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雷波县统计局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2] 为2401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6264人,增长7.26%,年平均增长0.70%。

图1-1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

image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 [3] 66068户,集体户1346户,家庭户人口为234442人,集体户人口为570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6人减少0.11人。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 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二号)

——乡(镇)人口情况

雷波县统计局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 21 个乡(镇)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乡(镇)常住人口

21 个乡(镇)中,常住人口 [2] 超过 3 万人的乡(镇)有 1 个,其余乡(镇)的常住人口都在 3 万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 1 万人至 3 万人之间的有 8 个;在 5 千人至 1 万人之间的有 10 个;在 1 千人至 5 千人之间的有 2 个。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是锦城镇、黄琅镇、金沙镇、渡口镇、永盛镇,合计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 47.87%。

表 2-1 各乡(镇)常住人口数

单位:人、%

table

table

二、乡(镇)常住人口变化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1 个乡(镇)中,有 10 个乡(镇)常住人口增加,排在前五位的依次为锦城镇、西宁镇、金沙镇、黄琅镇、谷堆乡,分别增加 17778 人、2207 人、2105 人、1556 人、1013 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 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雷波县统计局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及 21 个乡(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 [2] 中,男性人口为 123319 人,占 51.35%;女性人口为 116830 人,占 48.65%。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7.92 下降为 105.55。

图3-1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image

图3-2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image

二、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21 个乡(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 100 以下的乡(镇)有 1 个,在 100 至 105 之间的乡(镇)有 8 个,在 105 以上的乡(镇)有 12 个。

表 3-1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table

table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 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雷波县统计局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及 21 个乡(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 [2] 中,0-14岁 [3] 人口为80505人,占33.52%;15-59岁人口为135755人,占56.5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889人,占9.9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8005人,占7.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3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5个百分点。

表 4-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table

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21 个乡(镇)中,15–59 岁人口比重在 60% 及以上的乡(镇)有 1 个,在 60% 以下的乡(镇)有 20 个。全县无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 14% 的乡(镇)。

表 4-2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table

table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 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 岁人口为 84317 人,16−59 岁人口为 131943 人。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雷波县统计局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21个乡(镇)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2] 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6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6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6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95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675人增加到473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897人增加到431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3992人增加到194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4342人减少到46620人。

表 5-1 全县分乡(镇)每 10 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 万人

table (大专及以上)高中 (含中专)初中小学全县473143141941546620锦城镇13973125242173136556西宁镇270019601408141111汶水镇247427742422547101黄琅镇403736382193653207金沙镇516543682342146721永盛镇241532822499351892渡口镇252836602804150676马颈子镇186016811372344843上田坝镇295719411507344604瓦岗镇260813721523343121宝山镇170520421578951847箐口乡145320201822656407柑子乡297626972007153396桂花乡172913861330743034山棱岗乡218114031068751268谷堆乡233016861009847744拉咪乡322211821047345596千万贯乡320316921693256830莫红乡206515561235349137巴姑乡230832461762142241卡哈洛乡230416711987350557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3]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6.33 年提高至 6.82 年。

表 5-2 全县分乡(镇)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table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662人,文盲率 [4] 为11.9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 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 年,初中=9 年,高中=12 年,大专及以上=16 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雷波县统计局

雷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 [2] 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3] 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52833 人,占 22.0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187316 人,占 78.00%。

二、流动人口 [4]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 [5] 为 39527 人,跨省流入人口为 2896 人,省内流动人口为 36631 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24402 人,增长 161.34%。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