用于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规模的宏观经济指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全部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式,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各项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生产总值在国家层面称为国内生产总值(GDP),在地区层面称为地区生产总值(地区GDP)。

自 2020 年初,国家统计局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将分级核算方式下的“各算各账”改革为统一核算方式下的“共同算账”,从根本上解决了地区生产总值分级核算方式下数据不衔接的问题。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改革核算主体。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将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核算。二是完善核算机制。改革后,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制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规范统一核算工作流程,开展统一核算。统计系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所需的有关分地区统计资料、财务资料、财政收支和决算资料等。三是规范数据公布。改革后,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将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公布或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公布本地区数据。

9. 贡献率

贡献率是分析经济效益的一个指标。它是指有效或有用成果数量与资源消耗及占用量之比,即产出量与投入量之比,或所得量与所费量之比。计算公式:贡献率(%)=产出量(所得量)/投入量(消耗量,占用量)×100%。贡献率也可以用于分析经济增长中各因素的作用大小,计算方法:贡献率(%)=某因素增量(或增长程度)/总增长量(或增长程度)×100%。例如: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中一、二、三各产业贡献率为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量分别与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增量之比。

10. 拉动力

拉动力是指在总的经济增长率中各构成要素带动的百分点数。如产业部门拉动力是指在 GDP 增长中各产业部门拉动的百分点数,需求拉动力是指在 GDP 增长中各需求构成(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净出口需求)拉动的百分点数。其计算公式为:拉动力(%)=贡献率(%)×GDP 增长率(%)。

11. 现行价格

现行价格也称当年价格,简称现价,是指报告期的市场价格,如: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品的零售价格等。用当年价格计算的一些以货币表现的总量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社会经济效益及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因此,当需要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时就应采用当年价格。如:2010 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为 39416.2 亿元,它反映 2010 年在我省经济领土范围内所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产品和劳务总量。

12. 可比价格

text[[69, 886, 449, 904], [546, 120, 949, 189]] 可比价格指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是为了进行历史数据对比或者计算一个较长期内价值量指标的增长速度而使用的价格。其作用是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以真实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动态。按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固定时期(或时点)的价格(不变价格);一种是用价格指数换算。

13. 发展速度

发展速度是反映某种社会经济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用来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发展变化的快慢,一般用百分数(以基期水平为100)表示。其计算公式为:发展速度 = 报告期水平 / 基期水平。发展速度由于采用基期的不同,可分为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定基发展速度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发展水平(通常为最初水平)之比,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间内总的发展速度。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前期发展水平之比,反映社会经济现象逐期的发展速度。两种速度指标之间存在着换算关系,即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相应各个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

14. 增长速度

增长速度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其计算公式为:增长速度 = 增长量 / 基期水平 = (报告期水平 - 基期水平) / 基期水平 - 发展速度 - 1(或 100%)。增长速度与发展速度一样,由于采用的基期不同,也可分为定基增长速度与环比增长速度。定基增长速度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期内总的增长程度,是累计增长量与最初(基期)水平之比,其计算公式为:定基增长速度 = 定基发展速度 - 1(或 100%) = 累计增长量 / 最初水平。环比增长速度是逐期增长量与前期发展水平之比,表明社会经济现象逐期增长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环比增长速度 = 环比发展速度 - 1(或 100%) = 逐期增长量 / 前一时期水平。环比增长速度的连乘积不等于定基增长速度。如果由环比增长速度求定基增长速度,须先将各个环比增长速度换算为环比发展速度后加以连乘,将所得结果再减 1(或 100%)。

15. 平均速度

平均速度分为平均发展速度和平均增长速度。前者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一个较长期内平均发展变化的程度,后者反映平均增长的程度。计算平均发展速度,通常使用几何平均法:设计算期内各单位时期数为 n,则平均发展速度为计算期内各单位时期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开 n 次方根。由于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相应各个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因此,也可用期末水平与期初水平之比再开 n 次方根来计算。平均增长速度 = 平均发展速度 - 1(或 100%)。

16. 基数与基期

“基数”是指用来作为对比基础的数据。例如:以我国人口总数作基数,就可以计

算出人均资源、人均可耕地面积、人均GDP等平均指标数据。再比如,某只股票从买入价10元跌到5元,损失了50%;而从5元涨回10元,则是上涨了100%。两者下跌、上涨的绝对额虽然都是5元,但跌幅涨幅却差了一半,关键就在于基数不同,前者的比较基数是10元,其跌幅的计算方法为: ( (10-5)/10\times100\%=50\% ) ;后者的比较基数是5元,其涨幅的计算方法为: ( (10-5)/5\times100\%=100\% ) 。“基期”是在比较动态数列变化时,被确定为比较基础的时间,基期可以是某一时点比如年末或月末等;也可以是某一时期比如某一年、某一月等。确定某个数据为基数,或确定某个时刻、某个时段为基期进行动态数据的比较,能恰当表现数据间的相互关系或变化趋势,前提是要弄清考察研究相关数据的目的和意义,正确选择基数和基期。

17. 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调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的情况,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费情况、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目前,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18. 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是一项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所有自然人。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普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逢0年份实施。目前,我国已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2020年成功进行过七次人口普查。

19. 农业普查

农业普查是一项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逢6年份实施。目前,我国已在1996年、2006年和2016年成功进行过三次农业普查。

20.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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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 ( ^{*} ) 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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