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剑阁县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持续回升、稳步向好,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
经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反馈,全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8.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5%,增速比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分别低1.6、1.7、1.7个。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41亿元,增长7.2%;第二产业增加值57.56亿元,增长3.0%;第三产业增加值63.99亿元,增长9.2%。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1.7%、15.6%和52.7%,分别拉动经济增长2.1、1.0、3.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8.7:34.1:37.2调整为28.0:34.1:37.9。
依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制度要求,广元市统计局对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了修订,
修订结果为: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55.53亿元,同比增长为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44.68亿元,占GDP比重为28.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53.08亿元,比重为34.1%;第三产业增加值为57.77亿元,比重为37.2%。
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 93.98 亿元,比上年增长 6.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 55.6%,比上年增长 0.1%。
年末全县 “四上” 企业 160 个,比上年净增 30 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67 个,比上年净增 3 个;资质建筑业企业 35 个,比上年净增 14 个;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14 个,比上年净增 3 个;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 28 个,比上年净增加 4 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16 个,比上年净增 6 个。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84.22 亿元,比上年增长 7.9%。粮食播种面积 134.48 万亩,同比增长 0.5%;粮食总产量 46.93 万吨,同比增长 1.5%。其中,小春粮食产量 12.55 万吨,增长 1.2%;大春粮食产量 34.38 万吨,增长 1.7%。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 11.38 万吨,下降 2.5%,其中,油菜产量 8.45 万吨,增长 2.6%;蔬菜及-食用菌产量 40.96 万吨,增长 11.6%;烟叶产量 0.32 万吨,增长 5.5%;药材 0.61 万吨,增长 15.4%。
全年肉类总产量 9.46 万吨,比上年增长 11.7%,其中
猪肉产量7.14万吨,比上年增长12.3%。出栏生猪97.08万头,比上年增长10.2%;出栏牛1.71万头,比上年增长6.9%;出栏羊17.81万只,比上年增长7.7%;出栏家禽1119.13万只,比上年增长6.1%。
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 4813 公顷,净增森林面积 0.7 万亩。年末森林覆盖率 52.75%,与上年持平。自然保护区 2 个,保护面积 5.06 万公顷。剑阁县华丰笋用竹现代林业园区被认定为市级现代林业园区,剑阁县核桃现代林业园区被纳入 2021 年省级培育园区。全年淡水养殖面积 5439 公顷,水产品产量 1.06 万吨,比上年增长 18.6%。
全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平方公里,整治山坪塘149口,除险加固16座小型病险水库,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64处,有效解决2.5万人的安全饮水。年末农机总动力95.98万千瓦,增长2.7%。化肥施用量(折纯)2.75万吨,下降1.4%。
三、工业与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41.15亿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6%。全部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4.4%,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5.8%,拉动经济增长1.0个百分点。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7户,工业企业总产值118.17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5.2%,制
造业增长3.9%,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2.8%。分行业看,20个行业大类有18个实现增长,增长面达90%;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化工、电气机械器材制品业等四大特色支柱产业实现产值53.05亿元,占规上工业全部产值的44.9%,增长2.8%。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54.61亿元,增长14.5%。分产品看,统计监测的24种工业产品中有18个产品产量增长,增长面为75%。其中,人造板31.80万立方米,下降11.4%;实木地板75.95万平方米,增长24.5%;兽用药品1.12万吨,增长1.8%;塑料制品11.98万吨,增长7.2%;农机机械1.11万台,增长3.3%;锂离子电池9.65万只,下降4.2%;水泥34.62万吨,下降14.8%。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115.00 亿元,比上年增长 5.4%;产销率为 96.3%,比上年增长 0.3%;实现利税总额 4.60 亿元,增长 17.8%,其中利润总额 4.32 亿元,增长 26.5%;资产利润率 6.6%,增长 0.8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 59.2%,下降 5.1 个百分点。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 16.41 亿元,下降 0.2%。当年新进资质建筑业企业 13 家,年末在库资质建筑业企业累计达到 35 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18.96 亿元,增长 17.6%。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43.16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12.3%,其中新开工面积 9.92 万平方米,下降 23.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比上年增长8.0%。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增长2.1%。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建安工程投资(不含农户)增长6.1%;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48.5%;其他费用投资下降13.8%。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9.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3.1%,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3.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9%。民间投资下降2.9%。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 6.69 亿元,比上年增长 14.4%。商品房施工面积 43.16 万平方米,增长 12.3%,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 9.92 万平方米,下降 23.2%。商品房销售面积 15.62 万平方米,增长 3.4%。商品房销售额 6.79 亿元,下降 2.6%,其中住宅销售额 6.02 亿元,增长 2.2%。商品住宅销售 1480 套,增长 13.8%。
五、交通运输与邮电
全年公路运输总周转量 33154 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 16.0%,其中:货运周转量 31720 万吨公里,增长 15.8%;客运周转量 14341 万人公里,增长 20.2%。年末全县境内公路总里程 4473.58 公里,其中等级公路 3359.48 公里;国道公路 144.01 公里,农村公路 4081.84 公里。普安城区过境公路及绵万高速剑阁段推进有力,新建通村水泥路 125.90 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养护 391.52 公里。
全年邮电主营业务收入 3.59 亿元,比上年增长 5.9%,其中电信主营业务收入 3.02 亿元,增长 6.0%。年末固定电
话用户 8.6 万户, 增长 7.8%; 移动电话 45.3 万部, 增长 0.7%。固定电话普及率 14.1 部/百人, 移动电话普及率 74.6 部/百人。新增国际互联网用户 3.0 万户, 累计达 20.36 万户, 增长 17.3%。
六、贸易与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7.37 亿元,比上年增长 19.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 7.36 亿元,增长 20.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10.9%。分经营地看,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 54.32 亿元,增长 24.3%;乡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 13.05 亿元,增长 1.9%。分行业看,批发业 6.05 亿元,增长 13.0%;零售业 45.55 亿元,增长 20.4%;住宿业 1.39 亿元,增长 22.1%;餐饮业 14.38 亿元,增长 18.0%。
全国首个实景崖壁灯光演艺秀《剑门长歌》对外开放,双旗·美村建成开园,《剑门长歌》作为四川文旅夜经济发展样板,“双旗·美村”作为文旅促乡村振兴典范被中央国资委、省文旅厅点赞,被评为“四川省首批省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开发剑门夜市、剑门赶集、剑门手信、“飞越剑门关VR”、“网红喊泉”等网红产品,天府旅游名县提升建设年度考评居全省第4位。高质量承办广元市红色旅游年暨“红星耀剑门”研学旅游年启动仪式、四川省“名县巡礼”天府旅游名县集中宣传报道等活动。全年接待游客949.2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8.3%,其中,景区接待游客380.07万
人次,增长 35.6%。旅游产业实现总收入 107.7 亿元,比上年增长 15.8%,其中实现票务综合收入 2.16 亿元,增长 51.8%。
七、财政、金融与保险
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43 亿元,同比增长 19.3%。其中,税收收入 2.29 亿元,增长 17.3%;非税收入 2.14 亿元,增长 2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1.41 亿元,增长 1.4%。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247.81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9.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 210.33 亿元,增长 11.8%。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133.39 亿元,增长 17.9%。其中,短期贷款余额 19.07 亿元,增长 21.2%;中长期贷款余额 106.67 亿元,增长 15.2%。
全年保费收入 7.22 亿元,比上年增长 4.7%。其中,财险保费收入 1.89 亿元,增长 4.7%;寿险保费收入 5.34 亿元,增长 4.6%。
八、教育与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146 所(公办学校 87 个,民办学校 28 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31 个),在校生 6.58 万人,在编在岗教师 4799 人。其中,普通高中 3 所,在校生 0.84
万人,专任教师 1265 人;普通初中 19 所,在校生 1.45 万人,专任教师 842 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1 所,在校生 0.35 万人,专任教师 340 人;小学 59 所,在校学生 2.72 万人,专任教师 2489 人;独立公办幼儿园 3 所,小学附设公办幼儿园 62 所,在园幼儿 1.26 万人(其中民办园 0.37 万人),公办幼儿教师 83 人;特殊教育学校 1 所,在校生 115 人(其中送教上门 8 人),专任教师 26 人,全县送教上门 99 人;成教中心 1 所。普通高考本科上线 1647 人,其中:一本上线 292 人,上线率连续六年实现正增长。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成果,义务教育入学率达 100%、巩固率均达 98.5%。
全年专利申请量 245 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 31 件。新培育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 家,省级科技扶贫示范基地 1 个。新入库科技型企业 16 个,成果转化产值 32 亿元,高新技术主营业务收入 12.37 亿元。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7 项。
九、文化、卫生与体育
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4个,文化馆1个,美术馆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9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总藏书280千册。原创歌曲《人民是江山》被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用,播放量20万次,新华社客户端,浏览量达100.9万人次。小说《小小说二题》获“东丽杯”梁斌小说
奖一等奖,散文《蜀道遗珠》获“东丽杯”全国孙犁散文奖文学优秀奖。全年组织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27次,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33场次。
实施 289 个村无线公共 wifi 及 29 个乡镇广播电视公共公共服务网点维护,全面系统维护 5705 只大喇叭,广播覆盖率 99.1%;有线电视用户 5.96 万户,直播卫星用户 3.6 万户,地面数字电视用户 1.6 万户,电视覆盖率 99%。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 99%。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449 个,其中医院 1 个、公共卫生机构 1 个、卫生院 31 个(29 个建制卫生院、2 个地名卫生院)、村卫生室 348 个、民营医疗机构 5 个、门诊部 1 个、诊所 59 个,实有病床 3403 张,卫生和计生人员 3395 人。全县医院、卫生院 39 个,实有病床 3403 张,卫生人员 3395 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2363 人,执业(助理)医师 854 人(含 5 家民营医院);村卫生室 348 个,乡村医生 590 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分级诊疗制度稳步推行,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81.59%。
承办剑阁大蜀道国际山地马拉松赛”,举行“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篮球赛,走进5个片区、24个乡镇、26个社区,完成285场次比赛创全省第一。体育场馆免费对外开放21.5万人次,开展室内室外免费体质监测4000余人次。
十、人口、就业与保障、居民生活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 63.85 万人,比上年下降 0.8%。其中:乡村人口 50.95 万人,城镇人口 12.90 万人;男性人口 33.40 万人,女性人口 30.45 万人,男女性别比为 109.7(以女性人口为 100)。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 99.66%,人口出生率 6.03%,人口死亡率 6.54%,人口自然增长率 -0.51%。出生婴儿性别比 106.97。
城镇新增就业 5477 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1454 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338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53%。举办技能培训班 133 期,培训 6050 人,其中培训脱贫人口 2666 人,劳务品牌培训 1600 人;见习基地 30 个,全年参加见习 124 人,其中新增见习人员 60 人,发放见习补贴 113 万元,扶持大学生创业 9 人,发放创业补贴 9 万元,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6601 万元。全年登记入库农村劳动力 32.1 万人,组织召开招聘会 46 场。拓展输出渠道,转移输出劳动力总数 27.2 万,创劳务收入 60 亿左右。
年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职5.24万人,退休2.2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32.49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4.3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65万人;失业参保1.63万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51.82万人。全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5.53万人次,发放保障金1950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0.87万人次,发放保障金9560万元。养老服务事业取得新进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均达到90%,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率100%,全年救助困难群众79.36
万人次,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1600万元。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744 元,比上年增长 10.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076 元,增加 3178 元,增长 8.9%,人均消费性支出 24528 元,增长 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668 元,增加 1533 元,增长 10.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3099 元,增长 9.9%。
十一、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县城区全年空气优良天数 350 天,优良率 95.9%。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 90.72%;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5% 以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县域主要河流功能水体水质基本稳定。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7.13%,绿化覆盖率达 38.71%。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8 起,死亡 8 人,受伤 9 人。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剑阁统计年鉴.2022》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对外贸易、财政、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人口、计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