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济宁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

2020 年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济宁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 (2021年3月18日)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六稳”要求,扎实做好“六保”工作,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冲击,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发展质效持续优化,动能转换初见成效,生态环境稳步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综合

经济发展稳步复苏。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494.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6%、较年初回升10.5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25.61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1761.69亿元、增长3.6%,第三产业增加值2207.01亿元、增长3.8%;分行业看,工业增加值1501.97亿元、增长3.7%,批发和零售业652.52亿元、增长1.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8.77亿元、下降0.3%,住宿餐饮业72.59亿元、下降9.2%,金融业238.51亿元、增长7.8%,房地产业205.07亿元、增长6.9%,其他服务业816.94亿元、增长5.9%。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1.5:40.3:48.2调整

为 11.7:39.2:49.1,服务业占 GDP 比重较上年提高 0.9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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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及增速

市场主体发展良好。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4.35万户、增长6.6%,注册资本金5755.84亿元、增长121.7%。年末市场主体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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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市场主体

82.32 万户、增长 14.6%,注册资本金 19863.22 亿元、增长 43.6%,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1198 户、增长 10.6%,私营企业 23.13 万户、增长 18.1%,个体工商户 56.32 万户、增长 13.5%。全年新增 “四上” 企业 1581 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 425 家,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新增 299 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新增 669 家,规模以上服务业新增 188 家。

动能转换初见成效。实施“工业立市、制造强市”发展战略,打造“231”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产业增加值增长12.4%,高端化工产业增加值增长16.9%,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增加值增长19.4%,医药行业增加值增长6.7%;工业高新产品产量增长较快,多晶硅增长191.2%,半导体分立器件增长44.0%,改装汽车增长18.9%,工业机器人增长4.6%。加大重点企业创新扶持力度,山东硅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济宁键邦化工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入选省第四批“瞪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14家、同比增加111家。新动能投资加快,“四新”产业投资增长23.3%,占全部投资比重62.2%,占比较上年提升10.1个百分点。“四新”经济加快成长,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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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

现增加值 1047.9 亿元、增长 18.7%,占 GDP 比重较上年提升 3.1 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高技术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实现营业收入增长 10.8%,占规模以上服务业比重达 29.0%,拉动全市服务业增长 3.1 个百分点。

“六稳”“六保”有力有效。坚持把稳就业、促创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82亿元、惠及企业7069家,稳定就业岗位39.7万个,13.46万名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或返乡创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9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1%。企业经营压力缓解,减免企业社保费32.78亿元、惠及企业2.97万家。金融支撑实体经济有力,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2%。基本民生保障总体稳定,畜牧生产逐步恢复,生猪存栏209.4万头、增长3.5%,限额以上粮油食品零售额增长18.2%。产业链供应链基本稳定,规模以上工业38个行业大类中,21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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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物价水平涨势温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2.9%。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7.3%、其中畜肉类价格上涨38.4%,衣着类价格上涨0.8%,居住类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

0.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3.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5.5%,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0%,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5.6%。

人口规模总体稳定。年末户籍总人口 894.1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449.7 万人、乡村人口 444.4 万人,男性 460.9 万人、女性 433.1 万人。全年出生人口 8.9 万人,死亡人口 6.1 万人。

二、农林牧渔业

农业经济平稳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999.5亿元、增长2.7%。其中农业552.2亿元、增长4.7%,林业15.0亿元、增长11.0%,牧业265.7亿元、增长0.8%,渔业83.7亿元、下降4.8%,农林牧渔服务业83.0亿元、增长4.8%。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比例为55.2:1.5:26.6:8.4:8.3。

主要农副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75.5万亩、与上年持平略增;粮食产量482.8万吨、增长1.6%。单产448.9公斤、增长1.6%。其中夏粮227.9万吨、增长2.3%,秋粮254.9万吨、增长0.9%。经济作物面积380.2万亩、减少1.5万亩,蔬菜瓜果面积279.1万亩、增加5.8万亩,棉花产量3.7万吨、下降16.5%,油料产量14.3万吨、增长6.3%。园林水果产量36.1万吨、增长4.2%。肉类总产量40.1万吨、下降22.7%,禽蛋总产量35.2万吨、增长4.0%,奶类总产量16.5万吨、增长42.2%,水产品总产量26.7万吨、下降13.7%。

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推进。“绿满乡村”行动完成绿化新建、提升森林乡村示范村115个,森林乡村重点村741个。完成造林面积14.87万亩,新建完善绿色通道995.5公里,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3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18万亩。

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农业机械总动力975.85万千瓦,增长2.4%。农用大中型拖拉机7万台,联合收割机3.83万台、增长2.8%,拖拉机配套农具22万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7%以上,其中小麦机播率、机收率分别为97.1%、98.8%,玉米机播率、机收率分别为97.09%、97.08%。农机合作社总数达735家。新增水土流失治

理面积 71.46 平方公里,年均可减少土壤流失量 11.6 万吨,重点预防保护面积 33 平方公里。

现代农业提质发展。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356家,其中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705家。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6家,其中国家级2家。评定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2家。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创建国家级示范村17个、省级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总数分别达19338家、6150家。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累计认定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116处,有效“三品一标”农产品702个。持续发展品牌农业,44个农产品品牌入选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名录;打造“济宁礼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收纳222家企业407种产品。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总体平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852家,其中营业收入过百亿元企业3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按门类分,采掘业增长5.9%,制造业增长7.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4.3%;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下降3.4%,集体企业增长2.0%,股份合作制企业下降12.3%,股份制企业增长1.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26.1%,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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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利润率(%)

14.5%;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长8.0%,重工业增长5.4%,轻重工业增加值之比为22.6:77.4。企业效益逐步改善,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实现3545.9亿元、下降2.7%,利润284.4亿元、下降7.6%,降幅分别较年初改善15.5个、25.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8.0%。

建筑业发展良好。全市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866家、同比增加201家,完成总产值708.5亿元、增长5.0%,实现增加值262.34亿元、增长2.3%。

四、服务业

服务业生产明显改善。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40.0亿元、增长9.2%,10大行业门类中7个实现增长,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8.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23.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70.8%,合计拉动全市服务业增长6.9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业平稳发展。新建改建公路里程 1580 公里,年末公路总里程达 21160 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 439 公里。公路旅客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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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公路总里程(公里)

运车辆 910 辆,公路货物营运车辆 16.42 万辆,完成公路客运量 1476 万人次,公路货运量 27453 万吨。水路通航里程 1100 公里,拥有各类营运船舶 7364 艘,水上运力规模达 675 万载重吨,完成港口吞吐量 4254 万吨,货运量 2993 万吨,货物周转量 130 亿吨公里。济宁曲阜机场全年保障航班 4418 架次,旅客吞吐量 41.7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 1264 吨。私人汽车保有量 151.65 万辆、新注册登记 11.9 万辆,小、微型载客汽车 136.79 万辆、新注册登记 10.2 万辆。

快递业持续快速发展。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完成19706万件、增长48.0%,其中同城业务量完成2209万件、增长24.9%,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17488万件、增长51.6%;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完成14.64亿元、增长38.6%,其中同城业务收入完成1.66亿元、增长35.7%,异地业务收入完成9.79亿元、增长39.6%,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收入完成0.24亿元、增长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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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7 快递业务收入

五、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3.2%。其中第一产业增长114.6%,第二产业增长1.9%,第三产业增长1.9%。三

次产业投资结构由上年的 1.2:42.4:56.4 调整为 2.4:41.8:55.7。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同比增长 16.3%、拉动全部投资增长 3.4 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增长 2.1%。民间投资增长 10.3%。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 1933 个、比上年增加 160 个,其中在建亿元以上项目 1551 个、增加 182 个。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05.6亿元、增长10.6%,其中住宅投资423.9亿元、增长8.4%。商品房施工面积4998.0万平方米、增长5.9%,竣工面积709.1万平方米、增长19.4%;商品房销售面积1111.4万平方米、增长12.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044.0万平方米、增长14.7%;商品房销售额732.9亿元、增长18.8%,其中住宅销售额685.8亿元、增长21.5%;商品房待售面积140.6万平方米、增长17.1%。

六、国内外贸易和文化旅游

消费市场逐步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127.3亿元、恢复至上年的98.8%。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1836.2亿元、下降1.3%,乡村291.1亿元、下降0.8%;按消费类型统计,批发和零售业实现1924.1亿元、下降0.2%,住宿和餐饮业203.2亿元、下降10.0%。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增长8.6%,通讯器材类增长30.2%,汽车类增长12.3%。

对外贸易逆势增长。全市进出口完成545.14亿元、增长18.3%,其中出口386.11亿元、增长35.9%,进口159.03亿元、下降9.9%。按企业性质分,国有企业进出口28.51亿元、下降12.3%,外资企业进出口92.36亿元、下降18.9%,民营企业进出口424.27亿元、增长34.5%;按市场主体分,全市前三大贸易伙伴为东盟、欧盟、美国,对上述贸易伙伴进出口总值分别为98.7亿元、73.7亿元和54.7亿元,分别增长18.2%、10.0%和42.8%。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89.9亿元、增长20.6%;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进出口486.34亿元、增长26.1%,加工贸易进出口53.70亿元、下降18.2%;按商品类别分,

农产品进出口 79.77 亿元、增长 5.9%,机电产品进出口 164.11 亿元、增长 37.5%,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 16.24 亿元、增长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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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8 进出口总量及增速

利用外资增势强劲。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33家、增长104.6%,实际使用外资8.12亿美元、增长79.9%。其中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6.75亿美元、增长153.6%。举办第二届儒商大会济宁分会场活动,组织参加“山东与世界500强连线”系列活动;推动落户世界500强增资扩股,华润、光大国际、美国爱科等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新投资或增资7个项目。

对外投资稳步推进。全年完成境外实际投资额66.1亿元、增长27.0%,新设境外投资企业17家、增长6.3%,主要分布在意大利、巴基斯坦、澳大利亚、新加坡等;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4.26亿元、下降70.7%,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3.98亿元、下降59.5%,主要分布在老挝、印度尼西亚、埃塞俄比亚、越南等;实现外派劳务人数967人次。

园区改革活力释放。13家开发区全面完成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成立17家开发运营公司、15家招商公司、40个产业研究所。发展500亿级主导产业集群3个,百亿级主导产业集群6个。新开工10亿元

主导产业项目 38 个,其中 30 亿元大项目 8 个。建设完成工业标准厂房 320 万平方米。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成功举办第37届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深入推进儒学讲堂建设,新增市级儒学讲堂示范点475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累计达19家。新增命名文化旅游特色小镇7个、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样板村10个。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20130场、送戏下乡8347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41个,国有美术馆6个,博物馆48个,公共图书馆13个(国家一级6个),文化馆12个(国家一级9个),文化站156个。9家博物馆获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其中济宁市博物馆、孔子博物馆成功晋升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8处。出版报纸5种、发行量3227.6万份,期刊8种、发行量9.96万份。

旅游活力稳步恢复。接待国内外游客5015.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53.1亿元,分别恢复至上年水平的62.4%和54.9%。接待国内游客5014.5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53亿元;接待入境游客0.9万人次,实现入境旅游收入115.8万美元。旅游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新增3A级旅游景区4家,3A级以上旅行社8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家,新增命名市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10家,A级景区累计达111家。

七、财政金融

财政支出保障有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8亿元、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301.9亿元、下降0.3%,税收占比7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9亿元、增长4.3%,民生相关领域支出550.5亿元、增长4.4%。其中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等支出分别增长6.0%、6.1%、12.1%、16.4%、8.3%。持续落实各项减税政策,累计新增减税39亿元,其中地方级21亿元。

金融市场运行平稳。13家县域支行开业,新设立2家地方金融组

织,全市入驻银行27家,证券18家。境内外上市企业累计1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34家、比上年增加1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452家、比上年增加96家。加快金融惠企政策落实,发放低息贷款30.38亿元、创业担保贷款35.25亿元;累计培植民营小微首贷企业6780家、贷款金额50.8亿元;累计办理延期还本付息金额226.4亿元,支持企业5970家。信贷规模再创新高,截至年底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568.10亿元、较年初增加640.8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783.02亿元、较年初增加702.14亿元。余额存贷比72.8%、较上年末提高4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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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9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亿元)

保险事业发展良好。入驻保险机构68家。全行业实现保费收入220.97亿元、增长6.8%,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66.42亿元、增长5.9%,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154.55亿元、增长7.1%。支付各类赔款65.42亿元、增长10.5%,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38.43亿元、增长11.0%,人身险业务赔款支出26.99亿元、增长9.9%。

八、教育、科学技术和体育

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各级各类学校3724所,在校生172.37万人。其中普通高校7所,在校研究生5629人,本专科生13.54万人;成人

高校 2 所,在校生 4.93 万人;技师学院 3 所,在校生 1.39 万人,其他技工学校 19 所,在校生 0.81 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18 所,在校生 5.34 万人;普通高中 41 所,在校生 13.89 万人;普通初中 286 所,在校生 34.55 万人;小学 1061 所,在校生 64.51 万人;特殊教育学校 12 所,在校生 5776 人;学前教育幼儿园 2297 所,在园幼儿 34.46 万人;校外培训机构 2566 所。教育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完成新改扩建学校 16 所,新增学位 1.5 万个,新改扩建幼儿园 62 所,新增学位 1.3 万个。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招聘中小学教师超过 4200 人。大力支持驻济高校发展,完成校企校地合作项目 150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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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0 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

科技实力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39.8%。新增国家级众创空间6家,新建省院士工作站10家,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20家。积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省级备案新型研发机构15家。获批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31项、扶持资金3.3亿元。山东太阳纸业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个项目通过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审、18个项目获山东省科学技术奖,9个项目荣获2020年度山东省技术市场金桥奖。登记科技成果71项,完成技术

合同成交额 108.48 亿元、较上年增长 107.7%。产研院创新引领效应继续放大,共建产业研究所 9 个;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 8 个,引进落地产业化项目 12 个。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入网仪器达到 1648 台(套),新增注册会员 79 家、达到 1520 家;生成“创新券”103 单,18 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享受到省市级“创新券”补贴共计 8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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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1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人才支撑明显增强。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1520人,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328人,引进专科以上毕业生5.1万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技工院校全日制招生增长12.9%、首次突破8500人,社会化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数均突破3万人。认定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6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新增高技能人才48409人。设立“乡村振兴工作站”20家,招募合伙人174人,落地项目146个,带动就业1.4万人。

体育事业不断进步。举办全民健身活动 14 场、体育赛事 11 场、商业活动 31 场。体育彩票销售额完成 7.76 亿元,获取体彩公益金 0.26 亿元。新建全民健身场地 220 处,健身路径 2335 件。建有市级体育

社团 58 个,市级体育俱乐部 67 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 2.08 平方米,“15 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

九、卫生和居民生活保障

医疗卫生服务升级。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成达标发热门诊43个、发热哨点诊室168个,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建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个。建成市县级癌症、胸痛、卒中、孕产妇、儿童等“六大中心”76个,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改造薄弱乡镇卫生院11个,建成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58家,6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3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各类卫生机构7201个,其中医院218个、卫生院132个、妇幼保健院12个。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6552人,其中执业医师20431人、执业助理医师5673人、注册护士30128人。医疗床位54717张,其中医院41676张、卫生院9148张、妇幼卫生机构1135张。

居民福祉持续增进。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61元、增长4.3%,人均消费支出17415元、增长1.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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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2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配收入 38368 元、增长 3.3%,人均消费支出 22429 元、增长 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53 元、增长 5.7%,人均消费支出 11576 元、增长 1.8%。城乡收入比收窄至 2.06%。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 34.26 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 39.66 平方米。

社会保障坚实有力。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市参加养老保险581.4万人,医疗保险822.1万人,失业保险87.5万人,工伤保险101.6万人。城乡低保年内两次提标、实现“十六连增”,城乡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719元、537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35元、698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3万人、特困人员3.6万人。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74亿元,救助住院困难群众34.57万人次,接受社会捐赠4.61亿元,其中疫情防控捐赠1.48亿元。建成各类养老设施1250处,其中养老院217家、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8处、农村幸福院706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1处、社区老年人食堂128处,养老床位6.4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5万张。住房保障扎实推进,全年分配公租房1344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636户、完成率131.1%。

十、城乡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市建设扩容提质。城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136个,王母阁路跨线桥、内环高架建成通车。打通断头路39条,建成公共停车场27个,新增停车位4831个。新建续建道路绿化16条,完成12处公园绿地建设,新增绿化面积356.67公顷。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3.86公里、海绵城市26平方公里,实施雨污分流113.88公里。棚户区改造开工5935套、开工率104.9%,基本建成10367套、完成率224.3%;开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68个,竣工面积228万平方米。

乡村风貌持续改善。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新改建农村公厕1576座,完成农村厕所改造9123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86户、竣工率100%。完成30.16万户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任务,完成率105.4%。新建农村公交站点1220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县通城际

公交”,在全国地级市城市中率先实现全域城乡公交一体化。

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 SO_{2} ) 、 ( NO_{2} ) 、 ( PM_{10} ) 、 ( PM_{2.5} ) 、 ( O_{3} ) 浓度分别同比下降 17.6%、8.3%、9.1%、8.9%、3.2%,综合指数同比改善 7.3%、优良率提高 15.2 个百分点。完成《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县市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实现全覆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 100%。建成危废处置项目 10 处,可处置危废 37 类、年处置能力 26 万吨,危废、医废均可实现安全处置。完成 38 家绿色矿山建设任务,13 家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19 家入选省级绿色矿山。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 4.26 万亩,累计治理塌陷地 39.33 万亩。

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6 起,死亡 26 人。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0.006 人,千名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0.005 人。

注:

1.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小数位四舍五入取舍产生的误差未做机械调整。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常住人口相关指标数据将通过《济宁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公布。

附表 1

主要农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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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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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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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年同期为 100。

附表 4

每百户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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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知识

1.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 “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四上”企业的标准:规模以上工业,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房地产企业是指在辖区内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是指具有资质(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所有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标准为批发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2000万元,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万元,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200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卫生行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

3. “四新” 经济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简称“四新”)经济,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工业革命以及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以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嵌入和深化应用为基础,以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为内核并相互融合的新型经济形态。“四新”经济是分别从经济活动性质、服务业载体形态、要素组合模式等方面,对新出现经济活动的总体描述。

新技术,指以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支付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基础,其他相关新技术迅速向其靠拢,并集成了可植入技术、无人驾驶、3D打印、基因测序等一大批颠覆性创新的技术体系。新技术具备可以推广或者实现替代的特点,且能够迅速形成市场力量、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新产业,指运用新成果、新技术产生或延伸出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具体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新技术直接催生新的产业;二是运用新成果、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延伸出的新产业;三是将新的科技成果、信息技术等推广应用,推动产业分化裂变、升级换代、跨界融合而衍生出的新产业。

新业态,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具体表现为:一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的经营活动;二是商业流程、服务模式或产品形态的创新;三是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个性化服务。

新模式,指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它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将互联网与产业创新融合;二是把硬件融入服务;三是提供生产、消费、娱乐、休闲、服务等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4.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指运用新一代信息手段和技术,收集、整理、储存、传递信息情报,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手段、信息技术等服务的产业。信息技术产业主要包括三大领域:一是信息处理设备生产,包括电子计算机等相关机器设备的制造和计算机软件开发;二是信息处理和服务,包括利用现代的电子计算机系统收集、加工、整理、储存信息,为各行业提供信息服务;三是信息传递中介服务,包括运用现代化的信息传递中介,将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传到目的地点。

5. 高端装备产业

高端装备产业是指生产制造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工业设施设备的行业。高端装备产业主要涉及五大领域:一是航空装备,包括大型客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和航空配套装备制造等;二是卫星及应用,包括航天运输系统、应用卫星系统、地面与应用天

地一体化系统建设;三是轨道交通装备,包括动车组及客运列车、重载及快捷货运列车、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工程及养路机械装备、信号及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系统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制造等;四是海洋工程装备,包括以海洋风能工程装备为代表的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以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为代表的海洋化学资源开发装备及其他海洋资源开发装备;五是智能制造装备,包括关键智能基础共性技术、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及重点应用示范推广领域。

6.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新能源是指刚开发利用或正在研究推广的能源。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风电技术装备,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等。新材料是指新出现或正在发展中,具有传统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或采用新技术(工艺,装备)使传统材料性能有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新材料产业主要包括新材料本身形成的产业、新材料技术及其装备制造业、传统材料技术提升的产业等。具体包括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以及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

7. 高端化工产业

高端化工产业是指石油和化学工业技术处于行业高端的加工制造业,主要生产制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石化产品、精细与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的产业。主要涉及炼化、海洋化工、煤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和轮胎六大领域,采用的技术具有绿色环保、高效清洁、本质安全等特征,针对的市场包括电子电气、半导体存储芯片、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机械、医疗保健、建筑材料、纺织服装、包装材料、家居制品、日用消费品、新能源和环保处理等战略新兴产业和相关应用领域。

8. 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国际上通行的、用于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规模的宏观经济指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全部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各项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生产总值在国家层面称为国内生产总值(GDP),在地区层面称为地区生产总值(地区GDP)。

自 2020 年初,国家统计局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将分级核算方式下的“各算各账”改革为统一核算方式下的“共同算账”,从根本上解决了地区生产总值分级核算方式下数据不衔接的问题。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改革核算主体。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将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核算。二是完善核算机制。改革后,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制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规范统一核算工作流程,开展统一核算。统计系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所需的有关分地区统计资料、财务资料、财政收支和决算资料等。三是规范数据公布。改革后,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将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公布或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公布本地区数据。

9. 贡献率

贡献率是分析经济效益的一个指标。它是指有效或有用成果数量与资源消耗及占用量之比,即产出量与投入量之比,或所得量与所费量之比。计算公式:贡献率(%)=产出量(所得量)/投入量(消耗量,占用量)×100%。贡献率也可以用于分析经济增长中各因素的作用大小,计算方法:贡献率(%)=某因素增长量(或增长程度)/总增长量(或增长程度)×100%。例如: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中一、二、三各产业贡献率为: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量分别与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增量之比。

10. 拉动力

拉动力是指在总的经济增长率中各构成要素带动的百分点数。如产业部门拉动力是指在 GDP 增长中各产业部门拉动的百分点数,需求拉动力是指在 GDP 增长中各需求构成(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净出口需求)拉动的百分点数。其计算公式为:拉动力(%)=贡献率(%)×GDP 增长率(%)。

11. 现行价格

现行价格也称当年价格,简称现价,是指报告期的市场价格,如: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品的零售价格等。用当年价格计算的一些以货币表现的总量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社会经济效益及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因此,当需要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时就应采用当年价格。如:2010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为39416.2亿元,它反映2010年在我省经济领土范围内所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产品和劳务总量。

12. 可比价格

可比价格指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是为了进行历史数据对比或者计算一个较

长时期内价值量指标的增长速度而使用的价格。其作用是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以真实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动态。按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固定时期(或时点)的价格(不变价格);一种是用价格指数换算。

13. 发展速度

发展速度是反映某种社会经济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用来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发展变化的快慢,一般用百分数(以基期水平为100)表示。其计算公式为:发展速度 = 报告期水平 / 基期水平。发展速度由于采用基期的不同,可分为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定基发展速度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发展水平(通常为最初水平)之比,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间内总的发展速度。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前期发展水平之比,反映社会经济现象逐期的发展速度。两种速度指标之间存在着换算关系,即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相应各个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

14. 增长速度

增长速度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其计算公式为:增长速度 = 增长量 / 基期水平 =(报告期水平 - 基期水平)/ 基期水平 = 发展速度 - 1(或 100%)。增长速度与发展速度一样,由于采用的基期不同,也可分为定基增长速度与环比增长速度。定基增长速度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期内总的增长程度,是累计增长量与最初(基期)水平之比,其计算公式为:定基增长速度 = 定基发展速度 - 1(或 100%) = 累计增长量 / 最初水平。环比增长速度是逐期增长量与前期发展水平之比,表明社会经济现象逐期增长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环比增长速度 = 环比发展速度 - 1(或 100%) = 逐期增长量 / 前一时期水平。环比增长速度的连乘积不等于定基增长速度。如果由环比增长速度求定基增长速度,须先将各个环比增长速度换算为环比发展速度后加以连乘,将所得结果再减 1(或 100%)。

15. 平均速度

平均速度分为平均发展速度和平均增长速度。前者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平均发展变化的程度,后者反映平均增长的程度。计算平均发展速度,通常使用几何平均法:设计算期内各单位时期数为 n,则平均发展速度为计算期内各单位时期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开 n 次方根。由于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相应各个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因此,也可用期末水平与期初水平之比再开 n 次方根来计算。平均增长速度 = 平均发展速度 - 1(或 100%)。

16. 基数与基期

“基数”是指用来作为对比基础的数据。例如:以我国人口总数作基数,就可以计

算出人均资源、人均可耕地面积、人均 GDP 等平均指标数据。再比如,某只股票从买入价 10 元跌到 5 元,损失了 50%;而从 5 元涨回 10 元,则是上涨了 100%。两者下跌、上涨的绝对额虽然都是 5 元,但跌幅却差了一半,关键就在于基数不同,前者的比较基数是 10 元,其跌幅的计算方法为: ( (10 - 5) / 10 \times 100\% = 50\% ) ;后者的比较基数是 5 元,其涨幅的计算方法为: ( (10 - 5) / 5 \times 100\% = 100\% ) 。“基期”是在比较动态数列变化时,被确定为比较基础的时间,基期可以是某一时点比如年末或月末等;也可以是某一时期比如某一年、某一月等。确定某个数据为基数,或确定某个时刻、某个时段为基期进行动态数据的比较,能恰当表现数据间的相互关系或变化趋势,前提是要弄清考察研究相关数据的目的和意义,正确选择基数和基期。

17. 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调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的情况,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费情况、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目前,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18. 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是一项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所有自然人。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普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逢0年份实施。目前,我国已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2020年成功进行过七次人口普查。

19. 农业普查

农业普查是一项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逢6年份实施。目前,我国已在1996年、2006年和2016年成功进行过三次农业普查。

20.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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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 ( ^{*} ) 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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