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年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
2023年2月
2022 年,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超预期因素叠加冲击,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三大百日攻坚行动,经济运行增速企稳,质量效益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民生福祉保障有力,实现了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
经济总量。初步统计,202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01.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18亿元,同比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425.84亿元,同比增长0.4%;第三产业增加值1058.26亿元,同比增长3.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9%、3.9%和95.2%。三次产业结构为1.1:28.4:70.5。GDP地均集约度为2.52亿元/平方公里。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达到14.22万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1147美元),增长1.9%。
表 1:2022 年地区生产总值


财政收支。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 207.63 亿元,同比下降 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7.06 亿元,下降 9.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8.35 亿元,增长 21.5%;其中城乡社区、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学技术和教育支出分别增长 51.9%、45.6%、37.6%、15.9% 和 5.5%。
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3858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824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95人。兑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35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210万元。
市场价格。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涨幅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七升一降”:交通通信价格上涨5.8%,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2%,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8%,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1.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0%,居住价格上涨0.4%,衣着类下降0.3%。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5.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0.8%。
二、农业
农业。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8.08亿元,同比增长2.3%。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29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9.98亿元,林业产值1.13亿元,畜牧业产值0.69亿元,渔业产值1.09亿元,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40亿元。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 337.88 亿元,同比下降 1.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22.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 243.04 亿元,下降 2.9%,其中,制造业实现增加值 188.02 亿元,下降 5.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 1009.83 亿元,增长 2.9%;利润总额 43.55 亿元,利税总额 67.96 亿元,分别下降 22.5% 和 15.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 26.72 亿元,增长 2.0%;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 5.4%,新产品产值率达到 19.3%。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 20.7%、-5.1% 和 -4.0%。
表 2:2022 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建筑业。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 88.13 亿元,同比增长 7.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5.9%。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 118 家,其中,施工总承包
特级资质企业 5 家,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27 家,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二、三级和其他资质企业 86 家;全年实现产值 578.60 亿元,增长 15.0%,其中省内产值 476.78 亿元,增长 21.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35.01 亿元,增长 11.9%;房屋施工面积 3314.40 万平方米,增长 10.5%;平均从业人员 13.50 万人,增长 9.8%。
四、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
固定资产投资。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 13.3%,其中项目投资同比增长 31.1%。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 69.4%。基础设施投资增长 9.2%,工业投资增长 11.0%。全年新开工项目 200 项,年末共有各类在建项目 487 项,其中计划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 162 项,5 亿元及以上项目 89 项。
房地产。全年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 247.66 亿元,同比增长 5.3%。全年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 125.29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0.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 110.64 万平方米,办公楼销售面积 6.75 万平方米。
表 3:2022 年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五、贸易、旅游
贸易业。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 9.0%。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额 3206.58 亿元,增长 7.6%。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879.40 亿元,增长 4.2%。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中,金属材料类 1131.11 亿元,下降 2.9%;化工材料和制品类 529.23 亿元,增长 41.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273.88 亿元,下降 7.1%;石油及制品类 213.27 亿元,增长 18.0%;汽车类 122.70 亿元,增长 3.0%。
图 1:2022 年限额以上商品销售额

旅游业。全年规模以上旅行社实现营业收入 2.74 亿元,同比下降 25.6%。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 30.44 亿元,增长 6.1%。年末拥有星级酒店 13 家,其中五星级宾馆 4 家,四星级宾馆 3 家。
六、对外经济、招商引资
外贸。全年实现货物进出口总额 874.63 亿元,同比增长 3.4%。其中,
出口总额 777.55 亿元,增长 4.6%;进口总额 97.08 亿元,下降 5.4%。
外经。全区共引进各类企业 4952 家,注册资金约 379.75 亿元。其中注册资金上亿元企业 44 家,注册资金 5000 万以上 112 家,注册资金 1000 万以上 499 家。全年新增境外投资项目 30 个,增资项目 2 个,共核准中方投资总额 2.19 亿美元,增长 9.5%。
外资。全年合同利用外资 42412 万美元,同比下降 67.4%;实际利用外资 25705 万美元,增长 288.8%。
内资。全年新设立内资企业 8049 家,同比下降 17.1%;新增注册资本(金)459.9 亿元,增长 8.2%。新设立个体工商户 12283 家,增长 4.6%;资金数额 12.1 亿元,增长 4.6%。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 52 户,下降 45.8%;投资总额 11.9 亿美元,增长 46.0%。全年共办理 “个转企” 231 家,其中转公司 214 家。全年累计引进大市外内资资金 179.42 亿元,浙商回归到位资金 99.72 亿元。
七、交通运输业
全年实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 91.18 亿元,同比下降 12.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6.1%。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353.14 亿元,增长 5.4%;其中,货运代理企业营业收入增长 6.2%。
八、金融
全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 154.96 亿元,同比增长 6.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10.3%。
银行业。本外币存款余额 4054.6 亿元, 增长 19.5%; 本外币贷款余额 3714.0 亿元, 增长 9.1%。
保险业。保险保费收入 65.98 亿元,同比增长 16.9%,其中,财产险 32.94 亿元,增长 17.0%;人身险 33.04 亿元,增长 16.8%。各类赔付支出 36.74 亿元,增长 2.0%。
九、教育、科技、人才
教育事业。全区现有中小学 64 所,在校中小学生 84749 人;特殊学校 1 所,在校学生 149 人;幼儿园 127 所,在园幼儿 31808 人。年末在编教师 5095 名,其中省特级教师 17 名,正高级教师 11 名,高级教师 886 名,市名(骨干)校长 19 名,市名教师 25 名,市学科骨干教师 66 名、市名(骨干)班主任 14 名。开工建设海曙中学。全年建成校(园)8 所、新增学位 4680 个,新增省级“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 5 所、省现代化学校(园)6 所。成为全市“甬有优学”基础教育先行试验区。
科技创新。全年科技信贷风险池服务科技企业35家次,累计授信额度近1亿元。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18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实现零突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28.6亿元,同比增长66.4%。现有院士工作站4家,宁波市院士科技创新中心3家。新增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全省首批“院士科普站”2家。全年新增专利授权量556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89件,增长9.9%。甬水桥科创中心、阿里云创新中心正式启用。五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建创新平台34个、集聚高层次人才930名、孵化高科技企业42家,成功创建智能制造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中国科协首批“科创中国”创新基地。
人才工作。“甬江引才工程”入选项目数量全市第二,新建博士后工作站5家,新增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3家,新招引进站博士后26人。全省首个工程师人才服务中心成立运营,引进工程师人才9700余名。成立海曙工程师(工匠)学院,举办职业技能竞赛23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40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1848人、高技能人才5895人。做优“菁英汇海”青年人才服务,新引进大学生2.4万人。全区人才总量达到23.9万人。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事业。创成省首批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省首批“促进人民群众精神富有”试点区。南塘老街入选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获评全国“书
香城区”。举办2022年海曙区第四届美好生活节。全年新增1个省级非遗项目,建成浙江省乡村博物馆10家,新建94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和2个城市书房、1个文化驿站。全年开展各类文化活动4740场,惠及群众1634万人次。区文化馆原创舞蹈《弄潮儿》荣获2022年浙江省“群星奖”,《我们的领航人》获省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卫生事业。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532 家,医院 35 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 4 家;全区实有病床 9049 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 16698 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6156 人,注册护士 7370 人。区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完成二级乙等医院现场评审工作,实现区级综合性医院等级创建零突破。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 个。全区具有托育服务且在“浙有善育”登记的机构 79 家,新增托位数 977 个,普惠托位 717 个,全区总托位数 3711 个,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 3.52 个。建有 24 个村、社区托育服务站点。全年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 5812.1 万元。
体育事业。提升“全民健身月月赛”品牌,共开展群众体育活动20余个。完成2个体育公园、1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2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1个百姓健身房建设。半山伴水度假村成功入选2022年度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变动。年末户籍人口 643291 人,比上年末增长 0.2%。其中,出生人口 3701 人,死亡人口 4498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1.25%。年末常住人口为 105.8 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 88.1%。
居民收支。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4504 元,同比增长 4.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1600 元,增长 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6504 元,增长 6.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50842 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0736 元。
图 2:2018-2022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图 3:2018-2022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社会保障。全区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单位4.5万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人数分别为40.3万人、53.0万人、48.1万人。各项待遇发放总额53.6亿元,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9.7%、99.8%。困难群众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成立全市首个新业态从业人员职工权益保障联盟,新增实体社保卡3.6万张、电子社保卡9.1万张,实体社保卡持卡率100%。全年新建1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5G智慧养老院,新建16家标准化老年食堂,建成19家无感智能设备终端,5家康养联合体,新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150张。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34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75个,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41746人次,金额4048.4万元。累计
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1948 人次 361.6 万元,发放照护费 1948 人次 180.1 万元。
慈善事业。全年有731家企业和近6万人次参与捐款捐物,共募集善款及物资达7192.7万元,其中“共同富裕”慈善信托捐款220万元,“一日捐”758.4万元,基金捐款2411.6万元,扶贫捐款525余万元。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8488人次,救助支出达9718.7万元,其中“梅花”台风水灾支出502.5万元,东西部地区及省内扶贫支出达550万余元。红十字会接受社会资金捐助164.7万元、物资8万元。全区发展新增成人红十字会员8798人、红十字志愿者3648人。执证救护员培训9747人次,普及培训17.7万人。造血干细胞捐献2例、人体器官捐献4例、角膜捐献6例、遗体捐献5例。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PM2.5年均浓度全市最优,地表水区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2.3%,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获评“美丽浙江十大样板地”。月湖通过美丽河湖创建省级验收,蜃蛟片、章水山区片通过美丽河湖片区创建市级验收。望春工业园区入选省级“污水零直排工业园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保持100%。
社会安全。连续 17 年被评为省平安区。全年破获刑事案件 989 起,其中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破案率 100%。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033 件;共调解矛盾纠纷 14467 件,成功率 99.8%。全区各行业领域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3.4 万次,未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开展食品抽检 4670 批次,开展药品监督抽样 253 批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 323 件。成功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23949 件,挽回损失 547 余万元。
说明:
1、本公报中的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年鉴-2023年》为准。本公报中的统计数据四舍五入误差未做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行业的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即扣除物价变化的实际增长。
3、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
5、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
6、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固定资产项目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8、资质建筑业企业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