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苍梧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苍梧县 2020 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1]

苍梧县统计局

苍梧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镇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3] 为 276766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19716 人相比,十年共减少 42950 人,下降 13.43%,年平均下降 1.43%。

全县共有9个镇,各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 1 各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table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 [5] 86706户,集体户1228户,家庭户人口为268105人,集体户人口为86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9人减少0.70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274196 人,占 99.0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2570 人,占 0.93%,其中壮族人口为 682 人,占 0.25%。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145845 人,占 52.70%;女性人口为 130921 人,占 47.3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

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11.40,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8.59 相比增加了 2.81。

表 2 各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table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 岁 [5] 人口为 78135 人,占 28.23%;15-59 岁人口为 149767 人,占 54.11%;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48864 人,占 17.66%,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37129 人,占 13.42%。

表 3 各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table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0191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8472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02154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09117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2344 人上升为 3682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7497 人下降为 6674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4698 人上升为 36910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43665 人下降为 39426 人。

表 4 各镇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 万人

table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 [7]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29年。

表 5 各地区 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table

table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4272 人,文盲率 [8] 为 1.54%。

九、城乡 [9] 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82743 人,占 29.90%;居住在乡村人口为 194023 人,占 70.10%。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 16838 人,乡村人口减少 26112 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 1.25 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013年梧州市撤销蝶山区,成立龙圩区,调整万秀区、苍梧县行政区划范围。为方便比较,本公报中我县2010年人口数根据调整后行政区划范围进行计算。

[2]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指各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常住人口为82303人,16-59岁常住人口为145599人。

[7]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 年,初中=9 年,高中=12 年,大专及以上=16 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