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茂名市统计局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2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 [3] 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4] 为6174050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81775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6297人,增长6.12%,年平均增长率为0.60%。
图 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 [5] 1763265户,集体户69511户,家庭户人口为5776665人,集体户人口为3973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4人减少0.5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5个区、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5个区、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茂名市统计局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2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各地区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分地区看,茂南区人口为 1035411 人,占 16.77%;电白区人口为 1503737 人,占 24.36%;信宜市人口为 1014577 人,占 16.43%;高州市人口为 1328657 人,占 21.52%;化州市人口为 1291668 人,占 20.92%。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茂南区人口增加 94087 人,增长 10.00%,占全市比重上升 0.59 个百分点;电白区人口增加 8622 人,增长 0.58%,占全市比重下降 1.34 个百分点;信宜市人口增加 100860 人,增长 11.04%,占全市比重上升 0.72 个百分点;高州市人口增加 39933 人,增长 3.10%,占全市比重下降 0.63 个百分点;化州市人口增加 112795 人,
增长 9.57%,占全市比重上升 0.66 个百分点。
表 2-1 各区、市人口
单位: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5个区、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5个区、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区、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使口径可比,茂南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含羊角镇,电白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不含羊角镇。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茂名市统计局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我市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男性人口为3228813人,占52.30%;女性人口为2945237人,占47.7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23上升为109.63。
图 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分地区看,茂南区总人口性别比为 107.85,电白区总人口性别比为 111.47,信宜市总人口性别比为 107.58,高州市总人口性别比为 109.02,化州市总人口性别比为 111.21。
表 3-1 各区、市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5个区、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5个区、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茂名市统计局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2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我市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0-14岁 [3] 人口为1671103人,占27.07%;15-59岁人口为3465663人,占56.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37284人,占16.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6254人,占12.0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2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63个百分点。
表 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分地区看,茂南区0-14岁人口的比重为23.38%,15-59岁人口的比重为62.00%,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为14.6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为10.53%;其他地区人口年龄构成详见下表。
表 4–2 各区、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5个区、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5个区、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 岁人口为 1762071 人,16-59 岁人口为 3374695 人。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茂名市统计局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2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我市各地区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9848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327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355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909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268人上升为807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78人上升为1510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022人下降为3620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468人下降为27196人。
表 5-1 各区、市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 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3]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8.86 年提高至 9.48 年。
分地区看,茂南区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10.59 年,电白区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8.86 年,信宜市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9.40 年,高州市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9.24 年,化州市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9.61 年。
表 5–2 各区、市 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479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4697人,文盲率 [5] 由3.03%下降为2.02%,下降1.0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5个区、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5个区、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为使口径可比,茂南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含羊角镇,电白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不含羊角镇。
[5]文盲率是指市内5个区、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茂名市统计局 茂名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2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 [2] 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3] 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689580人,占43.5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484470人,占56.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49995人,乡村人口减少29343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8.50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 [5] 为101473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 [6] 人口为274462人,流动人口为740268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茂名人口为9238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47880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610501 人,增长 151.03%;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227768 人,增长 487.79%;流动人口增加 424730 人,增长 134.6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5个区、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5个区、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