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深圳市罗湖区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
2021年5月24日
2020 年,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压力,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罗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项重要工作,扎实做好 “六稳” 工作、全面落实 “六保” 任务,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生产消费逐步回暖,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
一、综合
根据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罗湖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375.28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92亿元,下降22.2%;第二产业增加值146.75亿元,下降13.9%;第三产业增加值2227.61亿元,增长2.8%。三次产业结构为0.0:6.2:93.8。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434.20亿元,增长3.2%,占全区GDP比重达60.4%,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4.4%,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30.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699.42亿元,增长4.8%,占GDP比重71.5%,占第三产业比重76.3%,贡献率为227.1%。
三大重点产业中,金融业增加值936.86亿元,增长8.5%;商贸业增加值389.91亿元,下降5.9%;商务服务业增加值136.48亿元,下降15.5%。两大特色产业中,黄金珠宝产业增加值75.36亿元,下降12.4%;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150.24亿元,下降6.0%。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合计 157.35 亿元,增长 4.4%,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6.6%。其中,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 64.72 亿元,增长 2.9%;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 43.73 亿元,增长 9.8%;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 37.35 亿元,增长 6.3%;海洋经济产业增加值 6.21 亿元,下降 1.9%;新材料产业增加值 1.95 亿元,下降 43.7%;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 1.95 亿元,下降 0.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 1.44 亿元,增长 23.2%。
表1 本区生产总值构成(初步核算)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 2.3%。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 3.8%,服务项目价格与上年持平。
表2 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0.92 亿元,下降 22.2%。水果种植面积 1295 亩,产量 120 吨。水产品产量 3670 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407.87 亿元,下降 29.5%,其中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工业总产值 225.19 亿元,下降 36.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工业总产值 58.32 亿元,增长 1.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工业总产值 52.63 亿元,下降 4.1%。规上工业增加值 67.48 亿元,下降 16.5%。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 403.69 亿元,下降 22.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 425.48 亿元,下降 20.6%,其中 “文教、工美、
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营业收入 240.90 亿元,下降 29.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营业收入 59.32 亿元,增长 2.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营业收入 51.35 亿元,下降 3.5%。
表3 规模以上工业分类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 67.61 亿元,下降 9.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 10.2%。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投资增长 27.8%,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 26.8%。
全年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 36.67 万平方米, 增长 8.0%; 商品房销售额 193.20 亿元, 增长 6.6%。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 1094.74 亿元,下降 13.8%。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 247.85 亿元,下降 41.9%;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 97.35 亿元,增长 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 16.72 亿元,下降 5.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 6.47 亿元,下降 47.8%。
表4 规模以上服务业情况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 1216.54 亿元,下降 5.6%。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下降 4.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 40.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 17.5%,金银珠宝类增长 11.0%,通讯器材类下降 9.2%,汽车类下降 3.5%。
表5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分行业情况

七、对外经济
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 316 个,下降 38.8%。实际利用外资 1.61 亿美元。累计合同外资 17.63 亿美元,增长 242.4%。香港仍是外资主要来源地,为全区贡献了 76.6% 的新设企业和 90.6% 的合同外资。
表6 外商直接投资分行业情况

八、旅游
全年纳入统计范围的宾馆、酒店等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70.36万人次,下降61.7%,平均房价为410.80元/天;客房收入4.30亿元,下降52.6%;客房平均入住率为34.5%。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119.11万人次,下降67.9%;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3.24万人次,下降96.1%。年末辖区拥有星级酒店28家。其中,五星级酒店5家。旅行社457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35家,国内旅行社322家。旅游景点(景区)2个。
表7 旅游业接待情况

九、财政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37.01 亿元,同口径增长 47.6%。其中税收收入 95.18 亿元,同口径增长 10.7%。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 32.05 亿元,增长 0.3%。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78.27 亿元,同口径下降 18.9%。其中九大类民生支出的经费为 111.26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62.4%。
表8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年辖区税收为 580.83 亿元,增长 12.5%。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园)226所,增加6所。其中,高等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普通中学17所、小学63所、幼儿园144所。各级各类学校(园)毕业生4.36万人、招生6.71万人,在校生20.93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保持在100%。年末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有教职工1.4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13万人。高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分别为0.02万人、0.02万人、0.36万人、0.41万人和0.32万人。
表9 各级各类学校(园)情况

注: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及深圳的实际情况,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合并统称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
2、本表数据为辖区统计口径。
年末全区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05 个,增长 30.6%;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10 个,增长 17.0%。全年专利申请量 11109 件,下降 6.0%。其中,发明专利 2562 件,下降 2.7%;实用新型专利 4299 件,增长 13.9%;外观设计专利 4248 件,下降 21.4%。专利授权量 7952 件,下降 13.5%。有 159 个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获得立项。辖区 21 家企业组团参展第二十二届 “高交会”。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 41 个,区级文化馆 1 座,文体广场 89 个,博物馆、纪念馆 6 座,电影院、影剧院 18 座。公共图书馆(包括街道及社区图书分馆)103 座,总藏量(不包括市级图书馆分切给区的数据)326.23 万册(万件),其中总藏书量 289.94 万册(万件)。电视和广播人口覆盖率均达 100%。承办了第十六届 “云上文博会”,17 家重点文化企业和 227 件特色展品参展。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含私营和个体卫生机构)465间。其中,医院23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控制中心1间。设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60间。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51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298人,注册护士6188人。全年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完成诊疗总量972万人次,其中门诊和急诊诊疗量依次为899万人次和58万人次。医院实际开放床位6234张。每诊疗人次费用为593元,每出院者费用为17176元。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11394例,死亡5人。其中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483例,死亡5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常住人口)0.47/10万。
表10 各类卫生机构情况

注:1、2012年开始总诊疗人次不包括体检及计免人次。
2、诊疗人次费用及每出院者费用统计范围为辖区公立医院,不包括民营医院、驻区医院及社会医疗机构。
2020 年末拥有健身路径 352 条。其中,更新 15 条、新建 28 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成年人每周参加三次及以上的体育锻炼者占调查总数的 41.0%,国民体质测定合格及以上比率为 93.1%,其中达到优秀的占 21.6%。年末体育系统共有专职教练员 9 人。体育健儿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牌 44 枚,其中金牌 31 枚,银牌 13 枚,铜牌 0 枚。
十二、居民生活
据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67635 元,比上年增长 2.8%,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 0.5%。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45664 元,下降 4.5%,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 2.2%。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 30.4%。
十三、社会保障
全年促进 1518 名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全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2.49%。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83.09 万人,增长 2.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03.06 万人,增长 1.9%;生育保险(含生育医疗)参保人数 79.85 万人,增长 2.1%;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0.42 万人,下降 0.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70.93 万人,增长 2.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72.16 万人,增长 1.0%。
年末拥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83 个。文化广场建筑面积 22.58 万平方米。拥有社会福利中心 1 所,床位 964 张,年末收住 524 人。社会捐助中心接收社会捐赠 6086.81 万元。年末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2200 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 1980 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1250 元/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 3008 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750 人,增长 5.6%。
表11 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十四、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
辖区土地面积 78.75 平方公里。道路总长 289.70 公里,立交桥 179 座,人行天桥 42 座。全年清运生活垃圾 42.29 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 100%。
年末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 5176.74 公顷,绿化覆盖率为 64.6%。园林绿地面积为 4987.35 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 1712.10 公顷。拥有公园 107 个,其中市政公园 15 个,社区公园 92 个。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 354 天。其中,达到 I 级 260 天,Ⅱ级 94 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8 微克/立方米、23 微克/立方米、36 微克/立方米和 18 微克/立方米。区域环境噪声合格率 100%,与上年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1.0 分贝,下降 5.4%;主要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 69.6 分贝,下降 2.4%。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100%,与上年持平。
十五、安全
全年共发生交通(一般以上,下同)、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 165 起,死亡 12 人,受伤 32 人,直接经济损失 1268.31 万元。其中交通事故 70 起,死亡 5 人,受伤 27 人,直接经济损失 8.60 万元。
表12 安全事故情况

十六、其他
全年万元 GDP 建设用地为 1.52 平方米/万元;万元 GDP 水耗为 4.58 立方米/万元,下降 9.5%;万元 GDP 电耗为 188.44 千瓦时/万元,下降 7.1%。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 99 家,增长 4.2%。执业律师 1394 人,增长 5.0%,其中,专职律师 1390 人,增长 5.5%;法律援助律师 6 人,下降 14.3%。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有 1103 件,下降 24.6%,其中,法院指定法律援助 530 件,下降 24.6%;公民申请法律援助 573 件,下降 24.9%。拥有公证处 1 家,与上年持平,办结各类公证 26158 件,下降 33.1%。
全年登记结婚 8482 对,增长 8.9%;登记离婚 4689 对,增长 21.9%。年末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 271 个,下降 2.2%。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的相关指标增速按同口径计算。
4、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现代服务业的测算采用省统计局的标准,包括现代物流业,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其他现代服务业等九个类别。
黄金珠宝是指黄金珠宝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按法人企业口径统计,不含个体户。金融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进行统计。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进行统计。
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按照《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非房地产开发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6、旅游业统计范围为纳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统范围的旅游业企业。
7、社保参保人数指年内曾参加过保险的人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市户籍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区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