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沈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沈阳市统计局
沈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 [2] 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3] 为9070093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8106171 人相比,10 年共增加 963922 人,增加 11.89%。年平均增长率为 1.13%。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 [4] 3748824户,集体户199849户,家庭户人口为8172935人,集体户人口为89715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5人减少0.47人。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全市13个区、县(市)的人口(包含沈抚示范区内行政区划隶属于我市的汪家街道和深井子街道人口共计42312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口径相同),不包括现役军人、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