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吉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1]
吉首市统计局
吉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工作任务。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七人普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期间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普查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湖南省级普查试点,
培训普查业务,推进普查宣传,全面完成了户口整顿、区划绘图、清查摸底、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处理等环节工作任务。
七人普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实时直接上报数据,首次实现普查对象自主填报,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手机等大数据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七人普坚持依法普查,依规执行普查方案,强化质量控制,普查过程严谨规范,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普查主要数据
(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 [3] 为40881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2065人相比,增加106747人,增长35.34%。12个乡镇、街道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街道有1个,为乾州街道;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街道有2个,分别为镇溪街道、峒河街道;在1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5个,为石家冲街道、吉凤街道、马颈坳镇、矮寨镇、双塘街道。在1万人以下的有4个乡镇,分别是河溪镇、丹青镇、太平镇和已略乡。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乾州街道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 [4] 上升,上升9.55个百分点。
表1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 ^{*} ) 注:石家冲街道和吉凤街道2010年末常住。岷河街道的营庄社区和桐油坪社区、镇溪街道的石家庄社区和秦昌坪社区2010年后划入新成立的石家庄街道。
(二)民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3513人,占27.77%;少数民族人口为295299人,占72.23%。其中,土家族人口为142549人,占34.87%;苗族人口为147083人,占35.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占比下降0.73个百分点,其中土家族人口占比下降0.88个百分点、苗族人口占比下降0.11个百分点。
(三)户别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 [1] 135143户,集体户9493户,家庭户人口为361192人,集体户人口为4762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2人。
(四)人口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5931人,占50.37%;女性人口为202881人,占49.63%。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5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0.43。
表 2 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五)人口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5705人,占18.52%;15-59岁人口为270920人,占66.27%;60岁及以上人口为62187人,占15.21%。全市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47946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1.7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3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8个百分点。
表 3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分乡镇、街道看,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4个,为吉凤街道、镇溪街道、乾州街道、峒河街道;在60%-65%之间的有6个,为石家冲街道、双塘街道、矮寨镇、马颈坳镇、已略乡、河溪镇;在50%-60%之间的有2个,为丹青镇和太平镇。
表 4 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55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0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500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360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784人上升为199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86人下降为1566人。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99人上升为305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96人下降为2290人。
表 5 各乡镇、街道每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万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6] 由 10.09 年上升至 10.39 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8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52人,文盲率 [7] 由3.83%下降为2.65%,下降1.1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县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