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新丰县统计局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 [3] 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4] 为195430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06108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0678人,下降5.18%,年平均下降率为0.53%。

图 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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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 [5] 65819户,集体户1529户,家庭户人口为188135人,集体户人口为72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2人减少0.5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县且户口在本县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县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县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7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7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新丰县统计局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7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我县 7 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2] 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7个乡镇(街道)中,人口超过2万人的有2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1万人的有1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3位的乡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为76.94%。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7 个乡镇(街道)中,有 3 个乡镇(街道)人口增加。人口增长依次为:丰城街道、遥田镇和回龙镇,分别增长 6.60%、8.79% 和 1.97%。

表 2-1 各乡镇(街道)人口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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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7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7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新丰县统计局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我县 7 个乡镇(街道)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 [2] 中,男性人口为100566人,占51.46%;女性人口为94864人,占48.5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0上升为106.01。

图 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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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7个乡镇(街道)中,人口性别比在107以上的有6个,在103以下的有1个。

表 3-1 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table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指县内7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7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新丰县统计局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7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我县 7 个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 [2] 中,0-14岁人口为44804人,占22.92%;15-59岁人口为113518人,占58.09%;60岁及以上人口为37108人,占18.9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370人,占12.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9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86个百分点。

表 4-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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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7 个乡镇(街道)中,15–59 岁人口比重在 60 以上的有 1 个,在 55–60 之间的有 4 个,在 55 以下的有 2 个。

7 个乡镇(街道)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 7%,其中超过 14% 的有 5 个。

表 4–2 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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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指县内7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7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新丰县统计局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7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7个乡镇(街道)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2] 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86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9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973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1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12人上升为811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770人下降为1550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215人下降为4080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069人上升为24650人。

表 5-1 各乡镇(街道)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

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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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3]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9.03 年提高至 9.55 年。

7 个乡镇(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 10 年以上的有 1 个,在 8.5 年至 10 年之间的有 5 个,在 8.5 年以下的有 1 个。

表 5-2 各乡镇(街道)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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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3071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53.97%,文盲率 [4] 由 3.24% 下降为 1.57%,下降 1.67 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指县内7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7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县内7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新丰县统计局 新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7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 [2] 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3] 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2680人,占52.54%,比2010年提高4.07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2750人,占47.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79%,乡村人口减少12.66%。

图 6-1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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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 51484 人,其中外省流入人口为 6587 人,省内流动人口为 44897 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 25768 人,增长 1 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指县内7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7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