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兴县统计局

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兴政发〔2020〕6号)要求,2020年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3] 为1834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9373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95889人,减少34.32%,年平均增长率-4.12%。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 [4] 76187户,集体户3120户,家庭户人口为171306人,集体户人口为1217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0人减少1.2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98814 人,占 53.85%;女性人口为 84670 人,占 46.1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16.7,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9.81 相比上升了 6.89。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 岁 [5] 人口为 31569 人,占 17.21%;15-59 岁人口为 114533 人,占 62.42%;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37382 人,占 20.37%,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26533 人,占 14.46%。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 1.02 个百分点,15-59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 9.29 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10.31 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7.86 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36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3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90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91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4313 人上升为 11645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0951 人上升为 11637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44683 人

下降为 34283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29005 人上升为 31565 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6] 由 8.50 年提高至 9.05 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3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3997人,文盲率 [7] 由4.07%下降为4.02%,下降0.05个百分点。

六、城乡 [8] 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82919 人,占 45.19%(2020 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 24.03% [9]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100565 人,占 54.81%。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 3196 人,乡村人口减少了 99085 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 16.65 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县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table

八、流动人口 [10]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 [11] 70552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为64542人,省外流入人口为6010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 岁人口为 33497 人,16-59 岁人口为 112605 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此数据为县公安局提供。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