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蚌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常住人口情况
蚌埠市统计局
蚌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蚌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一)全市人口。全市常住人口 [2] 为329640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64467人相比,增加131941人,增长4.17%,年平均增长0.41%。
图 1-1 全市近四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地区常住人口。各县区、开发区中,常住人口超
过 50 万人的有 3 个,分别是固镇县、五河县、怀远县;在 20 万人至 50 万人之间的有 4 个,分别是龙子湖区、经开区、淮上区、禹会区;少于 20 万人的有 2 个,分别是高新区、蚌山区。市区人口为 1336093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972784 人相比,增加 363309 人。
表 1-1 各地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 [4] 1141146 户,集体户 45738 户,家庭户人口为 3125639 人,集体户人口为 170769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74 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 0.41 人。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 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指各县区、开发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