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九江市统计局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按照国务院及江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市常住人口 [3] 总数为460027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72876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28487人,减少2.72%。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 [4] 1524848 户,集体户 64292 户,家庭户人口为 4181960 人,集体户人口为 418316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74 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 0.98 人。

三、地区人口

全市按行政区划分13个县(市、区) [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人口增加的有濂溪区和浔阳区,常住人口增减少的有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瑞昌市和庐山市。

表 1-1 按行政区划分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table

全市按普查机构分 16 个县(市、区) [6] ,常住人口超过 40 万人的有 3 个,在 20 万人至 40 万人之间的有 8 个,少于 20 万人的有 5 个。

表 1-2 按普查机构分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table

四、城乡 [7] 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2814240 人,占总人口的 61.1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1786036 人,占总人口的

38.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03727人,乡村人口减少93221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8.66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共青城市没有独立行政区划代码,普查人口包含在永修县、德安县和庐山市(原星子县)中。

[6]2020年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管理权限划分为3区(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3市(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7县(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1开发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和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共16个县级普查机构。

[7]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九江市统计局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2355145 人,占总人口的 51.20%;女性人口为 2245131 人,占总人口的 48.8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04.90,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 1.47。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按行政区划分 13 个县(市、区)中,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市的有 8 个,低于全市的有 5 个。

表 2-1 按行政区划分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table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九江市统计局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 [2] 人口为964298人,占总人口的20.96%;15-59岁人口为2823062人,占总人口的61.37%;60岁及以上人口为812916人,占总人口的17.6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80674人,占总人口的12.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持平,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1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3个百分点。

表 3-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table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按行政区划分13个县(市、区)中,0-14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7个;15-59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4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9个;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7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6个;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市、区)有7个,低于全市的县(市、区)有6个。

表 3-2 按行政区划分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3]

单位:%

table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0-15岁人口为1031792人,16-59岁人口为2755568人。

[3]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九江市统计局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1163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5559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9342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62161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869人上升为1329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921人上升为1642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861人下降为3246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440人上升为27437人。

表 4-1 按行政区划分县(市、区)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table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2]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9.07 年提高至 9.74 年。

全市按行政区划分 13 各县(市、区)中,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市的有 4 个,低于全市的有 9 个。

表 4-2 按行政区划分县(市、区)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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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536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6280人,文盲率 [3] 由3.42%下降为2.51%。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