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汕尾市统计局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3] 为2672819人。

二、人口变化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7012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97306人,下降6.87%。

图 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image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 [5] 76641户,集体户24347户,家庭户人口为2546149人,集体户人口为12637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92人减少1.5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使口径可比,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不含洲特别合作区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入;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入;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汕尾市统计局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6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在2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少于1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二位的县(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73.27%。

表 2-1 各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table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 个县(市、区)中,仅有海丰县人口增加,增加 8975 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区和海丰县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上升 0.59 和 2.21 个百分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陆河县、陆丰市和华侨管理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分别下降 0.87、0.83、0.97 和 0.11 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使口径可比,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汕尾市统计局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3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男性人口为1384574人,占51.80%;女性人口为1288245人,占48.2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14上升为107.48。

图 3-1 近四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image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6个县(市、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05-110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在105以下的县(市、区)有2个。

表 3-1 各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table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使口径可比,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汕尾市统计局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0-14岁 [3] 人口为691792人,占25.88%;15-59岁人口为1582242人,占59.20%;60岁及以上人口为398785人,占14.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83345人,占10.6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3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3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0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67个百分点。

表 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table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6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1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4个。

6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 4-2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table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使口径可比,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10 15 岁人口为 272333 人,16 59 岁人口为 1546701 人。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汕尾市统计局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896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04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15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9158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173人上升为519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652人上升为1086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162人下降为344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791人下降为33358人。

表 5-1 各县(市、区)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

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table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0年提高至8.40年。

6个县(市、区)中,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县(市、区)有1个,在9年以下的县(市、区)有5个。

表 5-2 各县(市、区)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table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91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97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使口径可比,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汕尾市统计局 汕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 [2] 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3] 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26714人,占57.1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46105人,占42.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23273人,乡村人口减少17378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11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 [5] 为69598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 [6] 人口为103594人,流动人口为592387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9020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02186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447906 人,增长 180.5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87632 人,增长 549.00%;流动人口增加 360274 人,增长 155.2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使口径可比,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数据。

[2]城镇、乡村及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