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眉山市及县(区)人口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市及 6 个县(区)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2] 为 2955219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 4671 人,增长 0.16%,年平均增长率为 0.02%。

图 1-1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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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市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 [3] 1061239户,集体户48675户,家庭户人

口为 2724682 人,集体户人口为 230537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57 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2.82 人减少 0.25 人。

三、县(区)常住人口

6个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区)有1个,在3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2个,少于30万人的县(区)有3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区)依次是仁寿县、东坡区、彭山区,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79.27%。

表 1-1 各县(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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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 个县(区)中,有 4 个县(区)常住人口增加,依次为东坡区增加 82556 人、彭山区增加 42347 人、丹棱县增加 6867 人、青神县增加 431 人;有 2 个县(区)常住人口减少,依次为仁寿县减少 123057 人、洪雅

县减少 4473 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6个县(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男性人口为1477604人,占50.00%;女性人口为1477615人,占50.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50上升为100.00。

图 2-1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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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2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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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6 个县(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 100 以下的县(区)有 3 个,在 100 以上的县(区)有 3 个。

表 2-1 各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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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市及 6 个县(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0—14岁 [3] 人口为414057人,占14.01%;15—59岁人口为1810388人,占61.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0774人,占24.7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1500人,占20.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0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2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0个百分点。

表 3-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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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6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县(区)有4个,在60%以下的县(区)有2个。6个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4%。

表 3-2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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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 岁人口为 439025 人,16—59 岁人口为 1785420 人。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6个县(区)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2] 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369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33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29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0758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41人增加到960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775人增加到1195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979人减少到3427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256人减少到34095人。

表 4-1 全市各县(区)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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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3]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8.15 年提高至 8.77 年。

表 4-2 全市各县(区)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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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11481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38121 人,文盲率 [4] 由 5.07% 下降为 3.77%,下降 1.30 个百分点。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 小学=6年, 初中=9年, 高中=12年, 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 [2] 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 [3] 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1481605 人,占 50.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1473614 人,占 49.86%。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506046 人,乡村人口减少 501375 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17.08 个百分点。

图 5-1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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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人口 [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 [5] 为935833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 [6] 人口为311913人,流动人口为623920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402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79900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621436 人,增长 197.6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273393 人,增长 709.74%;流动人口增加 348043 人,增长 126.1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