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蒙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蒙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1]

蒙山县统计局

蒙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 [3] 为16442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9295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533人,下降14.79%,年平均递减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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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共有 9 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 1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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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 [5] 55894户,集体户991户,家庭户人口为154725人,集体户人口为96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8人减少0.71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128819 人,占 78.3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35601 人,占 21.65%,其中壮族人口为 11638 人,占 7.08%。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 28279 人,下降 18.00%;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 254 人,下降 0.71%,其中壮族人口减少 801 人,下降 6.44%。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83889 人,占 51.02%;女性人口为 80531 人,占 48.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04.17,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10.39 相比下降 6.22。

表 2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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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 [6] 人口为38832人,占23.62%;15-59岁人口为90297人,占54.92%;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291人,占21.4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304人,占16.0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0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1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5个百分点。

表 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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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0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4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6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22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265人上升为790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37人上升为112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083人下降为3992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627人上升为29329人。

表 4 各乡(镇)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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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平均受教育年限 [7]

全县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9.16 年。

表 5 各乡(镇)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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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97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40人,文盲率 [8] 由2.24%上升为2.42%,上升0.18个百分点。

九、城乡 [9] 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68131 人,占 41.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96289 人,占 58.56%。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9353 人,乡村人口减少 37886 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10.98 个百分点。

图2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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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常住人口为41271人,16-59岁常住人口为87858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