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镇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镇康县统计局

镇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和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 172879 人。7 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 5 万人的有 1 个,在 2 万人至 4 万人之间的有 1 个,少于 2 万人的有 5 个。其中,人口居前 1 位的南伞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 32.07%。

各乡(镇)人口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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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 50336 户,集体户 954 户,家庭户人口为 165709 人,集体户人口为 7170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29 人/户,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4 人/户,减少 0.71 人/户。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122974 人,占总人口的 71.1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49905 人,占总人口的 28.87%。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92654 人,占总人口的 53.59%;女性人口为 80225 人,占总人口的 46.4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15.49,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16.35 减少 0.86。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 岁人口为 40366 人,占总人口的 23.35%;

15–59 岁人口为 108308 人,占总人口的 62.65%;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24205 人,占总人口的 14.00%,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17168 人,占总人口的 9.93%。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 岁人口的比重增加 1.68%,15–59 岁人口的比重减少 4.95%,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 3.48%,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 2.85%。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 3 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2174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0802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37049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83080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3119 人增加为 7042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4646 人增加为 6248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15182 人增加为 21431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51556 人减少为 48057 人。

全县 15 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4184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 28464 人,文盲率由 16.14% 下降为 10.93%,减少 5.21%。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54887 人,占总人口的 31.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117992 人,占总人口的 68.25%。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16354 人,乡村人口减少 19831 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 9.90%。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 岁人口为 42148 人,16-59 岁人口为 106526 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