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阜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阜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阜平县统计局

阜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阜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根据阜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阜平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 [2] 为194004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0321人,占51.7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3683人,占48.29%。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9991人,乡村人口减少7128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2.07个百分点。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 194004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205299 人相比,减少 11295 人,下降 5.5%,年平均增长率为 -0.57%。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 [3] 70567 户,家庭户人口为 184293 人,集体户 1398 户,集体户人口为 9711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61 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28 人减少 0.67 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