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屏山县统计局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2] 为2451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4593人,下降1.84%,年平均下降0.19%。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 [3] 80951户,集体户3031户,家庭户人口为233937人,集体户人口为1124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51人。
三、乡(镇)常住人口
在全县常住人口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屏山镇86810人,占35.41%;中都镇28457人,占11.61%;锦屏镇26188人,占10.68%。
表 1-1 各乡(镇)常住人口数
单位: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且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屏山县统计局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及 11 个乡(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125620 人,占 51.23%;女性人口为 119564 人,占 48.77%。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4.95 增加为 105.07。
二、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11 个乡(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 100 以下的乡(镇)有 1 个,在 105 至 110 之间的乡(镇)有 6 个,在 110 以上的乡(镇)有 4 个。
表 2-1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表 2-1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续)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且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屏山县统计局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及 11 个乡(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 [2] 中,0-14岁 [3] 人口为50632人,占20.65%;15-59岁人口为145794人,占59.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48758人,占19.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303人,占15.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4个百分点。
表 3-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表 3-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续)
单位:人、%

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11 个乡(镇)中,15-59 岁常住人口比重在 60% 及以上的乡(镇)有 2 个,在 60% 以下的乡(镇)有 9 个。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 14% 的乡(镇)有 8 个。
表 3-2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且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外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 岁人口 53811 人,16-59 岁人口为 142615 人。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屏山县统计局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及 11 个乡(镇)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2] 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71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77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16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32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347人增加到600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368人增加到84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697人增加到3024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8881人减少到42958人。
表 4-1 全县各乡(镇)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 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3]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7.18 年提高至 8.06 年。
表 4-2 全县各乡(镇)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表 4-2 全县各乡(镇)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续)
单位: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1229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4088 人,文盲率 [4] 由 6.13% 下降为 4.58%,下降 1.55 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且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外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屏山县统计局 屏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 [2] 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3] 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415人,占31.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7769人,占68.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4] 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8823人,乡村人口减少5341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12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5]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 40651 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 5065 人,省内流动人口为 35586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 28652 人,增长 238.79%。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且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屏山县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取自《宜宾市人口普查年鉴 2010》1-1 各地区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屏山县城镇化率 11.45%。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